借款协议借款人签线上生成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13551772 上传时间:2022-09-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借款协议借款人签线上生成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借款协议借款人签线上生成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借款协议借款人签线上生成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借款协议借款人签线上生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借款协议借款人签线上生成(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借款协议编号: 借款协议借款人/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居住地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借款人专用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出借人:见出借人及借款信息附件一第一条 借款信息(详见附件一)借款人借款总金额(本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每期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借款到期日: ;还款期数; ;还款方式: ;首期还款额以附件一中还款计划表确定金额为准。借款详细用途: 。第二条 划款各方对本协议所述借款相关信息全部认可,自主自愿依据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特此同意,在

2、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借人(出借人可通过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可将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借款金额,在扣除借款人按照其与北京玖富时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拥有网站的经营权,向网站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等信息服务,下文简称“顾问”)所签署的小微金融信息咨询及信用管理服务合同应支付的服务费(包括贷前咨询服务费和贷后信用管理费)后的剩余款项支付到本协议附件一列明的借款人专用账户。出借人应将扣除的服务费在划款同时支付给顾问。第三条 付款方式1)由出借人通过其授权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时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直接划付至借款人专用账户。2)借款人和出借人均同意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接受

3、委托后进行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应委托方承担。第四条 顾问地位1)出借人与借款人在此确认,顾问不是本协议规定的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出借人与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根据借贷关系向对方主张权利时,不得将顾问列为共同被告,也不得要求顾问承担连带责任。2)为维护各出借人权利,如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90天以上(含90天),或借款人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全体出借人一致同意将本协议项下债权无偿转让给顾问,由顾问统一向借款人追索。但因借款人失踪或还款能力丧失等原因导致债权的追索不能实现或部分不能实现的,本协议项下债权经顾问书面通知出借人后重新转让还给出借人。出借人收到顾问书面通

4、知后有权自行向借款人进行债权的追索,顾问应当配合提供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需文件。第五条 连带责任本协议如涉及两名或两名以上借款人,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借款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且任一借款人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因此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第六条 本息偿还方式1)借款人在此同意出借人可以自行或委托顾问通过短信、邮件或微信等形式将借款偿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放款日、首个还款日还款额、其余还款日还款额等信息予以告知,当出借人或顾问将前述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通讯地址(包括但不限于住址、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通讯电话等)后,即视为借款人收到并知悉前述还款信

5、息。2)借款人须在每月还款日当日(不得迟于中午12:00)或之前将本协议约定的月还款本息款项存入借款人专用账户中。如果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必须安排在还款日之前还款。3)借款人在此同意出借人或出借人授权的主体于每月还款日当日从借款人专用账户中准确划扣还款额(包括本金、利息等费用),直至成功扣划为止。若委托扣划失败是由于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将每月还款额存入其借款人专用账户,将产生相应的逾期管理服务费,详见本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4)提前还款(即一次性还款):如果借款人决定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借款人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顾问提出书面申请,顾问收到申请后与借款人

6、确定提前还款的具体情况并通知出借人。借款人在借款人和出借人商定的日期当日或之前(非还款日或节假日),一次性将当月应还款项及剩余本金存入借款人专用账户。详情可咨询电话: 4008102599 。第七条 违约责任1) 若借款人晚于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还款,出借人授权顾问进行逾期本息的征收管理,借款人应向顾问支付逾期管理服务费。逾期管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如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足额还款,则自逾期之日(逾期之日是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日的次日。举例说明:王某某按其签订借款协议的约定应于1月10日偿还该月的本息,但其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则逾期日应为1月11日)始直至还款之日,每日按当月直至借款期结束的

7、应还本息的千分之一收取逾期管理服务费,每月单独计算。若逾期超过3天,出借人授权顾问可随时一次或多次上门催收。上门催收费用为500元/每次(单程10公里内);单程超过10公里,则每公里加收5元,按往返双程计费,以现金形式收取。2)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本息时,除非出借人或顾问另有安排,按以下原则办理:应偿还项目的先后顺序为:催收费用(如有)、逾期管理服务费、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累计多期逾期还款的情况下,优先偿还顺序在先的项目;同一应偿还项目中,优先偿还期限在先的款项。即:由远及近首先偿还第一次序应偿还项目,第一次序应偿还项目全部清偿后,由远及近偿还第二次序应偿还项目,以此类推。如借款人还款不足以偿

8、还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出借人同意各自按照其出借款项比例收取还款本金及利息。3)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款义务(逾期达到5天及以上),经顾问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视同提前到期,借款人应当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所有本金、利息、逾期管理服务费和催收费用(如有)等。4)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经顾问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视同提前到期,借款人应当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管理服务费和催收费用(如有)等;构成犯罪的,出借人有权向国家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5)如借款人在合同约

9、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提前结清全部借款,则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3% 的违约金。出借人同意借款人将违约金直接支付给顾问,作为顾问为出借人推荐替代借款人的服务费。但在第三个还款日前,出借人不接受借款人因任何理由而提出的提前还款请求。 6)如借款人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3)、(4)项约定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之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全部借款,并要求借款人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5)项的约定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7)借款人逾期还款30日以上(包含30日)的,出借人或顾问有权将借款人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借款人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照片、视频资料、个人资料等)向线上

10、或线下媒体、所在单位及公安、检察、司法等有关机关披露,并有权将借款人提交或顾问自行收集的其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包括征信系统等)进行数据共享,以便出借人、顾问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借款人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借人与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借款人违约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及诉讼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将由借款人承担。8)如果出借人未能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提供借款给借款人,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第八条 通知1)为通知之目的,出借人和借款人确认向顾问提供的通讯地址(包括但不限于住址、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通讯电话等)为协议对方或顾问寄送有

11、关文件或发生法律争议时有关法律机构寄送有关文件的有效地址。如发生文件不能送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拒收、无法查找地址、查无此人等,其法律后果由通讯地址提供方承担,并视为对方/顾问/有关法律机构已经送达。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人有义务在其重要信息变更之日起三日(自然日)内提供更新后的信息给出借人(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本人、借款人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的下列信息:工作单位名称、电话及地址、居住地址、居住地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若因借款人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出借人或顾问的调查及诉讼费包括律师代理费将由借款人承担。第九条 债权转让1)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在借款关系存

12、续期间可随时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2)借款人同意将出借人对其所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三人,并认可新债权人向其出示的、出借人出具给新债权人或出借人与新债权人签署的相关债权转让文书,借款人同意向新债权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对出借人负有的全部义务。3)借款人同意新债权人可以授权出借人或其他第三方代为行使其对借款人的催收、诉讼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借款人同意出借人或第三方基于新债权人的授权而代为行使催收、代收借款人应还本息及其他费用,送达、代收相关材料,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新债权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4)出借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新债权人对债权进行再次转让的,应当

13、以信件、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借款人。本协议双方同意该债权转让自出借人通知发出之日对借款人发生效力。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顾问作为出借人向借款人进行债权转让通知以及借款人接收债权转让通知的受托方。如果出借人将债权转让于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或第三方对债权再进行转让(以此类推),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顾问时,视为借款人收到相关债权转让通知,该债权转让即对借款人发生法律效力。顾问在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或其他载明债权转让信息的文件上签章的行为,视为其已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第十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借款人和出借人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和承诺: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和

14、履行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借款人向出借人或顾问提交的一切文本、图文、个人信息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2) 出借人承诺对本协议所涉的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且为出借人的合法收入。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出借人负责解决。如出借人未能解决,则放弃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3) 借款人仅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于任何其它目的。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将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及生产经营和消费以外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期货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房地产及房地产信托投资、二次借贷、彩票等)。否则,一经发现,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并立即向公安等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4) 借款人应配合并确保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的第三方可以定期对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与分析。5) 借款人和出借人承诺任何发自于借款人和出借人注册时提供的邮箱、手机的电子邮件与短信均为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意思表示。6) 借款人和出借人承诺不会利用借款进行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