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13520987 上传时间:2022-12-1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3.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年行业管理规范3篇 书目 第1篇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标准图集管理制度 第2篇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方法 第3篇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方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条 为加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帮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

2、主管部门做好公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 申请列入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符合本方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环境爱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

3、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须要单独填写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并在申请符合行业规范审查时同时提交。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状况进行核实并提出详细审查看法,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看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相应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核实,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八条 经复核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废矿物油综

4、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进一步核实有关状况;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九条 列入公告名单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根据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方面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 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觉申请公告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企业或已列入公告废矿物

5、油综合利用企业企业有不符合规范条件和本方法有关规定的,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 (一)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 (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行为的; (五)发生重大质量、平安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 被撤销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撤销公告应提前告知企业,并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二条 本方法

6、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说明。 第十三条 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标准图集管理制度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标准图集管理制度 1购买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由企业科技部负责向各下属单位技术部门书面公布新规范、新标准、新规程、新图集的运用日期,宣布作废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作废时间,下属单位技术部门负责购买新版本。 地方规程、技术法规、图集由局技术部门负责公布新规程、法规、图集,宣布作废的旧规程、法规、图集,并负责购买新版本。 2发放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在企业机关范围内由科技部购买并进行发放,在局范围内由局技术部门购买并进行发放。发放前均须加盖受

7、控章并进行统一编号,受控章可采纳各发放单位的公章,做好发放记录和签收工作。 各专业常用的规范、标准应发至局/局有关领导、有关部门、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测量员、试验员、材料员、预算员。 全部图集依据工程设计选用,由局技术部门进行发放。 3作废版本处理 作废版本在科技部书面通知后,由持有人加盖作废标记。除用于探讨和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外,任何场所均不得出现作废版本,也不得在作废版本上做局部修改后接着运用。规范合订本中部分作废的,可在作废部分的书目及正文页上加盖(作废)章,其它未作废部分可接着运用。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

8、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帮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公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列入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符合本方法第三

9、条所列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环境爱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须要单独填写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并在申请符合行业规范审查时同时提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状况进行核实并提出详细审查看法

10、,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看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相应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核实,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八条经复核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进一步核实有关状况;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九条列入公

11、告名单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根据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方面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发觉申请公告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企业或已列入公告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企业有不符合规范条件和本方法有关规定的,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 (一)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 (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行为的; (五)发生重大质量、平安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 被撤销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撤销公告应提前告知企业,并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说明。 第十三条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