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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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靖江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社会背景与地震地质构造2.1 社会背景2.2 地震地质构造2.3 防灾能力2.4 应急能力3 响应机制3.1 地震灾害分级3.2 分级响应4 组织体系4.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4.2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5 监测报告5.1 地震监测5.2 震情报告5.3 灾情报告5.4 震情灾情公告6 应急准备6.1 资金与物资6.2 救援队伍6.3 指挥平台6.4 避难场所6.5 基础设施6.6 宣传、培训和演练6.7 应急车辆7 应急响应7.1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应

2、急响应7.2 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7.3 恢复生产8 后期处理8.1 善后处置8.2 社会救助8.3 保险8.4 总结评估8.5 灾后重建9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9.1 有感地震事件应急9.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9.3 毗邻地震事件应急9.4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10 附则10.1 责任与奖惩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10.3 监督检查10.4 解释10.5 本预案部分用语含义10.6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泰州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等,以原靖江市地震应急预案为基础,结合靖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应急工作实际,修订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2 社会背景与地质构造2.1 社会背景靖江市位于江苏省中南部,长江下游北岸,是苏中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总面积665平方公里,人口68万,现辖全市辖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开发区(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和

4、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2.2 地震地质构造靖江地处长江中下游南黄海地震带内,现代地震活动频繁,靖江地区常发生小震群。本市及周边地区地震地质构造复杂,附近主要断裂有无锡崇明断裂、苏锡常断裂、门村南丰断裂、宜兴海安断裂、孤山断裂、太和珊瑚庄断裂等。有地震记录以来,本市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在通过我市宜兴-海安隐伏活动断裂与孤山断裂交汇处,历史上发生过多次4.0级以下小震,其中90年代以来发生过两次有感地震:1991年7月6日孤山以北发生2.2级有感地震,2000年3月3日斜桥发生3.3级有感地震。受相邻区域影响的5次地震:1990年2月10日常熟5.1级地震,1996年11月9

5、日南黄海6.1级地震,2011年10月8日如皋3.0级地震,2012年7月20日高邮宝应交界4.9级地震,2017年2月5日江阴2.7级地震。2.3 防灾能力我市自2010年起开始实行建筑物抗震设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2015年国家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规定,我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参数值为0.05g,全市所有国土面积都需进行抗震设防。目前我市进行登记管理的一般性建筑工程实行6度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型工程提高1档设防。全市的生命线工程(主要是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供水、排水系统的工程;电力、燃气及石油管

6、线等能源供给系统的工程;电话和广播电视等情报通信系统的工程;大型医疗系统的工程以及公路、铁路等交通系统的工程等。2.4 应急能力抢险救灾队伍的数量与构成:目前靖江市内专业的地震抢险救灾队伍主要以各系统或部门建立的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日常由各单位自己管理和培训。各镇的抢险救灾队伍多为地震志愿者队伍,全市目前9个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了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队伍总人数约为200人左右。截止2017年,我市市区现有规模以上应急避难场所6个,其中,避难场所的规模和配置只适用于临时疏散和集中,不具备专业医疗、居住、卫生等功能。3 响应机制3.1 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具体

7、见下表: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表地震灾害分级分级标准初判标准人员死亡经济损失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地震的震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00人以上(含失踪)占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本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灾害50299人(含失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本区发生5.0级-6.0级地震较大地震灾害1049人(含失踪)造成较重经济损失本区发生4.05.0级地震一般地震灾害10人以下(含失踪)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本区发生3.04.0级地震3.2 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见下表:地震灾害事件响应级别及指挥机构地震灾害事件响应级别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8、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级泰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级靖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接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接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接收泰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根据需要,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寻求支援。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市抗震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根据灾区需求

9、,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3 先期处置机制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办事处)和各部门(单位)根据震情信息,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主动、有效地开展自救互救、人员疏散安置、收报灾情等应急处置。3.4 社会动员机制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社区、村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其他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支援灾区等应急处置。4 组织体系靖江市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和镇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等组成。4.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10、地震灾害事件,经市政府批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4.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 挥 长:、级响应市政府市长担任,级响应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级响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人武部负责同志担任,级响应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人武部负责同志、市地震局局长担任。成 员: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环保局、国资集团、安监局、监察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供电公司、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实

11、际需要,视情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适时调整充实。以上成员单位各设联络员1名,由本部门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若干应急组和专家组。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地震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4.1.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启动靖江市地震应急预案,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确定响应级别;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向省、泰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派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

12、挥部、各类应急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伍等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协调军队系统(预备役、武警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调市内外支援、咨询等事宜;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震情和灾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部署、转移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执行省、泰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4.1.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主任由市政府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地震局局长担任;响应,主任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担任。成

13、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4.1.4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类应急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以及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灾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之间信息联络和协调;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和民情,分析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灾区抗震救灾需求,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传达、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提出抗震救灾意见和建议;接待市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省市地震局以及邻市(区)地震现场工作队;加强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负责监察、审计抗震救灾物资安排、资金使用等规范使用问题;承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等日常

14、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4.1.5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工作组工作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分工见附件1。 4.2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吸纳整合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4.2.1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级响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级响应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市人武部、民政局、地震局和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负责同志。成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他

15、单位在地震现场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专家。4.2.2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直接组织、指挥灾区抢险救灾;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受灾和救灾情况;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有关部门和力量,开展人员抢救、伤病员转移救治等工作;分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 视情提出实施特别管制、延长应急期及紧急救援的意见和建议;接待安排外来救援人员,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行动;协助当地政府接收、调配救灾物资;救助安置灾民、平息地震谣言、维护社会安定等。5 监测报告5.1 地震监测市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区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按照省和泰州市地震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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