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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医适宜技术 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局: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中医工作要点,在总结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的基础上,就全州进一步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在巩固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强化乡村两级人员培训,通过培训,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务人员至少熟练掌握9项、乡村医生至少掌握6项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
2、技术操作规范展开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展开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制定培训方案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明确“乡镇卫生院推广使用不少于9项、村卫生室不少于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依托县中医院东乡县依托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夏市依托枹罕镇卫生院,采纳派上去、请下来的方式,以集中理论培训和施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基层医护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40个学时,培训结束进行理论及施行操作考核,成绩合格由培训单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三、及时组织培训 一安排布暑阶段2021年3
3、月30日前各县市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布暑培训工作。 二推广培训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按照目标要求,积极展开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各县市务于6月底前完成培训,并对本县市培训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于7月1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四、强化考核督查 各县市要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培训纳进医疗机构的业务目标考核体系,将乡村两级人员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适宜技术处方单、收费系统资料以及相关设备等作为督查重点,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及时全面了解培训推广工作展开状况。 州、县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局要将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纳进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重点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催促各医疗机构规范展开适宜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