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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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級代理(分銷商)協議書 甲方: 东莞市白云电气设备厂 地址: 东莞石碣新风西路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達成代理產品協議如下 :第一條代理產品1.1稳压電源產品:SBW系列20KVA-2000KVATN系列500VA, 100KVA油浸式系列50KVA-3200KVA1.2变压器产品: BGS三相系列3KVA-2000KVA BGD单相系列400VA-300KVA BGSJA油浸系列50KVA-3000KVA 1.3 UPS电源产品: 冠军品牌、台达品牌、易事特(东方)品牌全系列UPS产品1.4其他相關產品:川井除湿机、应急电源EP

2、S、低压成套电气柜.等。第二條 代理業務2.1乙方行使自主销售,自负经营盈亏。2.2乙方代理地區為: 长安、虎门、松岗、沙井、公明五镇區域乙方不得跨區销售。跨區客户需事先向甲方報備, 並經甲方同意。2.3乙方若有自行規劃特案項目得向甲方報備,經甲方確認後,甲方得予以特案保護與貨源供應。2.4雙方依據公平誠信原則,如乙方與甲方業務或甲方其他經銷商(或代理商)發生客戶或業務衝突時,甲方應本公平原則裁定,乙方不得異議。2.5 乙方應積極收集市場相關信息、爭取用戶使用本公司產品, 並盡力促進產品銷售,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销售非甲方相同产品。2.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產品交期、價目表、維修技術文件和促銷資

3、料等信息。第三條產品價格3.1產品價格與明細,另行提供(附件一)。 3.2乙方對甲方提供之產品價格得有保密義務。除甲方同意外, 不得向甲方职员及任何第三方公開双方协议事项。3.3乙方的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提供的最低銷售價(非甲方产品不受此限)3.4甲方得依據市場狀況機動調整產品價格,乙方以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第四條銷售預測4.1乙方須于每月25日前書面提供下三個月各產品型號銷售數量預測,且乙方得有義務與甲方共同核對銷售預測及達成率。4.2乙方若有超出銷售預測數量之特案項目得向甲方報備,經甲方確認後,甲方得予以貨源供應。4.3 每年(自簽約日起至當年12月底)銷售金額不低於人民幣 70 萬元整

4、,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第五條銷售及技術協助:5.1甲方應視乙方業務性質,銷售區域,協助建立經銷網,訓練乙方專責銷售及技術維護人員,並依實際狀況轉介適合乙方業務客源,並每周定期與乙方討論項目,乙方不得拒絕。5.2授權證書制度:代理商的下線經銷商證書等皆須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簽署后直接發放或指定乙方代為發放, 乙方不得制作各類証書并發放,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各類項目投標授權書或產品經銷授權書。5.3 乙方需負責自行销售、規劃、甲方各系列產品。5.4乙方應配合實際市場之需要,必須確保有足夠業務推廣與現貨供應之足夠庫存數量,並應依業務性質,分機種、數量,通知甲方,隨時準備適量安

5、全庫存。第六條訂單來往 6.1乙方下給甲方的採購訂單, 應包含品名、規格、數量、交期、金額、付款方式,且經雙方確認簽核后生效, 甲方可提供合同文本,如附件三。6.2經雙方簽認后的訂單若乙方要求變更時,須書面取得甲方認可後才可修正。6.3交期: 訂單交期經雙方簽認后確立.第七條 交貨方式7.1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用户工地,但卸货所涉及的叉车或吊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2 乙方接收貨品時,若發現外包裝有毀損須12小時內拍照回饋甲方處理。第八條開立發票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开具普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但需加5%.第九條 结算方式(有信用額度9.1條文須於發貨前付清貨款)9.1签订协议起计5个月内,乙方提货即

6、付货物总金额的30%,貨到乙方工地后50天内付清貨款給甲方。9.2签订协议5个月后,乙方提货即付货物总金额的50%,余款30天内付清給甲方9.3所发生货款應以支票、匯票、現金或電匯支付到甲方,并以甲方為指定唯一收款人,不得直接支付給甲方業務人員現金須付至甲方財務不得直接交給甲方業務人員。9.3協議書期滿時,當甲方不再與乙方續約或協議書期限內,因故終止協議,乙方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 付清全部貨款。9.4利润返款:甲方将每月27日结算上月余款给乙方;第十條 信用額度(無信用額度時,此項請刪除) 甲方將提供信用額度申請辦法給乙方,由乙方依營運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10.1 甲方將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R

7、MB10万)的信用額度給乙方,若有調整甲方將另行書面通知。 特别说明::信用额度是指在协议供货周转期内所发生总金额。 10.2 乙方若有超過信用額度,超額部份須款到發貨;10.3 乙方若產生逾期帳款, 甲方處置辦法:1. 須全部付清逾期款後,甲方才發貨。2. 未付清之逾期款,每30天要加付利息0.7%給甲方。3. 逾期款超過15天,降低 50%的信用額度。4. 逾期款超過30天,降低 75%的信用額度。5. 逾期款超過45天,取消信用額度,採現款現結交易。10.4 信用額度恢復辦法:1. 正常付款交易一個月後,恢復 50%的信用額度。2. 正常付款交易二個月後,恢復 75%的信用額度。3. 正

8、常付款交易三個月後,恢復 100%的信用額度。 10.5 乙方如果遇到特殊需求,信用額度可以再與甲方協商。10.6 乙方若無逾期款及無超過信用額度時,以現金、電匯到帳提貨,甲方同意給予現金提貨讓利1%,在該次提貨金額中扣除。第十一條 進出貨檢驗乙方收貨後,在首次開机時若發現甲方提供產品有瘕疵時, 須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要求甲方處理,逾期不能更換或退貨;若責任在乙方, 則甲方得酌收維修工本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售后服務12.1甲方提供之產品在正常使用下保修期為壹年(UPS系列产品三年),如客戶因不正常使用或人为不可抗拒之因素如戰爭、火災、天災.等造成損壞時,得酌收維修費(材料費、工本費

9、等)。12.2保修期內,甲方有義務做所銷售產品之維修及維護工作(指导安裝、免费調試、巡檢、維護等),由乙方用户提供安装材料。乙方得有義務协助甲方作好用户沟通调试等工作。12.3若在保修期外,所需材料配件,甲方得向乙方酌收維修材料費。第十三條廣告展覽13.1有關各種推廣活動由甲方規劃,統籌執行。13.2乙方自行刊登廣告或舉辦相關促銷活動, 若內容涉及甲方, 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才可進行,費用依相關辦法處理。第十四條保密事项14.1 甲乙雙方須對提供給對方的資料文件(包括產品經銷价技術資料客戶信息宣傳資料及方案等), 謹慎保管、使用、復印,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時,禁止對外發布或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

10、透露, 否則違約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產生的損失。14.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資料得有保密義務。14.3由甲方提供统一票据(销售合同、收据、发票、送货单等),所有票据需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换取票据时需交还甲方。14.4乙方不得借以甲方名义进行非正当交易,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刻印章及伪造相关法律文件,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追索并起诉乙方。 第十五條禁止事項15.1乙方不得于任何場所、媒體、廣告等發表不實的規格、技術資料及公開售價,所有文字的表達,如有出現名詞時應注明所屬代理地區,而不准含糊其詞。15.2乙方不得在實際交易時,出售低于甲方所提供的最低出售價。

11、第十六條取消代理:乙方如有下列諸事之一發生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之代理權,終止本合約。16.1 乙方支付甲方之貨款票據,到期不能兌現者。16.2 乙方應付予甲方之貨款,不論任何理由拖延達壹個月以上,未付清者。16.3 嚴重損害甲方或BAWEN牌信譽者(例如:假冒产品等甲方可以認為嚴重損害甲方形象及信譽的行為) 16.4 乙方不確實推廣代理之商品,且不願接受甲方之協助,而受甲方書面通知者。16.5 違反本合約各項約定者。第十七條商品 17.1商品的內容是指由甲方轉交乙方的所有產品、物資、材料、宣傳品、文件、資訊等。17.2甲方對乙方尚未付清貨款的所有商品,甲方有權決定要求乙方支付貨款或對商品擁有絕

12、對所有權,乙方不得異議。17.3協議書期滿時,當甲方不再與乙方續約或協議書期限內,因故終止協議,乙方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 無條件完整歸還屬于甲方的商品或支付等价款項。第十八條違約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任何條文時,甲方可立即終止乙方所有權利。並乙方應于七天內付清所有貨款及完整歸還屬于甲方的商品,及有關損壞賠償等事項。 第十九條權利移轉除雙方書面同意,有關甲乙雙方合約所涵蓋之權利、義務、不得讓與或移轉於本協議以外的第三者。 第二十條 訴訟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的,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东莞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第二十一條合約期限:本合約之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12 月31 日止,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正本), 甲、乙各執一份。甲方: 东莞市白云电气设备厂 乙方: (签字) 甲方代表: 身份证 : 日 期 : 日期: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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