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用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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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仑口腔医院公车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了提高办公效率,规范管理,降低医院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医院服务,特拟定此制度。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浙B1L819)均指医院的业务办公用车。 第3条 权责单位 1医院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领取钥匙,出宁波市需由郭院长批准。2医院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第二章 用车管理第1条 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主管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自

2、觉做好登记、记录、申请。第2条 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医院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第3条 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郭院长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第4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1条 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医院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

3、领导批准。第2条 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医院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第3条 医院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第4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医院或责任人予以负担。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

4、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

5、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3.16 医院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3.17 医院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医院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3.20 医院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

6、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医院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医院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3.24 出发前

7、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医院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3.27 司机与医院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

8、及内容。3.28 属医院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30 本制度经办公室主管人员起草,经院长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办公室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第四章 行车纪律及驾驭员管理第1条 医院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第2条 司机应爱惜医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第3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

9、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第4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第5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第6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第7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

10、一定保证证件齐全。第8条 不准酒后驾车。酒驾、醉驾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驾驶人全部承担;酒后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劳动合同即刻终止,并承担由此所产生公车不能正常使用的全部损失。第9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第10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11条 医院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12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第13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

11、医院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医院时,要告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报到。第14条 司机对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第15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第16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医院领导或主管人员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第17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第18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

12、车。第19条 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第20条 主管人员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第2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开除处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医院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主管人员

13、报告。(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医院共同负担。(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医院共同负担。第五章 附则第1条 主管人员将定期抽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如发现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或无出车安排时车辆不在场,按照规定对司机做出处理。第2条 私事用车时,其停车费、公路桥梁收费一概由使用者自负,对于因私事使用车辆造成事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了保险医院的理赔外,其实际费用与理赔之差额,由使用者承担,且其他责任由使用者自负;第2条4.2用车审核流程:4.2.1 因医院业务使用车辆时,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

14、交办公室人员统一调配车辆。4.2.2 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书面或电话呈请郭院长核准后,始准调派,但第二天必须补交用车申请单,并由郭院长在“行车记录表”的“备注”栏签字。4.3 出车4.3.1 司机应爱护医院车辆,每天清洁车辆和出车前保养,检查车辆油料、有效证件、水位等使用情况,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及行车安全。4.3.2 主管人员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用车的合理性安排出车,同意出车后,主管人员应在用车人填写的用车单上签字,并将用车单交出车的司机。4.3.3 司机接到用车单后,随用车人出车。4.3.4 每次出车前,应认真详细地填写行车记录表,核对内容,应将驾驶人员,用车功能,实际出车

15、时间和起始公里等内容准确填写,并得到用车人的确认,填写时字迹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脏、丢失。4.3.5 车辆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造成的各种罚款,由当时的驾驶人员负全部的责任。4.3.6 因车辆停放、保管不妥导致车辆被盗、毁损而造成的损失,由当时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4.3.7 车辆须保持干净整洁,每次使用车后,要主动打扫清洁车辆,保持医院良好的形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固定停车场,并将车门锁妥,填好行车记录表。4.3.8 出车回来,所有驾驶该车的人员均要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交回主管人员主管或者主管人员主管授权的其他人员. 主管人员主管负责对行车记录表各项内容予以审查,并于每周将此表汇总上交医院统一的档案库。如行车记录表资料不全、不实,医院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4.4 车辆维修及保养4.4.1 医院车辆统一由主管人员保管,出车途中由司机负责保管。4.4.2 车辆的保养、检修、年检和养路费、保险费的缴纳及其办理相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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