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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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现实生活之中,如果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 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这是对 外的赠与,夫妻之间还是可以相互赠与财产,在实践中,那么夫妻财 产赠与协议书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就由我为您介绍。一、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负责人:职务: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定,双方 达成赠与协议如下: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

2、筑时间等等。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权利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 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之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二)赠与人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受赠人的权

3、利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之所有权。(二)受赠人的义务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时间:二、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之间的区别1、婚姻法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模式,夫妻可以约 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4、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该条的规定看,夫妻可以约定的财产拥有模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 所有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约定一方所有的全部 或者某项具体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并不符合以上三种婚 姻法所规定的法定模式,这种情况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 定,应按赠与对待,应该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2、夫妻间赠与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首先,在赠与财 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 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手续移之前可 以撤销赠与。其次,即便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符合法定情形 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5、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 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见夫妻间的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 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赠与如果办理了公证 则赠与人无权撤销,因为物权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 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而夫妻财产约定的 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法定的撤销权,我国婚姻法中缺乏对夫妻财 产约定撤销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 束力,因此夫妻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3、夫妻间的赠与的权利转移必须依照物

6、权法的规定履行相 应的物权变动行为。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该动产,不动产的权利 转移需要履行物权变更登记,履行了上述行为,赠与物才发生所有权 的转移。而夫妻财产约定自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已依上述约定 发生,只是未经物权变动手续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夫妻间房屋赠与可以随便撤销吗?1、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房产的赠与在过户之前可以撤销吗?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承诺将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后又 反悔,双方诉至法院。实务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根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不能撤销;另一种意见则 认为,可以适用合

7、同法第十八条的自由撤销权。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在2011年8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上 答记者问,其中的表述是:经反复研究论证后,我们认为,我国婚姻 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 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 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 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 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8、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对此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 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 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财产的赠与 承诺若没有办理公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自由撤 销权,受赠人要求强制履行不会得到支持。2、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的,还能够撤销吗?夫妻间一方将财产已经赠与另一方后,赠与人能否主张撤销赠与?婚姻法虽然没有给出答案,但法律之间的适用是相通的。

9、婚姻法 规范的是亲属法律关系,但婚姻法亦是民法的分支,当然体现民法的基本要求,在亲属法存在特定规范之外,其他民法规则同样可以适用 于婚姻家庭领域,这合乎民法规则统一性的要求。从法律体系上来看,既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赋予了赠与人的任意 撤销权,举轻以明重,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撤销权的情形较任意撤销权 要严重的多,属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行为。此外,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 的原则,婚姻法亦未排除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的适用。最高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在法律适用杂志 2014 年刊发的 文章中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重点在于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 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 登记过户,

10、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 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 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 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故,赠与人可 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 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 同约定的义务。故受赠人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赠与人有法定撤销权, 但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需要说明的是,如作为受赠人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及其近亲属实

11、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甚至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因这 些情形大多构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法定事由,与赠与人追 求美好婚姻生活、巩固夫妻感情、稳定家庭的良好初衷是相违背的, 虽然这样的良好初衷一般不会写进赠与协议中,但应属赠与协议的题 中应有之意,赠与双方对此是心知肚明的。出现上述情形,既可以说是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亦可以说 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应有的义务,赠与人当然享有撤销权。另外, 赠与合同在结婚之前订立而婚姻关系未能缔结的,一般认定该赠与合 同为附条件赠与,即赠与双方只有顺利结为夫妇,受赠人才能获赠赠 与物。如果婚姻关系未能缔结,赠与合同解除。赠与双方虽就赠与物 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上 述情形下仍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以上就是由我为您所整理的有关于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的相关 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任意撤销权是合同法赋予赠与人的一项民 事权利。赠与人有权选择是行使还是放弃该民事权利。因此,在赠与 人明确放弃任意撤销权的情况下,即使赠与房产未经公证或者尚未过 户,赠与人也不得主张撤销。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 年 1月 1 日民法典生 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2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3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4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5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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