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膳项目方案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13004406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2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团膳项目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团膳项目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团膳项目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团膳项目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团膳项目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团膳项目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团膳项目方案(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88山西太原江南餐饮集团团膳项目分公司团膳餐饮服务项目(内部资料,请勿外传)2013-10-15发布 山西太原江南餐饮集团团膳项目分公司 发布目 录一、公司简介二、商务标书部分1、投标公函2、合同书3、报价表4、商誉声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公司资质证明文件8、合作经营管理模式三、技术标书部分1、项目人员简介2、卫生与食品安全3、服务方案4、采购方案5、突发事故应急预案6、质量管理体系7、开业培训计划8、菜单设计四、公司相关管理操作文件1、集团层序文件2、集团三层次文件3、餐饮团膳服务项目管理文件一、公司简介山西太原江南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江南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1年,是以

2、致力于现代餐饮酒店经营、中餐产业化发展和餐饮文化传播为主的山西省大型民营企业,多年来以稳健的投资经营战略,科学的运作经营模式和诚信的管理经营理念,经过22年的衍生发展,目前涉及酒店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配送、房地产开发、中式快餐连锁等行业,形成总部立足太原市、集团辐射全省的知名企业,首批荣获“中华餐饮名店”称号,2002年起,连续数年进入中国餐饮企业百强行列。2006年江南餐饮集团荣获中国十大餐饮品牌和国际餐饮名店,经营收入实现1.8亿元,连续多年上交税金2000余万元。江南大酒店首批荣获了国家商务部授予的“全国特级酒家酒店”的荣誉称号。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艳梅同志现任山西省九届政协常委,山

3、西省工商联副会长,山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山西省青联常委,太原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自创建中华餐饮名店开化市江南酒楼以来,王艳梅总经理以创新唯超越,共赢而发展思想,带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迈向了专业化、多元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大型企业集团。为适应未来餐饮个性化、特色化经营发展的大势江南餐饮集团先后成立了江南佰乐食中式快餐连锁与江南鲜食店连锁紧扣了特色经营的餐饮发展主流方向。为了充分发挥江南集团的优势,2013年江南集团凭鉴雄厚的技术力量团队和管理团队向团膳服务进军。二、商务标书部分1、投标公函 投标书 公司:根据贵方2013年度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的评审邀请,签字代表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

4、商 山西太原江南餐饮集团团膳服务项目分公司 提交下述文件一份、副本三份及电子文档一份:1、合同书2、标价表3、商誉声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公司资质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同意如下:1. 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为:201年-201年 餐饮服务管理费用总价:人民币 /年。(RMB:小写 /年)(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2. 供应商承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供应商承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180 个日历日。5. 供应商承诺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

5、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 供应商承诺是供服务和货物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7. 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2、合同书团膳服务项目经营合同书目的与原则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就: 合作经营一事按下列目的、原则签署:特许人: (简称甲方)受许人: (简称乙方) 为推广团膳餐饮服务项目,受许人为使投资经营计划能够切合实际,产生良好的投资回报,双方同意由特许人指导,受许人完全同意并接受上述授权,愿意独自承

6、担投资风险,并承诺维护和提升江南团膳项目形象。在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前受许方必须向特许方提供以下文件:特许经营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本合同中的受许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基于上述目的及原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章 定义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术语具有以下定义:1、“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文字标识为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专有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注册人书面授权许可,他人不得使用。2、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

7、产权局批准享有专利权,受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人书面授权许可,他人不得使用。3、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是指由受许人全额投入,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品牌标识及文字专有技术、经营秘决和管理模式等无形资产,经营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经营单位。4、在乙方所在地,如发现没有在甲方许可下,出现了假冒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文字及标识的侵权行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携手向乙方所在地有关部门提请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归乙方所得。5、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于特许人,不为公众所熟知,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特许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

8、营信息。6、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由特许人开发、完善成型的商业名称、管理模式、专用技术、培训计划等,并用于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统一使用的经营技术系统。7、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形象:是指特许人在其特许经营体系的运营下,使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品牌形象被公众广泛接受,获得良好的信誉,具有定型化的统一形象。第二章 特许经营的授予1、特许人的商业名称、商业秘决、经营技术、管理模式,等有关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任何方面的名称(冠名权)只属于特许人。2、甲方将自己拥有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商品、文字、经营模式和专有的技术秘决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直接授予乙方使用,并对乙方提供经营、技术指导。3、乙

9、方同意接受甲方特许经营方式授予的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品牌及文字等无形资产和专有的经营秘决,以合作单位的身份全额投资,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该店。4、因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需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了更好地把握商业商机,以利于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更好发展,乙方须配合和使用变更后的相关业务,并积极遵照执行,同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5、特许权是本合同产生的一项权利,随本合同的生效而生效,随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6、乙方对于特许权的行使只能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依本合同合理适当的进行。第三章 独立性 1、本合同的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资产、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理

10、甲方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经营中如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由乙方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第四章 甲方权利与义务 双方签定加盟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合作费用和保证金后,甲方实行以下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以特许经营方式授予乙方品牌文字的使用权。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准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乙方的半成品底料(料款及运费由乙方负责,按成本价供应),每批现金结算。发货时间:自收到乙方要求甲方发货来函及货款后一周内发货。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筹建店面,包括对授权区域的市场调查、实地考察

11、、店铺设计、装修布局、设备选购、人员培训以及开业策划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产品的产品介绍资料(费用由甲方承担)。5、甲方负责提供授权的铜牌(费用由甲方承担)。6、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全套营运手册,包括服务手册、人事、财务、厨房和营运表格(样本)。7、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派专业人员现场协助乙方进行店铺开业的筹备和策划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吃、住、行)。8、甲方在总店负责免费为合作单位培训管理人员及服务员(伙食由甲方负责,路费、住宿费由乙方承担)。9、甲方负责为合作单位经营管理提供指导,包括营运计划的制定、广告和促销活动策划(视乙方需求而定)。10、 乙方的员工专用服装,餐

12、具等必须和总店统一。如乙方无条件自备,可向甲方提前1个月申请购入,款到发货。11、甲方可不定期到合作单位作营运辅导与检查,并写出报告供乙方参考,乙方有义务学习改进,发生严重过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整顿,以保证彼此利益,维护品牌形象。如因乙方要求辅导与检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12、甲方可不定期到合作单位检查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合作单位必须和总店质量保持一致。第五章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以加盟人的身份,接受甲方授权并全额投资于地处 经营面积为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依甲方的要求。2、乙方需了解经营合作单位的成功取决于乙方的经营能力、投入的精力及其它因素,愿独自承担投资加盟店的风

13、险。3、乙方有责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将甲方的管理制度、产品的制作、经营的秘决与资讯及相关的图形或其他营业象征性标志泄露转交第三人使用,或者告知第三人,无论是否收取报酬。4、乙方经营合作单位,使用甲方的管理制度、秘决与资讯及相关图形或其他营业象征时,除忠实遵守甲方的要求外,更应积极致力于保持其品牌形象。5、乙方有责任保证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6、乙方有义务保持“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形象,在合作单位的营运过程中不得自行变更经营品种,除“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的品牌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兼营其他业务。7、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欲搬迁其营业场所,须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8、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得低于甲方的规定标准,如因乙方自行降低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发生被媒体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事件,以至影响“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企业形象及声誉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额以甲方为处理该事件实际支出的费用及因营业额降低所造成的损失为度。9、乙方不得拒绝、阻止甲方对合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改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江南团膳餐饮服务项目”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