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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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1. 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正确答案:A2.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B.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次要责任的C.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损失已经全部赔偿的D.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参考答案:AD3. 发达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不能参与同一分区或区域内发达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开发。( )发达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不能参与同一

2、分区或区域内发达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开发。()错误4. 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二是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5.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

3、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 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BC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

4、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仅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因此债权人乙不能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就撤销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年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期间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合同法解释(一)第

5、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因此,答案C是正确的。 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由于第三人丙对于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是知情的,因此第三人有过错,应当适当对行使撤销权的费用予以分担。 6. 我国刑事诉讼期间中,“半月”的计算( ) A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 B有时按15日计算期限 C按期间开始当月的我国刑事诉讼期间中,“半月”的计算()A一律按15日计算期

6、限B有时按15日计算期限C按期间开始当月的日数计算期限D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A本题考查的是特定期间的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3条规定:“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7. 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构成侵占罪?( )A.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6号游戏机上有一个手机,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然后逃离。事后查明,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B.乙知道邻居肖某的8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身后。某日,见肖某

7、将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在肖某离开10分钟后,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20万元C.丙到某装饰城购买价值2万元的装修材料,委托三轮车夫田某代为运输。田某骑三轮车在前面走,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在经过一路口时,田某见丙被警察拦住检查自行车证,即将装修材料拉走倒卖,获款4000元D.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在准备离开时,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丁见此情景,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然后迅速离去参考答案:ABCD8. 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 A父母属人法 B子女属人法 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

8、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D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ABCD9. 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下列不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B.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C.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原劳动合同即无效,必须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即无效,必须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参考答案:CD10. 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

9、代理行为?()A张某代理乙购买29英寸电视机一台B张某代丙起草一份重要的购销合同的底稿C张某代丁请丁的朋友吃饭D张某代戊继承戊父的遗产AD民事代理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必须有三方当事人;有意思表示因素;使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故选项B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委托,而非代理,不当选。而请人吃饭属于好意行为,双方当事人不打算发生法律活动,选项C亦不当选。11.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马虎草率,不征或者少征大量税款,致使国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马虎草率,不征或者少征大量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

10、失。该工作人员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B某国有大型企业领导(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职工的健康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在本单位传播,造成严重后果。该领导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C某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于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了危害结果的蔓延,但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并无人员伤亡。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D某县教育局局长伪造两份档案,使自己的子女(本应高考落榜)被重点大学录取。该局长的行为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AB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所以选项A不正确。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规定在渎职罪

11、一章,其主体应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大型企业领导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所以选项C不正确。12. 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A.侵占罪B.盗窃罪C.诈骗罪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参考答案:B13.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

1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B本题考查的是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从哲学上讲,权利和义务既对立又统一,两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和条件。 由以上分析可知,C明显是正确的。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注重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实行的是“权利本位”说。此时,权利是第

13、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权利的实现。因此,A、D两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的说法。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颠倒了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主次关系,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 14. 当事人以下列( )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生产设备、原材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D交通运输工具E企业机器设备ABD15.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14、)。(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正确答案:B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内容与方式。题干中的条文明显属于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明确规定权利义务。而后者没有。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题干中的条文具体规定了权利,故应属于确定性规范。答案为B。16. 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的宗教信仰C、可以净化人们的道德情操D、对酒类市场的管理大有帮助参考答案:A17. 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A五十三条新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开元律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A五十三条新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开元律正确答案:C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纂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法规大全。唐玄宗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下令,仿效周礼制六典,定六典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所有篇目完全是按唐代官制来设置,详细列出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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