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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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二)事故的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_日的失能伤害;2、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_日的失能伤害,或造成损失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的事故;3、死亡事故:死亡一人或造成财产损失_万元以上的事故。(三)事故的报告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并应在报告时限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现场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2、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2、)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的初步原因;(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3、事故报告的程序(1)、发生轻伤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_万元(含_万元)以上的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工长、安全员,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报,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档案。(2)、发生重伤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_万元(含_万元)以上的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会、工程总监。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同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档案。(3)、当重大、特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

3、在迅速上报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抢险救援工作,防治事故损失的扩大。(4)、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外部消防、公安部门报警。(5)、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总监和上级单位,同时将中毒员工迅速送往医院抢救。(6)、各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要填写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四)事故调查和处理1、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和基层单位领导负责组织人员调查和分析,确定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预防措施,三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改进控制措施的落实和跟踪验证,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

4、并提出验证意见,报工程总监批准。2、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其主持,组成事故调查组(包括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工会,公安局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3、非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工程总监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工会和事故单位的员工代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应在_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到上级部门及向全体员工传达通报。4、对中毒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对中毒和发病起因、病情、预防和应急措施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

5、理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5、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大事故,工程总监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公布对事故原因、整改措施、责任分析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6、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2)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造成事故的。(3)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

6、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4)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5)分配有职业禁忌者的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6)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7)因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8)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8、对于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和职业病中毒事故,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职业病患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五)事故档案发生事故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必须建立事故档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二)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

7、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三、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项目部会同劳务单位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司安全生产部。四、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五、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六、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七、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八、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

9、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

10、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

11、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四)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

12、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

13、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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