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施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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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庆油田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暂行)为了规范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标准,保证钻井施工安全,有利 于油气井后续管理和维护作业,有利于节约土地和降低成本,同时,根 据市场开放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的实施进程,结合长庆 油田的地貌特征及外部关系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一、井场修建规范1. 选定原则(1) 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 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2) 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 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 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

2、0m, 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 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2. 技术要求(1) 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 (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 差不超过0.1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 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2) 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10 m时,坡度比例为1: 0.4, 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 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m。(3)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井场面积标准表1井类井型钻机类别长度(不小于)m宽度(不小于)m油井单井各类钻机80

3、40水平井各类钻机8060丛式井单排方向上每增加一口井,井场长度增14.5mo气井单井40型及以下钻机1006040型以上钻机11070丛式井单排方向上每增加一口井,井场长度增加0m。(4)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x35m;丛式井常规区 域每增加1 口,挖方加长4.5m,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5.5m。气 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x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 加长10 m。二、泥浆池修建规范1. 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 浆池施工标准实施。2. 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 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

4、沿大门方向继续前 挖。3. 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 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4. 泥浆池大小应不小于表2的要求(注:表中尺寸为池底尺寸)。井类井型标准(长x宽x深)m油井单井40 x5x4 (沉砂池)+20x5x4 (上水池)丛式井每增加1 口井,沉砂池容积增加200方气井单井40 x18x4 (沉砂池)丛式井每增加1 口井,沉砂池容积增加300方三、生活区场地修建规范1 .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 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 于排水的地带。2. 钻井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常规油

5、井区的生活区 距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50米,高气油比区域的生活区与井场边缘 距离应不小于200米。气井生活区与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m。3. 生活区场地的修建面积应满足所有生活设施的摆放需求。四、钻前道路修建规范1. 应避开易滑坡、坍塌、泥沼等不良地段,按照通行安全、经 济实用的原则选择线路,充分利用原有道路。2. 平坦地段修筑钻前道路,路基宽度应不小于7m,有效路面不 小于6m。山区修筑钻前道路应因地制宜,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m, 有效路面应不小于5m。3. 转弯处曲率半径不小于18m,路面宽度不小于8m。4. 在多弯、相互不能通视处应设置会车道。一般每间隔250-400 m修一处会车点,

6、会车点路面宽8 m、长度大于20 m。5. 道路纵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5% (8),局部复杂路段最大不 超过36% (20),确保各种施工车辆正常通行。五、竣工验收与处罚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组外协人员牵头,组织钻井、地质、监督以 及钻前施工单位人员,按照规范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认, 不合格的必须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钻井监督予以处罚。1. 修建井场未达到要求,处罚13万元。2 .修建泥浆池未达到要求,处罚0.51万元;3. 修建生活区距井场距离未达到要求,每口井处罚1万元,并 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新钻井每口井处罚 2万元。4 .钻前道路未达到要求,处罚13万元。六、附则1. 本规范未规定的事宜,仍按相关要求执行。2. 因特殊工艺及设备对井场修建有新要求的,由项目组根据现 场情况另行商定。3. 本规范仅适用于钻前临时用地,征地仍按照原标准执行。4. 本规范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10年6月1日起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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