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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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圣诞树蜡烛(税号34.06); (二)税号36.04的烟花、爆竹或其他烟火制品; (三)已切成一定长度但未制成钓鱼线的纱线、单丝、绳、肠线及类似品(第三十九章、税号42.06或第十一类); (四)税号42.02、43.03或43.04的运动用袋或其他容器; (五)第六十一章或第六十二章的纺织品制的运动服或化妆舞会服装; (六)第六十三章的纺织品制的旗帜及帆板或滑行车用帆; (七)第六十四章的运动鞋靴(装有冰刀或滑轮的溜冰鞋除外)或第六十五章的运动用帽; (八)手杖、鞭子、马鞭或类似品(税号66.02)及其零件(税

2、号66.03); (九)税号70.18的未装配的玩偶或其他玩具用的玻璃假眼; (十)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第十五类)或塑料制的类似货品(第三十九章); (十一)税号83.06的铃、钟、锣及类似品; (十二)液体泵(税号84.13)、液体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税号84.21)、电动机(税号85.01)、变压器(税号85.04)或无线电遥控设备(税号85.26); (十三)第十七类的运动用车辆(长雪橇、平底雪橇及类似品除外); (十四)儿童两轮车(税号87.12); (十五)运动用船艇,例如,轻舟、赛艇(第八十九章)及其桨、橹和类似品(木制的归入第四十四章); (十六)运

3、动及户外游戏用的眼镜、护目镜及类似品(税号90.04); (十七)媒诱音响器及哨子(税号92.08); (十八)第九十三章的武器及其他物品; (十九)各种电气彩灯串(税号94.05); (二十)球拍线、帐篷或类似的野营用品、手套(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二、本章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只作为小零件的物品。 三、除上述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章各税号所列物品的零件、附件,应与有关物品一并归类。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各种玩具,不论是供儿童或供成人娱乐用,还包括户内及户外游戏用设备,运动、体操、竞技用具及器械,某些钓鱼、狩猎或射击用具,旋

4、转木马和其他游乐场用娱乐设备。 本章各税号也包括明显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章所列货品的零件、附件,只要它们不是本章注释一所列不包括的物品。 本章物品一般可用各种材料制成,但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贵金属或包贵金属除外。装有上述材料制的小配件的物品仍可归入本章。 除了各税号注释中所列不包括的物品以外,本章还不包括: (一)税号36.04的烟花及其他烟火制品。 (二)税号40.11、40.12或40.13的橡胶轮胎及其他物品。 (三)帐蓬及露营用品(一般归入税号63.06)。 (四)液体泵(税号84.13)、液体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税号84.21)、电动机(税号8

5、5.01)、变压器(税号85.04)或无线电遥控装置(税号85.26)。 (五)第九十三章的武器及其他物品。 95.01 供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例如,三轮车、踏板车、踏板汽车);玩偶车 本税号包括: 一、供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 这些玩具通常由儿童自己推进。它可用脚踏板、手摇杆或其他简单装置通过链条或连杆把动力传送到轮子上去。某些踏板车直接由儿童用脚蹬地推动。其他供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则可由他人推动或拉动,或由马达驱动。 这些玩具包括: (一)儿童脚踏三轮车及类似品,但税号87.12的自行车除外。 (二)踏板车。 (三)动物形状的脚踏或手摇带轮玩具。 (四)脚踏车,通常为微型运动车、吉普车、卡车等形

6、状。 (五)手杆摇动的带轮玩具。 (六)靠推动或拉动的其他带轮玩具(未装有机械传动装置),其大小足可供儿童乘骑。 (七)马达驱动的儿童玩具车。 二、玩偶车,包括折叠式的 本税号不包括: (一)本税号所列三轮车或其他带轮玩具用的铃(税号83.06); (二)非供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以及供儿童乘骑但不装轮子的玩具,例如,摇马(税号95.03); (三)玩偶车的床上用品(税号95.03),这些床上用品类似于玩偶床上的用品。 95.02 玩偶: 10 玩偶,不论是否着装 零件、附件: 91 服装及其附件、鞋、靴、帽 99 其他 本税号不仅包括儿童娱乐用玩偶,而且还包括装饰用玩偶(例如,闺房玩偶、吉祥玩

7、具)、普通木偶戏及提线木偶戏用的玩偶或滑稽玩偶。 玩偶通常用橡胶、塑料、纺织材料、蜡、陶瓷、木材、纸板、铸纸品制成或用多种上述材料制成。它们可以装接有肢体、头或眼部活动机械装置以及人造发音装置等,还可以穿上衣服。 本税号玩偶的零件及附件包括头、身体、四肢、眼(但未装配的玻璃眼珠应归入税号70.18)、眼睛活动装置、发音装置或其他机械装置、假发、玩偶衣服、鞋及帽。 但本税号不包括: (一)配有玩偶人像的音乐盒(税号92.08)。 (二)锡制的玩具兵以及类似品(税号95.03)。 (三)人体活动模型及橱窗装饰用的自动模型(税号96.18)。 95.03 其他玩具;缩小(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及类似的娱

8、乐用模型,不论是否活动;各种智力玩具: 10 电动火车,包括轨道、信号及其他附件 20 缩小(按比例缩小)的全套模型组件,不论是否活动,但子目号9503.10的货品除外 30 其他建筑套件及建筑玩具 玩具动物: 41 填充的 49 其他 50 玩具乐器 60 智力玩具 70 其他玩具,组装成套或全套的 80 其他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 90 其他 本税号包括主要供人(儿童或成人)娱乐用的玩具。但是,根据其设计、形状或构成材料可确认为专供动物(例如,宠物)玩赏的玩具不归入本税号,而应归入其各自的相应税号。本税号包括: 一、除税号95.01及95.02以外的所有各种玩具。本税号的玩具大部分是机动或

9、电动的。 它们包括: (一)动物或非人类生物形状的玩具,即使明显带有人的物理特征(例如,天使、机器人、魔鬼、妖怪)也属于本组,包括木偶戏中用的玩具动物。 (二)玩具手枪及其他枪炮。 (三)建筑玩具(建筑套具、积木等)。 (四)玩具车辆(税号95.01所列的货品除外)、火车(不论是否电动)、飞机、船舶等及其附件(例如,火车轨道、信号)。 (五)非电动玩具马达、玩具蒸汽机等。 (六)玩具气球及风筝。 (七)锡制玩具兵及类似品、玩具武器。 (八)玩具运动器材,不论是否成套(例如,成套的高尔夫球、网球、射箭、台球用具、棒球棒、板球棒、曲棍球棒)。 (九)玩具工具及器具、儿童独轮手推车。 (十)玩具电影

10、放影机、幻灯机等,玩具眼镜。 (十一)玩具乐器(钢琴、喇叭、鼓、留声机、口琴、手风琴、木琴、音乐盒等)。 (十二)玩偶房屋及家具,包括床上用品。 (十三)玩偶茶具、咖啡具、玩具商店及类似品,农场用具等。 (十四)玩具计算器(算盘)。 (十五)玩具缝纫机。 (十六)玩具钟表。 (十七)玩具教具(例如,化学、印刷、缝纫及编织的成套玩具)。 (十八)铁球、跳绳、抖空竹用的空竹及棒、旋转及嗡声陀螺、球(税号95.04或95.06的货品除外)。 (十九)主要为图画、玩具、模型的书及单页,供剪裁及组合用;有“站立”或活动人物的书,以玩具为其主要特征的(参见税号49.03的注释)。 (二十)玩具弹子(例如,

11、各种形状的条纹玻璃弹子或供儿童娱乐用并已装成小包的各种玻璃球)。 (二十一)玩具钱箱、婴儿摇鼓、玩偶盒、玩具戏院,不论其是否带有人物等。 以上某些物品(玩具枪、工具、园艺用具、锡制玩具兵等)通常是成套包装的。 某些玩具(例如,电熨斗、缝纫机、乐器等)可具有极为有限的“实用价值”,但它们一般以其规格及有限的实用性与真正的缝纫机等物品相区别。 成套货品的某些物品如果单独报验,应归入协调制度的其他税号,但包装成套,明显用作玩具(例如,化学、缝纫等的成套教学玩具)的,则应归入本章。 二、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及类似娱乐用模型。 本税号包括主要供娱乐用的模型,例如,按比例缩小的船舶、飞机、火车、车辆等的工作模

12、型或其他模型,以及制造这些模型的套装材料及零件,但税号95.04的具有竞技游戏性质的套装件除外(例如,遥控赛车及其轨道的套装件)。 本组也包括与实物大小相同或放大了的模型,只要它们主要供娱乐之用。 三、各种智力玩具。 本税号也包括明显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税号货品的零件、附件,只要它们不是本章注释一所列不包括的物品。这些零件及附件包括: 1、音乐盒机构,根据其外形、构成材料及简单设计不能用于税号92.08的音乐盒的。 2、小型活塞式内燃发动机及其他发动机(税号85.01的电动机除外),例如,用于飞机、船舶模型,其特征是气缸容量小、马力小、重量轻、体积小。 本税号不包括: (一)儿童用颜料(税号32

13、.13)。 (二)儿童娱乐用塑型膏(税号34.07)。 (三)税号49.03的儿童图画书。 (四)转印贴花纸(税号49.08)。 (五)税号83.06的铃、锣或类似品。 (六)纸牌游戏品(税号95.04)。 (七)纸帽、“射出”玩具、面具、假鼻及类似品(税号95.05)。 (八)税号96.09的儿童用粉笔及彩色蜡笔。 (九)税号96.10的石板及黑板。 子目注释: 子目号9503.70 根据税号95.03的归类规定,本子目所称: (一)“成套”,是指两种或多种不同类型的物品(主要供娱乐用)装于同一个不需再包装的零售包装内。为便于物品使用而附上的简单附件或无关紧要的物品也可包括在内。 (二)“全套”,是指两种或多种不同类型的物品装于同一个不需再包装的零售包装内,专门为某一娱乐、工作、个人或专业使用的。 95.04 游艺场所、桌上或室内游戏用品,包括弹球机、台球、娱乐专用桌及保龄球自动球道设备: 10 与电视接收机配套使用的电子游戏机 20 台球用品及附件 30 投币式其他游戏用品,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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