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12802729 上传时间:2023-05-19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129.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临高县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临高县波莲镇人民政府二O一二年一月、乙前言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功能,统筹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有计划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临高县国民经济持

2、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临高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波莲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远期规划年。规划适应用于波莲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是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手段。第一章总则1.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1.第二节规划编制原则1.第三节规划依据1.第四节规划任务2.第五节规划范围和期限2.第二章

3、土地利用现状分析3.第一节波莲镇概况3.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3.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特征5.第四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5.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7.第一节总体规划目标7.第二节土地利用控制指标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8.第一节调整原则8.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8.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0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1.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原则1.2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1.2第六章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1.8第一节耕地保护1.8.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1.9.第七章建设项目用地分析2.1第八章土地整治规划2.3.第一节土地整治总量2.3.第二节土地整治项目2.3.第三节土地开发整治具体

4、措施2.4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5第一节区域生态保护目标2.5第二节重点生态用地区规模及布局2.5第三节生态用地区管制导则2.5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7附表1波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平衡表2.8附表3波莲镇2005-202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表2.9附表4波莲镇2005-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分解表3.0附表2波莲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1附表5波莲镇2005-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2附表6波莲镇2005-2020年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3.4附表7波莲镇2005-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案表34附表8波莲镇2005-2020年各类用地平衡表3.5第一章总

5、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本次规划编制要以促进波莲镇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及自然地理环境优势,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波莲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第二节规划编制原则1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2因地制宜、讲究实效、注重落实的原则;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兼顾的原则;4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本镇实际的原则。第三节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基本农田保

6、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4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5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6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7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文);8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文);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10 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11 关于完善第二次全国土地

7、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0号文);1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2009)1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2009)14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2008年);15 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16 临高县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年)17 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四节规划任务根据县级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波莲镇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

8、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五节规划范围和期限1. 规划范围:临高县波莲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资源,土地总面积11887.03公顷。2. 规划期限:与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的期限一致,为15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一节波莲镇概况波莲镇位于临高县的西北部,与临城、新盈、调楼、东英、南宝5个镇接邻,距临城6公里,距新盈港13公里。从临城通往新盈、南宝的公路途径波

9、莲墟区,交通十分便利。全镇有土地面积118.87平方公里,下辖和绵、抱美、乾彩、古柳等11个行政村,2005年全镇总人口29195人,其中城镇人口2690人,农村人口26505人。全镇域海拔低于200ml其中位于海拔50m以下的区域占46.98%。全镇地貌类型主要为冲积平原、海积冲积平原、熔岸台地和熔岩丘陵,其中平原面积约占25.50%,台地面积占62.32%。全镇94.26%的土地位于05度的坡度区,地势十分平缓。根据实际调查和土壤诊断学分类法,镇域范围内的土壤类型主要为暗红湿润铁铝土、简育湿润铁铝土和铁渗水耕人为土,其中,暗红湿润铁铝土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6.24%,其次是铁渗水耕人为土

10、,为13.65%。波莲镇自然条件优越,水源充足,交通便利,适宜发展热带水果、橡胶林木、冬季瓜菜和水稻制种生产。近年来,该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同时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收到良好的效果。自2005年以来,该镇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水稻制种、反季节瓜菜、热带水果、甘蔗、橡胶、浆纸林等特色农业,不断推进“科技农业”、“订单农业”和“效益农业”的规模化、基地化建设。如今,水稻制种、冬季瓜菜、热带水果、橡胶林木和浆纸林已成为波莲镇产业经济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末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统计,波莲镇土地利用现状(表1与附表1)如下:1农用

11、地2005年底,波莲镇有农用地总面积10572.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7.33%。其中耕地4008.13公顷,占波莲镇土地总面积的33.11%;园地面积1598.2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20%;林地4686.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8.71%;其他农用地279.4公顷,占波莲镇土地总面积的2.31%。2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2005年底,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城镇用地44.69公顷,占波莲镇土地总面积的0.37%;农村居民点用地483.2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9%;工矿用地39.5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3%;全镇在规划基期无独立建设用地(2)交通用地20

12、05年底,全镇公路用地41.47公顷,占波莲镇土地总面积的0.34%。本镇在规划基期暂无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及管道运输等用地。(3)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全镇在规划基期暂无水利设施用地和旅游建设用地,特殊用地25.29公顷,约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1%。3.未利用地2005年底,波莲镇拥有水域面积12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滩涂沼泽8.55公顷,占波莲镇土地总面积的0.07%;自然保留地765.68公顷,约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32%。表1波莲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2005年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2105.94100.00农用地耕地4008.1333.11园地1598

13、.2813.20林地4686.6038.71其他农用地279.402.31合计10572.4187.3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44.690.37农村居民点483.293.99米矿用地39.550.33独立建设用地0.000.00小计567.534.69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公路用地41.470.34港口码头用地0.000.00民用机场用地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小计41.470.34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水利设施用地0.000.00旅游建设用地0.000.00特殊用地25.290.21小计25.290.21合计634.305.24其他土地水域125.001.03

14、滩涂沼泽8.550.07自然保留地765.686.32合计899.237.43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特征1. 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本镇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7.33%,其中林地面积比重最大,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4.33%。其次是耕地和园地,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7.91%和15.12%。园地主要用于水果和橡胶,大多数属于木本植物,木本园地与林地约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0个百分点,地表覆被较好。2. 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丰富全镇有未利用土地899.23公顷(土地更新数据),其中有765.68公顷的土地属于自然保留地,且绝大多数属于其他草地。本镇具有深厚的土层和低平的地势条件,大部分能开垦成为耕地资源。因此,相对来说,本镇具有较大的后备耕地资源潜力。3. 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相对集约2005年底,波莲镇人均城镇用地为166.13m2/人,高于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120m2/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65.54m2/人,略低于省内人均180m2/人的控制指标。全镇城镇用地相对较为粗放,而村庄用地则相对较为集约。第四节土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