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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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所在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史者不能在托幼机构工作。三、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_次健康检查。四、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采血时,最好有托幼机构保健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场,防止代采血;五、结果可疑时,先不报,转市妇儿中心或其他上级单位会诊;会诊采血时,带本人身份证,由保健人员或托幼机构委派的人员陪同。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六、发现传染病者须立即离岗治疗,治疗后应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回

2、岗工作。七、凡发热、腹泻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肝炎、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等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持沈阳市妇女儿童保健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幼儿园工作。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二)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_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

3、的保教人、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_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_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_天,大便培养连续_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_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黄坛艺幼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心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二、

4、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5、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心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六、从业人员不能穿

6、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五)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所在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史者不能在托幼机构工作。三、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_次健康检查。四、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采血时,最好有托幼机构保健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场,防止代采血;五、结果可疑时,先不报,转市妇儿中心或其他上级单位会诊;会诊采血时,带本人_,由保健人员或托幼机构委派的人员陪同。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六、发现传染病者须立即离岗治疗,治疗后应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回岗工作。七、凡发热、腹泻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肝炎、淋病、梅毒、滴虫性_炎等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持_市妇_童保健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幼儿园工作。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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