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教师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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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一级平安培训机构认定标准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基本原则及总体结构(一)修订背景。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7226号)印发以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依据一级平安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先后4次组织专家对全国一级平安培训机构进行了资质认定和复审评估,标准对进一步规范平安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平安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主动作用。2012年1月,新修订的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44号,以下简称方法)予以发布,方法对平安培训机构设置及管理作出新的规定,特殊是对各级平安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作了较大调整。原标准已不适应新要求:一是平安

2、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已不适应现行规章、规定等要求,如:注册资金(开办费)、培训机构人员的基本素养等方面。二是不能有效体现现代培训手段对培训教学改革创新的要求,如:培训手段在试行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虚拟现实技术、现代网络技术等先进手段都对培训教学的促进作用没有在标准中体现。三是未能很好地体现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如:在线学习、网络互动、实训考核等没有作出详细要求。四是没有体现出培训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如:教学管理、档案管理、考核管理仍是在传统方式方面的要求,致使不能有效提高管理效能。五是个别指标设置可操作性不强,如:培训教学探讨内容规定不明确、有些指标缺乏量化标准、培训机构办公教学场所产权属性不明确等。

3、依据方法调整改变,结合实际工作须要,亟需对标准进行修订。(二)基本原则。对标准的修订,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行政的原则。新标准全部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新标准中所列条款,是在大量调查探讨和结合一、二级平安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复审审检查工作中发觉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的。三是便于操作的原则。新标准中所列条款,对平安培训管理部门和平安培训机构均予以充分考虑。四是示范引领的原则。通过设置反映现代教学手段的指标,促使培训机构持续进行教学改革创新,实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切实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五是“以评促建”的原则。

4、通过资质认定和复审考核,促进培训机构自身建设,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三)修订过程。依据年度工作安排,2012年2月,人事司组织中国煤矿平安技术培训中心,制定修订方案,3月底完成标准修订初稿;4月至7月,人事司先后组织召开4次有部分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有关培训机构培训处长及专家参与的探讨会,逐条探讨,全面论证、反复修改,形成征求看法稿。 (四)整体结构。标准(征求看法稿)保留了原标准的整体结构,包含两个部分,即初次认定指标和复审考核指标。在二级指标、标准和认定方法上进行了部分调整。二、初次认定指标修订状况(一)初次认定指标结构。初次认定指标共有6个一级指标。第1个一级指标是必备条件,另外5个一级

5、指标分别是培训教室、培训师资、培训管理、协助设施和后勤服务。作为准入条件,以上指标主要侧重对硬件方面认定。(二)关于必备条件。5个二级指标保持不变,但原“标准”(征求看法稿中改为“三级指标”)及认定方法作了部分调整。三级指标数量由10个调整为12个。一是依据方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将注册资金或开办费由100万元以上调整为500万元以上。二是依据方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明确了培训机构必需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办公场所,有满意同期最大规模教学须要的教学设备、设施,确保培训场所和学员考勤管理的稳定性。三是明确专职老师中至少有10名经总局培训考核合格且具有高级职称,至少有5名取得注册平安工程师执业资格。

6、四是明确规定有一处有150平方米以上的专用教室。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职业培训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消防方面的相关规定,将“消防设施按标准配备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也作为必备条件。 (三)关于培训教室。3个二级指标保持不变,6个三级指标数量不变,但依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的相关规定,增加了“超过80人的教室应满意视听效果的要求”。 (四)关于培训师资。二级指标数量不变,三级指标由3个调整为4个,并对部分指标内容作了调整。一是增加了“专职老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专职老师中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规定。二是规定专职老师取得注册平安工程师

7、执业资格的比例。三是鉴于行业主体专业已包含了平安技术内容,因此删除了对老师类别中平安技术的规定。5.关于培训管理。将2个二级指标调整为3个,将三级指标由3个调整为6个,并对部分指标内容作了调整。一是明确了培训机构负责人、分管教学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二是规范了制度明细,删除了重复的制度内容。三是二级指标中增加了“信息化”指标,提出了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培训方式多样化的考核指标要求。6.关于协助设施。5个二级指标数量不变,但对个别指标名称、三级指标及认定方法作了部分调整。三级指标由9项调整为10项。一是将二级指标中的“试验设备”改为“实训场景”,提出了实训基本条件和运用虚拟现实技

8、术实现模拟培训等2个三级指标,对实现培训手段现代化有重要意义。二是反映信息技术发呈现状,要求培训机构应具备有同培训资质相适应的平安类电子刊物(文献)检索条件和实力。7.关于后勤服务。取消了住宿房间应具有空调、电话等生活设施的规定,增加了要有互联网等设施要求。三、复审考核指标修订状况1.关于复审考核标准结构。一、二级指标基本保持不变,但三级指标改变较大。依据近几年现场评估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指标所设置内容,对一级指标的权系数作了部分调整,培训教学探讨、培训组织实施、培训业绩分别由10、35、20调整为20、30、15。2.关于师资。一是取消了专职老师总变动率的要求,增加了专职老师必需取得平安培训老师

9、岗位证书的规定。二是依据方法规定,明确规定专职老师每年接受接着教化学时,提出持续提高培训老师教学业务实力的详细措施。三是结合三级指标内容,将二级指标“绩效”改为“工作量”。3.关于培训教学探讨。二级指标保持不变,三级指标由5项调整为6项。增加培训教学探讨机制方面的指标,明确教研成果内容,有利于培训机构更好地开展培训教学探讨工作。4.关于培训组织实施。二级指标保持不变,三级指标由15项调整为17项。一是结合三级指标内容,将二级指标“教学管理”改为“培训班管理”。二是提出激励老师参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机制要求。三是对每位老师每期班连续授课时间等作出了规定。四是增加了培训机构对自身培训质量自我评估要求。5.关于培训业绩。一是删除单纯针对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取得平安资格证书考核合格率的限定条件。二是将年平均培训标准人数下限由800人调整为2000人。6.关于规章制度执行。二级指标保持不变,三级指标由5项调整为6项。一是依据方法对平安培训收费的要求,结合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实际,将评分方法中对收费的要求修改为“没有按标准收费扣30分”。 二是增加了对教学档案、学员档案等实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明确了须要建立一人一档的人员范围,有利于实现对平安培训的信息化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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