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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企业应对美国 337 条款调查的策略机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产品凭借着其质优价廉的 优势迅速打开美国市场,中国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中美贸易持 续稳定增长。但与此同时,美国 itc 针对中国企业启动 337 调查的 也更加频繁。为了能有效地应对美国 337 调查,保住利益丰厚的美 国市场,中国企业亟需采取系统有效的策略来正面应对美国 337 调 查。关键词: 337 调查;侵权检索;知识产权战略;行业协会一、美国 337 调查简介美国 337 条款是对美国关税法第 337节的简称,最早见于美国 1922 年关税法的 316条,后在美国 1930 年关税法中正式确立为 337
2、 条款,并沿用至今。美国 337 调查的具体程序是:美国申诉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以下简称 itc )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对被诉人的进口行为予以 调查。 itc 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 30 天内,决定是否进行调查,一旦 决定启动 337 条款调查,则应当在联邦公告上予以公布,同时将起 诉书副本送达给被诉人。美国被诉人应当在 20 天内,外国被诉人 应在 30 天内就被调查的事项作出答辩。调查期间,行政法官根据 听证会记录及事实作出初裁。被诉人如果缺席,一般会被判定为败 诉。行政法官作出初裁后,委员会应在 45 天内就该裁定作出审查, 决定是否维持、撤销、修改 alj 的裁定或要求其其继续审查。如果 争议方就 337 条款违反问题达成诉诸仲裁的协议,委员会可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