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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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时召开组员单位会议,研究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目前矛盾纠纷形势。二、排查制度坚持实施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时期,实施每日排查和“零汇报”制度,对部分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提议,制订调处方案。三、分流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施统一登记受理,然后依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标准,分流指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分

2、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方法,确保调处效果,并立即反馈调处结果。四、移交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调处服务中心对全部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施一个窗口对外,根据“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标准,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1、包括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2、包括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4、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土地全部

3、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反应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5、城镇建设计划、城镇管理和拆迁赔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协议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相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8、包括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相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包括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调处。9、包括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1

4、0、其它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需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五、联动联调制度1、包括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根据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与联合调处工作。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立即指派领导和详细责任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3、矛盾纠纷调处实施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该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与调处工作。4、中

5、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的,相关部门要主动参加,不得拒绝。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议不妥或行政行为不妥引发的,相关部门要立刻纠正,预防矛盾纠纷激化。6、中心实施矛盾纠纷调结汇报制度。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份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六、督查回访制度1、定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对分流指派给相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推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提议。

6、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个月最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5、定时通报相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七、档案管理制度1、中心工作档案包含: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会议统计、培训统计、业务学习统计;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矛盾纠纷调解卷宗;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汇报;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其它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立即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含以下内容:卷宗封面;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调查笔录;证据材料;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统计;附卷材料。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第2页调解

7、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记录表,统一归档。4、中心应该依据要求立即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整年报表,在要求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十二个月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八、培训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和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根据“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施公开上岗制度。九、考评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8、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服务中心依据实际制订对组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评措施,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造成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根据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十、责任制度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施领导定时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加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实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汇报制度,通常大疑难矛盾纠纷,应立即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汇报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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