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反倾销、反补贴、337条款与301条款的区别系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12690062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8.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比较反倾销、反补贴、337条款与301条款的区别系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比较反倾销、反补贴、337条款与301条款的区别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比较反倾销、反补贴、337条款与301条款的区别系(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7.比较反倾销、反补贴、337 条款与 301 条款的区别反倾销、反补贴是 WTO 规则下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中的两大措施,他们是在国际贸易 领域,WTO成员通常采取的贸易制裁方式。337条款和301条款均是美国的制裁条款。反倾销是指:对被认定为倾销的产品在对其他正常税收之外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 税额为该产品正常价值超过出口价格(或推定价格)的差额。反补贴是指:出口商品在生产、运输、买卖的过程中接受的来自政府或同业协会的直接 或间接的补助、奖金,如果对其他成员造成负面影响,可采取两种措施予以补救:一是向世 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援用争端解决程序的要求;二是启动征收反补贴税调查程序, 并在

2、经过了规定的程序后征收反补贴税。337条款:因其最早见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而得名,主要是用来反对进口 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特别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不受涉嫌侵权进口产品的侵 害。3O1 报复条款:始设于 1974 年贸易法中,该条款授权总统决定外国是否实施不正当 (unjustifiable),不合理(unreasonable),或歧视性(discriminatory)之措施以使美国商业 (United States commerce)受到限制。倘若总统认定外国确有上述情事之一者,得暂停或终 止美国对该国货物依照贸易协定暂停之减让,而对其课以额外关税或采取其他进口限制。其区

3、别主要有:1规则体系不同:前两者是wto规则下的贸易救济措施,后两者是美国制裁措施。2.保护对象和报复对象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针对的产品面较广,保护本国产业。 337 条款重点对美国的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从“337 条款”实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都涉及知 识产权而非一般的不公平贸易行为。301条款保护之客体保护范围较337条款较广,主要有: (1)产业(制造业及农业);未列举,但从历年之案例来看,有稻米、丝产品、皮革产品、雪 茄、烟产品、钢铁及半导体等产品。(2)服务业;只要属于贸易的标的即可,而不问其服务 的发生是否与特定货物贸易有关。直接对外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03判断标准不同。反倾销认定一国出口产品构成倾销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价格倾销;产 业损害和因果关系。补贴主要有三类:(1)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不可申诉补贴,在 WTO的反补贴协议中有规定。301条款和337条款则根据美国有关法律的规定。4实现途径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本国具有一定的主动权,是WTO成员过常采用的贸 易救济措施。 “301 条款”主要由政府通过国家间的双边或多边谈判磋商来进行,以协议、条 约和公约的形式推动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体制的改善。337调查则由ITC启动诉讼程序来阻 止外同生产商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害,这弥补了国内司法管辖的不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