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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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2592100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

2、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房产使用土地位于总用地面积为。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即平方米。或: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楼层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为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的;即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第四条土地使用权

3、出让的年限为年,自起算。第五条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合同签字后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

4、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或:乙方出租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双方抵押房产后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九条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月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户号。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

5、,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本合同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6、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日内纠正该违约。如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

7、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机购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签订。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乙方:(章) (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注:不以出售、出租、抵押房产而发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依照规定也须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参照本合同或宗地出让合同格式拟定。拓展阅读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3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3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

8、取得土地使用权后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章期限届满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9、,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十章不可抗力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

10、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日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应向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产生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缴纳滞纳金。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

11、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

12、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地块编号为。(见附件地块地理位置图)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第

13、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第四章土地用途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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