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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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 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 色油水的圆珠笔。二、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 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 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 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三、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 病历。(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 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审阅

2、完成后,用红 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 间。四、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 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 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 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五、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 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 需记录至分钟。六、病历的眉栏部分必须填写齐全(病区、住院病历号等

3、);每 一相同容从起始页页脚开始,居中标注页码,如长期医嘱第1、2 页,入院记录第1、2页等。七、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应在收到报告单后24小时归入病历。因 患方因素导致患者离院时未收到的报告单,由患者所在科室送达病案管 理部门,统一归入病案。八、,患者因病或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应在主管医生的参 与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其授权的人员代替签字;授权委托书中,授权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以用右手示 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第二节日常病程记录一、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 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 书写,但应

4、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二、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 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 录一次病程记录。三、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次日 早晨出院)也应书写病程记录。四、日常病程应重点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确定诊断时间,诊疗 依据和治疗效果,会诊意见执行情况,输血过程与反应情况,拟作检查 (检验)的原因和结果分析,临床观察指标的变化,临床病情变化与处 理方法等。五、告知病危(重)当天,应记录告知时间、地点、容、主要人 员及签字情况。六、术前病程记录中,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记录;术后连续 3天病程记录中

5、,应有一次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记录。七、合理用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开具与停止情况应有明确记录。八、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另起行空两格记录具体 容。记录结束的末端同一行右顶格由记录医师签名,该行剩余空隙不够(少于1/3行)签名时,可另起一行右顶格签名,原则上不能空行。第三节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一、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 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二、上级医师查房每周不应少于2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 患者入院48小时完成,副主任、主任医师负责首次查房者应于72小时完 成。三、记录容包括查房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

6、、 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和疗效分析、下一步诊疗意见。四、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记录查房医 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他部分同“日常病程记录”。(一)经治医师应据实、认真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时的分析与意见, 不得使用“上级医师同意目前诊治方案”等套话。(二)上级医师使用红色墨水笔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上级医 师查房记录并签名。第四节麻醉同意书一、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 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应另页书写。二、记录容包括患者、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 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

7、影响的 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 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第五节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一、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 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应另页书写。二、记录容包括患者、性别、年龄、科别、住院病历号、诊断, 输血指征、拟输血液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 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第六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 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

8、否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应另页书写。二、记录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第七节病危(重)通知书一、病危(重)通知书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 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名的医疗文书。应另页书写。二、记录容包括患者、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 情况,患方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通知书应一式三份,一份交患方保存,另一份粘贴在下达病危(重) 医嘱的长期医嘱单背面,一份送交医务科备案。通知患者病危(重)后, 应即时书写相关的病程记录。三、患者法定代理人、被委托人、,患者近亲属或关系人拒绝签字 时,可由医师写

9、明拒绝签字情况并由两位以上医护人员签名证明。第二章医嘱书写要求第一节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一、医嘱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和 临时医嘱。二、取得本医疗机构处方权的注册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 嘱;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 定后授予相应医嘱权利。其他人员不得下达医嘱。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四、医嘱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一)多项同一日期和同一时间开具的医嘱,在起始行和终末行 注明日期、时间和医师签名,中间栏目可用垂直单竖线(实线)代替。(二)医嘱不得涂改,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 容,

10、并注明开具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用药医嘱应使用药品通用名,注明剂量和用法。(四)需要取消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 签名。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确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 当中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 抢救或手术结束时,医务人员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并签名。第二节长期医嘱单一、长期医嘱为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开出停止时间后 失效的书面医学指令。二、长期医嘱单的一般项目包括患者、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 页码等。三、医嘱的格式为开具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容、医师签名、核 对时间、核对护士签名、停止日期与时间、医师签名、停止执行时间、

11、 执行护士签名。四、医嘱容与顺序为:(一)护理常规,如按某某科、某某疾病或某某手术后护理常规护 理;(二)护理级别;(三)饮食;(四)体位;(五)其它护理要求,如陪护等;(六)病危或病重;(七)生命监测项目;(八)一般治疗,如鼻导管给氧、保留尿管等;(九)治疗用药,要求先开具口服药物,后开具肌注射或静脉给予 药物;(十)出院医嘱、转科医嘱等。1. 取消长期医嘱时,直接书写与起始日期、时间相同的取消日期、 时间并签名。2. 重整医嘱:(1)长期医嘱单一般不应超过2页,当医嘱超过1页且停止医嘱较多 时应重整医嘱。(2)首先应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墨水笔,齐边框从左 至右划一横实线,表示以上

12、医嘱停止执行。(3)另起一页长期医嘱单,在首行填写重整医嘱的日期和时间,在 医嘱容栏用红色墨水笔书写“重整医嘱”,然后由经治医师签名。(4)重整医嘱时,应当把未停止的长期医嘱按原医嘱开具时间书写 在长期医嘱单上,其下方书写当日新开的长期医嘱。(5)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其它护理要求、病危或病重、生 命监测项目按本节第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要求书写,应写明原开具时间。五、重开医嘱指手术后或转科后重新开具的长期医嘱单。(一)在原长期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墨水笔,齐边框从左至 右划一横实线,表示以上医嘱停止执行;(二)另起页重新开具长期医嘱,重开医嘱的起始行用红色墨水笔 写明“术后医嘱”、“转入、分

13、娩后医嘱”。六、注意事项:(一)每行容左顶格书写;单项医嘱一行写不完时,应另起行空2格 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的第一字应与第二行第一字对齐书写, 不能写入邻近格。(二)药品名称书写采用中文通用名,无中文名称者可用英文国际 非专利名(INN);同一药品名称不得中英文混写。禁止使用化学符号。(三)药品名称后写剂型、单次给药量,用中文或规定的拉丁文缩 写符号标出给药次数、给药方法。剂量使用公制单位,以克(g)为单 位时可以省略。(四)药品剂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的“0”不得省略,整 数后不写小数点。(五)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如0.2% 替硝唑注射液或针200

14、ml)。(六)一组药物混合应用时,每种药物书写一行;在其后划一斜线, 表明下药加入上药液;斜线右侧书写用法。(七)成组药物停用其中一种时,应停止该组医嘱,重新开具医嘱。第三节临时医嘱单一、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的书面医学指令,应在指令时 限一次完成。二、临时医嘱单一般项目包括患者、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页码等。三、临时医嘱单容包括医嘱开具日期与时间、开具项目、医师签 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一)开具项目包括检验和检查、临时用药、药物过敏皮试、穿 刺操作、拟施行的手术和术前准备、术中非麻醉用药、输血、输液、采 取的监护与治疗措施、一次性护理、临时治疗、出院带药等。(二)取消临时医

15、嘱时,用红色墨水笔在相应医嘱栏中标注“取 消”并签名,书写时间。(三)注意事项:1、每行容左顶格书写。2、每个检验或检查项目逐项单列。3、需做药物过敏皮试(如青霉素皮试)时,医嘱后标注括号;阳 性结果用红笔书写“+”,阴性结果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一”, 由执行护士将结果添入括号。4、某些短期治疗可开出执行时间,如鼻导管吸氧(2L/min) 2小 时。5、临时医嘱项目不得书写每日几次,如需每日2次或2次以上应分 别开具临时医嘱,或长期医嘱。6、出院带药仅书写药品名称、单药剂量和数量并注明出院带药。第三章病案排序一、病案排序的目的是方便医务人员查找相关资料,便于统计、 交流,以及医疗质量检查和医疗评价工作。第一节门诊病案排序一、门诊病历排序(一)病历首页(二)病历记录(三)特殊检查报告单(按时间先后排序)(四)检验报告单(按时间先后排序)(五)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第二节急诊留住观察室病案排序一、急诊留住观察室期间病历排序(一)体温单(二)长期医嘱单(三)临时医嘱单(四)入观察室记录(五)病程记录(六)各种检查报告单二、急诊出观察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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