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12649782 上传时间:2023-10-1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火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word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围本程序应用于本公司与所属企业所辖区域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规定场所除外。3. 术语和定义3.1 动火作业1)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与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 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

2、使用雷管、炸药等进展爆破作业;6) 机动车进入工艺装置区、罐区;7) 其它使用明火与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是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负责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利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通常是企业主管领导、区域车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指经过安全培训,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4. 职责4.1 总经理审核批准本管理规定,为本规定执行提供支持;4.1.2 将动火作业的执行质量纳入公司组织的审核活动中。4.2.1 负责批准特级动火作业;4.2.1 定期组织开展对管辖业务围动火作业执行情况的审核。

3、4.3 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4.3.1 批准属地围除特级动火之外的动火作业;4.3.2定期组织属地围动火作业执行情况的审核。4.4 基层管理人员4.4.1 组织员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培训;4.4.2. 现场监视检查,保障动火作业安全。4.5基层员工4.5.1 学习并执行动火作业的所有管理要求;4.5.2 对提升动火作业的执行质量提供合理化建议。4.6 动火作业人4.6.1 持有动火作业所需特种作业;4.6.2 参与作业过程风险评估,承受作业安全培训;4.6.3 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或监护人不在现场时停止作业。4.6.4 没有经过批准的作业票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三不动火

4、。4.7 作业监护人4.7.1 承受作业监护人安全培训,考试合格;4.7.2 参与作业过程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4.7.3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要求停止作业;4.7.4 作业完毕后检查无余火后离开现场。4.8.1 组织维护本规定,为本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4.8.2 参与公司特级动火作业的审核;4.8.3 监视检查公司动火作业执行质量,组织并参与专项审核;4.8.4 收集、分析本公司动火作业执行质量,并向上级报告。4.9 质量科定期组织校验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4.10 分析科对动火作业申请进展分析检测4.11.1 告知作业单位现场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

5、安全措施,提供安全作业条件;4.11.2 审查和批准作业审请许可证,指派合格监护人员现场监护。4.12 动火作业单位4.12.1 复核工艺交出质量与动火分析数据;检查作业人员资质、工器具完好性。4.12.2 根据工作容完善工作安全分析JSA;4.12.3实施作业前人员培训与安全告知。5. 管理要求5.1 根本要求5.1.1 但凡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与安全工作方案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严禁与安全工作方案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的动火。5.1.2 一动火票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

6、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可用一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展多处动火。5.1.3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作业许可的时间限定,特级、一级火票不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不超过72小时。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5.2 动火作业许可围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展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场所是指满足设计要求、为动火作业设置的固定场所,如化验室、研发室、专门的维修场所等。5.3 动火作业许可级别5.3.1 动火作业分为是三个级别,包括二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特级动火作业详见附录2。5.3.2 节假日或下班以后的动火

7、作业实行升级管理。5.4 动火作业许可证申请5.4.1 风险评估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展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风险评估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作业过程中火灾和爆炸的潜在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作业人员的工作习惯、经验与能力; 作业设备、机具; 受影响的区域,包括临近的其他作业和人员、周围环境、系统管线、涵洞、地沟、地漏、下水井与设备材料等。5.4.2 作业申请资料准备申请人应准备好动火作业许可证申请表以与如下相关支持资料和设施: 动火作业容说明; 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JSA等;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与记录; 相

8、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5.5 书面审查在收到申请人的动火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与相关人员按照5.4.2的要求集中进展书面审查。核查5.6.1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应在现场共同核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核查容包括但不限于: 动火作业有关的脚手架、设备、工具、材料、照明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与能力情况;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检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与粉尘的浓度; 涵洞、地沟、地漏、下水井等的封堵情况;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消防通道通畅,影响作业

9、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完整、结实,采用的临时设施应保证安全;作业现场的坑、井、沟、空洞等的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需要检修的设备的断电与上锁挂牌情况; 培训、沟通情况; 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5.6.2 现场核查确认合格,通过安全工作方案审查后,批准人方可签署动火作业许可证。5.7.1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均应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5.7.2假设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申请。5.7.3 节假日或是下班以后的一级动火由公司领导或其

10、授权人批准。5.8 作业前培训与沟通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人员进展培训与沟通,主要容包括: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与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3) 作业过程在所使用的个人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与须知事项;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出现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生事故等,双方有责任随时停止作业、取消许可,并通知相关方。动火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取消动火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5.10.1 动火许可证为一式三联,动火人、

11、监护人各执一联,批准人留存一联备查。5.10.2 动火许可证是动火的凭证和依据,不得涂改、代签;5.10.3 动火许可证上的动火安全措施项,由申请单位和属地单位共同确认,可依据动火现场的具体情况进展选择或补充。5.10.4 动火许可证由批准单位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5.11 动火作业许可证关闭5.11.1 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留守20分钟,现场确认无任何火源和隐患,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5.11.2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与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

12、净。5.12 培训与沟通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监视培训。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承受培训。本规定应在整个组织沟通。5.13 审核与激励属地主管组织对本管理规定执行质量进展部审核。审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容,程序与制度分委会应针对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组织专项审核。6. 复审与更新6.1本文件三年复审一次,须附有修订记录。第一版文件修订记录统一为“A/0版。安全环保部在安全文件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安全文件维护人,安全文件维护人即开始复审规定。复审流程参见安全文件管理规定。7. 修订记录本版为A/0版8. 引用文件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GB 3087

13、120142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AQ 3022-20089. 相关记录1. 动火作业许可证记录10. 附录附录1、动火作业安全措施附录2、动火作业场所分级附录3、动火作业许可证附录4、动火作业流程图附录1、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在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但凡可用可不用的火一律不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的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特级动火。1系统隔离与检测1.1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展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具体执行上锁挂签管理规定、管线断开管理规定。1.2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与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

14、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1.3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展检测。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允许浓度O.5(体积);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允许浓度0.2(体积)。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动火作业方案中程序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展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频率和检测结果。1.4 凡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 (包括爆炸性粉尘) 含量执行1.2要求,氧含量19.5%23.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程序。1.5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 ,在

15、较大设备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展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围进展动火分析;1.6 特级、一级动火分析4小时1次,二级动火分析8小时1次,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分析频次,动火分析与作业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超过60min应重新检测分析。2 现场清理动火点周围半径10米或防火间距的环境必须达到动火条件。设备、管线与地面上的油污、可燃物要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沙土或阻燃布材料有效覆盖;下水井、管沟、排水沟、地漏、电缆沟等处要采取封闭或隔绝措施,防止可燃气窜入动火点周围。3 动火作业设备3.1 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把线与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不允许将电焊把线、回路线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以免因电焊把线、回路线过热损毁氧气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