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说明书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12597825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4.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托计划说明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信托计划说明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信托计划说明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信托计划说明书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信托计划说明书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信托计划说明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托计划说明书(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计划说明书重要提示:1.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信托单位时应当认真阅读本信托计划说明书 和信托合同;2.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 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二月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矿信托”或“受托人”)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推出“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 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投资 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远

2、东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最终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受益人的利 益最大化。为满足资本市场上投资者进行集合投资获取收益的需求,便于投资者了解本 信托计划项下信托产品的特性、预期收益情况和风险,进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五矿信托特制订本信托计划说明书。1 定义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信托计 划说明书中的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1 本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指“五矿信托 -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 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 信托计划说明书 /本说明书:指本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定租赁 资产收益权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计

3、划说明书以及对其 任何有效的修订、变更和补充。1.3 信托合同:指本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五矿信托- 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投资 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 合同和全部附件以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变更和补充。1.4 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 指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 益权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1.5 信托文件:指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认购/申购风险 申明书和全部附件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补充。1.6 合格投资者: 指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条件,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投资者。本 信托计划

4、存续期间内的任一时点,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 50 人,但 单笔委托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 量不受限制。1.7 受托人/五矿信托:指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8 保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1.9 保管合同:指受托人与保管人签署的编号为 P2012M12A-YDZL3-004 的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之保管合同。1.10 信托财产专户: 指受托人在保管人处为本信托计划开立的、用于存放 信托资金、支付相关信托费用和分配信托利益的如下专用银行账户: 户 名: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账号: 7251110186

5、800005259开 户 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1.11 信托单位:指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权划分成的等额份额, 每一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资金金额为 1 元。1.12 委托人:指通过认购/申购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参与信托计划的合 格投资者,在信托计划成立日成为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1.13 受益人/信托受益人:指合法持有信托单位的合格投资者。本信托计划 为参与时自益信托,初始受益人为委托人,信托受益权转让后,为以 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人。1.14 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享有的获得信托利益分配的权利。1.15 信托资金:指在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为参与信托计划,认购/申购信托

6、单位而向受托人所交付的资金,在认购/申购确认日经受托人确认即成 为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1.16 信托计划资金: 指在本信托计划项下全部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的信托 资金的总和。1.17 信托财产: 指信托计划资金及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计划资 金进行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因其他情形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总和。1.18 信托利益: 指信托受益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享有受益权而可获 得分配的全部经济利益。1.19 远东租赁:指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20 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指受托人与远东租赁签署 的编号为 P2012M12A-YDZL3-001 的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

7、产 收益权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 合同。1.21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指 受托人与远 东租赁 签署 的编号为 P2012M12A-YDZL3-002 的五矿信托-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投 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1.22 租赁合同:是指受托人与远东租赁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一致确定的, 远东租赁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对该等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及补充的统称。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远东租赁根据特定租赁资产 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补充提供经受托人确认的特定租赁 资产的,针对补充特定租赁资产所签署的租赁合同自动纳入特定 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

8、及回购合同项下租赁合同的范围。 特定租赁 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签署时租赁合同的具体范围以特定 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所附之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转 让清单所列内容为准。1.23 特定租赁资产: 指远东租赁基于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项下远东租赁享有的要求承租人支付剩 余租金、违约金、赔偿金、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权利。1.24 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 指基于特定租赁资产享有的取得特定租赁资产 项下全部现金收益的财产性权利,该等现金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租 赁合同产生的租金收入、违约金、赔偿金、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全 部收益。1.25 承租人:指与远东租赁开展

9、融资租赁交易并已签订租赁合同,应按照 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等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26 交易文件: 指受托人与远东租赁签署的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 回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其他为完成本信托计划项下交 易而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的总称。1.27 信托利益核算日:指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每满 3 个月之对应日以及本 信托计划终止之日。1.28 信托利益分配日:指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7 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1.29 开放期:指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向合格投资者开放募集信托 资金的期间。1.30 认购:指委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内通过购买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

10、单位而参与本信托计划的行为。1.31 申购:指委托人在本信托计划开放期内通过购买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 单位而参与本信托计划的行为。1.32 认购/申购确认日:指受托人向投资者确认认购 /申购本信托计划项下 信托受益权对应之信托单位成功之日;认购确认日为本信托计划成立 之日,申购确认日为受托人确定的开放期募集成功之日。1.33 赎回: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持有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向受托人申请将 所持信托单位兑换为现金的行为。1.34 赎回申请期: 指受益人有权向受托人提交赎回其所持信托单位的申请 的期间。1.35 赎回兑付期: 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决定向受益人支付其确认 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兑付资

11、金的期间。1.36 赎回兑付金额: 指受托人在赎回兑付期就其确认受益人可赎回的信托 单位应向受益人支付的资金金额。1.37 元:指人民币元。1.38 年:指 360 天。1.39 工作日:指中国大陆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期。2 受托人基本情况2.1 受托人公司基本情况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珠峰注册地址:青海省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 18 号成立日期:1997年 9月 23 日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整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 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 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

12、理财、财 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2.2 信托经理人员名单、履历信托经理:王昌信托经理履历:2007 年-2011 年 4 月,任职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5 月加入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 保管人3.1 保管人基本情况保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宏儒注册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 89 号中信大厦3.2 保管人的

13、地位保管人应受托人的委托,对货币形式的信托财产提供保管服务,保管 人的职责由保管合同约定,保管人违反职责时,由受托人向保管 人追究违约责任。3.3 保管人的职责(1) 安全保管信托财产;(2) 对所保管的信托财产单独设臵账户,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3) 确认与执行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指令,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 录、资金和财产账目;(4) 记录信托资金划拨情况,保存受托人的资金用途说明;(5) 定期向受托人出具保管报告;(6) 法律法规规定、保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 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4.1 信托计划名称本信托计划名称为“五矿信托 -远东国际特定租赁资产收益权投资 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4.2 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 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 用信托计划资金,从而最终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受益人的利益最大 化。4.3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的募集规模预计为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本信托计划推 介期及存续期间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4.4 信托计划期限4.4.1 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本信托计划终 止之日止实际经过的期间。4.4.2 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12 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期限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4.4.3

15、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后,受托 人应宣布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终止之日为本信 托计划终止日。5 信托计划的推介及开放募集5.1 推介期及开放期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 1 个月,自2012 年 2 月 25日起至 2012 年 3 月25 日止。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决定延长推介期。若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时信托计划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总规模未 达到 5,000 万元,则受托人有权决定本信托计划进入开放期,投资者 或委托人可以在开放期内通过申购信托单位的方式参与本信托计划。若开放期届满,本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交付的资金总额(含推介期内 募集的信托资金及开放期内募集的全部资金)仍未达到 5000 万元,受 托人有权决定再次开放募集。5.2 推介机构本信托计划将通过五矿信托进行直接推介,或委托具备信托计划推介 资格的机构进行推介。5.3 推介对象5.3.1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的推介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 合格投资者条件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但法律法规禁止参 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除外。5.3.2 本信托计划单笔投资金额300 万元以下(不含)的自然人委托人 不超过50 名(含),机构委托人数量不限,受托人按照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