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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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煤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度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山西煤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度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晋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地方煤矿晋中开展“一通三防”大会战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1128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

2、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公司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井口、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申随德 副组长:牛子维 郭金明 赵立柱 于会皎 组 员:各科室正负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金明同志兼任办

3、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申随德,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郭金明,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3)、赵立柱,负责柳树底井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4)、申随德,负责矿建主、副井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5)、张 峰,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 6)、郭金明, 负责全矿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完善的组织实施工作。 7)、于会皎,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3、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

4、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矿每年对各科室,对各班组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以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我公司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每吨煤提取10元。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1)矿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工作由通风科配合生产技术科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对主要进风巷的净高不足2米,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不足1.8米,以及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柳树底井由赵立柱矿长负责组织人

5、员整改。矿建的主副井由申随德负责组织人员整改。 3)柳树底井都已安装了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看管,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机电科负责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电科制定安全措施,并由总工程师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

6、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其工程工作由通风科负责在5月底完成。 7)通风科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矿井实行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得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3)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机电科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总

7、工程师审批签字,并由安全科配合机电科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4)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5)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采用上隅角瓦斯抽放和设置风障法处理。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生产技术科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各科室、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风科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2)调度室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

8、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并设置6名(每班2名)专职监控员,24小时实施监控管理。监控主机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联网监控。 2)井下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各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均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总回风巷配备一台风速传感器。 3)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机电科负责安装“风电、

9、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 4)井下监控员配合机电科,在每组风门外设置一台风门开闭传感器;在每条皮带的皮带机头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一台烟雾传感器,此工程已经完成。 5)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电科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 7)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对瓦斯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10、 8)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5、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挂点、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安全员不定时巡回检查。 3)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

11、,由机电科负责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5)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6)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

12、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6、防灭火管理 1)由通风科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2)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由通风科负责把供水管路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采区回风巷并兼用于防尘。 3)各井口把钩工,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米范围内的任何火源。4)采区回采都采用后退式布置,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红土、沙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的晚上涌出。 5)在井下各个机电硐室,电气设备旁都由机电科负责设置二台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

13、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依照山西煤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回报程序向有关领导和上级单位回报,并立即按山西煤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风科和安全科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7、综合防尘管理 1)完善防尘管路系统。通风科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米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维修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置;每个转载

14、点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2)跟班矿长、跟班安全员负责督促各生产班组,维修班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3)主井口附近60米以内不准放原煤,20米以内(降雨天除外)每天清扫一次撒落的煤(岩)粉并洒水降尘。 4)主井口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 5)通风科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2m/s左右,即能稀释瓦斯又不会导致粉尘飞扬。每季度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量1次。 6)在每个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有400kg ,并不定时地更换水。 7)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 8)对于个

15、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仍有大量粉尘悬浮于空中,则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米)。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3)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4)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制度。 5)若通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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