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12578088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8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顶板管理规定(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试行二一七年十月目录试行 1第一章 总 那么 1第二章 掘进 2第一节 一般规定 2.第二节 锚喷支护 3.第三节 砌碹支护 4.第四节 架棚支护 5.第五节 井筒 5.第六节 主要巷道及硐室 7.第七节 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7.第八节 井巷维修和报废 8.第三章 回 采 10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第二节 支 护 1.0.第三节 切眼支护、工作面安装与初采 1.3第四节 工作面末采及撤除 1.4第五节 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1.4第六节 冲击地压 1.5.第七节 其它 1.7.第四章 监 测 19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第二节 掘进 2.0.第三节 回采 2.0.第五章

2、 应急救援 22第一节 一般规定 2.2.第二节 平安避险 2.2.第三节 救援装备与灾害处理 2.3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平安 生产,根据 ?矿山平安法 ?、?平安生产法 ?、?煤矿平安监察条例 ?、?煤矿平安规 程?等煤炭工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山西省境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立活动,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相应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负责顶 板管理工作、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顶板管理年度方案。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分析掌握本单位顶板活动规律、变化动态,组织推广学 习顶板管理先进经历

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展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 的平安教育和培训, 从事采掘作业及井下其它生产活动的员工应熟练掌握, 培训 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六条 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实行群众监视,作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 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顿作业,撤到平安地点; 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平安时, 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 矿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包含顶板管理内容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 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顶板灾害预防和处理

4、方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第八条 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 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九条 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完善的作业规程,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 签字后贯彻执行。 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 应的平安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 所有作业人员要 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作业。第十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全方位的顶板监测、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 顶制度。第二章掘进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 井巷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并组织会审。在编 制作业规程时,应根

5、据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巷道掘进时必须按作业规 程进展施工,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停顿掘进,待重新确定支护形式后再进展施 工。第十二条巷道贯穿前必须制定贯穿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 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顿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实行单头作业, 保持停掘工作面支护完好和通风正常。 贯穿时,必须由专人现场统一指挥。贯穿 后必须停顿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十三条严格按正规循环作业,制止超循环作业。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要把好支护材料质量关,所用产品必须取得产品质量合 格证,其中纳入平安标志管理的产品, 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 严

6、禁使 用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规格要求的支护材料,确保巷道支护质量。第十五条 掘进前应查明工作面的地质构造、应力情况、顶板岩性、煤层特 征、上下层对照关系及四周开采情况,水、火、瓦斯、煤尘情况。第十六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并制定防止冒 顶、片帮的平安措施。第十七条 在松软的煤岩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 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措施。第十八条掘进巷道遇断层、褶皱、陷落柱等特殊地质构造时,必须编写专 项平安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第十九条 巷道开口、分岔、拐弯段、三角区及贯穿时

7、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支 护,并避开构造及应力集中区。第二十条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 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平安措施。第二十一条 新掘巷道及硐室,应优先选择锚网喷支护,当存在有围岩破 碎、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带等锚网喷支护不能发挥正常支护效用的地段, 可采用其它支护形式。第二十二条 矿井主要井巷工程开工前,所编制的支护设计必须由煤矿企 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论证并审批。第二十三条 所有支护支架要接顶严实。架棚巷道的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 隙必须塞紧背实;砌碹巷道的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填密实。第二十四条 严禁采用木棚或木支柱支护,严禁使用其它国家明

8、令制止的 支护方式。第二节 锚喷支护第二十五条 岩石巷道或半煤岩巷道优先采用综掘或光面爆破,爆破后的 巷道要成形规整,轮廓尺寸根本符合设计要求。 一次支护采用锚网索喷支护,后 期视顶板情况进展二次支护。第二十六条 锚固形式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选择。锚杆应与井巷轮廓线切 线垂直。第二十七条 锚杆锚索的施工工艺必须按锚杆支护技术标准进展,施工完 毕,由当班的验收员进展验收是否到达规定要求。第二十八条 锚喷支护工作面必须有可靠有效的临时支护。第二十九条 煤矿必须按要求进展锚杆拉拔试验,锚杆的拉拔力试验必须 有平安措施并在永久支护下进展,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或失效造成伤人。第三十条 锚喷巷道喷射混凝土前应

9、检查帮、顶,撬掉浮石,并用水冲洗煤 岩面,严格掌握混凝土配比和速凝剂的掺入量, 喷层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的 90。第三十一条 锚杆、钻孔、药卷直径要“三径匹配合理,保证锚固力到 达设计要求。第三十二条 大断面巷道、硐室、穿插点需尽可能布置在稳定煤岩层中, 保证锚固端锚入稳定岩层。同时,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应力集中等区域。第三十三条 锚杆索的安装必须按要求进展,锚固剂、锚杆索 、 托盘和螺母等性能、强度、构造必须与设计锚固力相匹配。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锚杆索进展逐根预紧,对于炮掘巷道,爆破后必须对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锚杆索进展查验,确保达标。第三十五条 支护时必须在完好有效的临时支护下

10、进展,先支护顶板,后 支护两帮,严禁同一地点顶、帮同时进展支护作业。使用快掘工艺施工时,顶帮 可同时支护。第三十六条工作人员在超高的地点打眼和铺网时,必须搭设工作台,工作台要结实可靠,经上岗人员确认平安后,方可进展作业。第三十七条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煤岩层情况确定,必须把锚索锚固到顶板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 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 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以下要求:一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二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三张拉段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0.2m。第三十八条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

11、,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 作业规程中明确。第三十九条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第四十条 巷道出现失效的锚杆索要及时进展补打。第三节砌碹支护第四一条砌体厚度、灰缝、砌筑砂浆配比、壁后充填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第四十二条顶板破碎时应先挑掉危石并加前探支护。第四十三条假设顶部出现高顶冒落,碹顶应先充填至顶,打紧背牢,严禁空帮空顶。处理高顶冒落要事先准备好充填材料,处理时应选好撤离路线。第四节 架棚支护第四十四条 爆破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有防倒装置。 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 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 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 帮, 并由

12、外向里逐架进展;迎头作业必须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第四十五条 架棚巷道支架间应设结实的金属撑、拉杆,其撑、拉杆的规 格、数量和设置位置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 背实。巷道掘进时,发现有失效棚应及时处理。第四十六条 掘进巷道接顶材料的数量、质量、排列、材料规格尺寸必须 在作业规程或施工平安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第四十七条 设有永久水沟的巷道,掘砌水沟时,必须有防止棚腿失效的 措施。第四十八条 支架腿窝必须找到实底,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平安技术 措施。第四十九条 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第五节 井筒第五十条 井筒支护设计必须以井筒检

13、查孔地质资料为依据。第五十一条 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 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 (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 5m。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第五十二条 新掘的立井井筒,当井筒直径大于 3.5m 时,基岩段初次支 护优先采用锚喷支护,永久支护采用混凝土砌碹或钢筋混凝土砌碹的支护方式, 混凝土砌碹厚度不得小于 300mm。第五十三条 斜井、平硐基岩段优先采用锚喷支护,局部围岩破碎地段可采用架设U型棚等支护形式。第五十四条 位于地震烈度为 7 度及以上地区, 或处于表土段不稳定底层 时,风硐及平安出口和井筒上段 30m以内井壁必须采用

14、钢筋混凝土构造。第五十五条 立井锁口施工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时,应当在井筒具备试挖条件后施工。二风硐口、平安出口与井筒连接处应当整体浇筑, 并采取平安防护措施。三撤除临时锁口进展永久锁口施工前, 在永久锁口下方应当设置保护盘, 并满足通风、防坠和承载要求。第五十六条 立井永久或者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 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第五十七条 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 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平安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 时进展永久支护。 建立永久支护前, 每班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

15、降和井帮变化情 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顿作业,撤出人员,进展处理。第五十八条 立井井筒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 10m3/h 的含水岩层或者破碎 带时,应当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预注浆法进展堵水或者加固。注浆前, 必须编制 注浆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第五十九条 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用巩固的保险盘或者留保护岩柱与上 部生产水平隔开。 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 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开凿和支护完 成,制定平安措施后,方可撤除保险盘或者掘凿保护岩柱。第六十条 斜井 ( 巷) 施工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 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 时,必须制定专 项措施。(三)施工 15以上斜井 ( 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 道、管路等下滑 的专项措施。(四)由下向上施工 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 (煤)道与人行道分开。 人行道应当设扶手、 梯子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穿时, 必须有专项措施。第六十一条 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