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代理服务及邮件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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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开通Internet代理及外部邮件收发服务,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业务活 动,保证数据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外部联络沟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各分支机构。3、职责:资讯室负责监督各部门相关人员执行本规定,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配合协助工作。4、使用规则1. 凡无上网权限的用户,收发邮件需到资讯室指定查询的电脑上进行,填写上网登记表, 并作好邮件的收发记录;2. 禁止访问任何与工作无关站点;3. 严禁下载不明主题的邮件附件内容,若用邮件客户端软件下载邮件,需打开瑞星防病 毒邮件监控功能;4. 严禁访问淫秽站点和破坏社会秩序的宣传站点。5、管理规定5. 1开通Interne

2、t代理服务,把申请需求权利分配给各部门,各部门人员如需上网,必 须填写“资讯申请单”(见附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及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同意后, 方可开通上网服务;5. 2没有开通因特网个人电脑使用服务的用户,可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设置的Internet浏 览查询电脑上进行上网,须如实填写上网登记表,资讯室将对上网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及 历史记录查询;5. 3资讯室对Internet代理服务及邮件使用进行管理,如发现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 列入月度电脑用户使用情况检查考核范围,甚至取消上网资格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并视情节情重给予相应罚款,罚款金额为20元-100元;5. 4资讯室在指定时间开通上网代理服务器,各上网站点即可上网,上网时间: 上午8: 00-晚上20: 30,在规定上网时间外上网须填写资讯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资讯室同意后方可登记上网;5. 5资讯室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和补充权。6、相关记录6. 1资讯申请单。批准审核编制三茅人力资源网:http:/HR找资料上三茅资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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