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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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2016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 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 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 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 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 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 实提高工作实效。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 的源头控制。2016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

2、工作, 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 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 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 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 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 罚。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 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 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

3、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 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 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 (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 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 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 GB16548-201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 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 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 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 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 中屠宰的推

4、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 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 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 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 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 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 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 全,2016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 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

5、冷库、超市、 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 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 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 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 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 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 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 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 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 (饲

6、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 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 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 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 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 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 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 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 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 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

7、追究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 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 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 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 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 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 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一)强化制度建设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 任制,乡、村按区域、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 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

8、目标、责任人员, 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 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 作执行到位。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 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 案,村协检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 2月全面细致检查1 次。(二)加强行风建设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

9、建设 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 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 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 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 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 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 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

10、形象和 社会地位。(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 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 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 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 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 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 记录等。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屠宰分割贮存 及加工一体化企业,大量分割动物产品调运和检疫收费不统 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 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 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 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 模式及工作机制.构、监督管理相对人、执法人员应达到的建设标准、监管标 准、行为规范。在全面整体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台的同时,突出强 化饲养、屠宰等特定管理相对人,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的标准 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先进典型建设,用以引导、推进全 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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