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劳动合同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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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标准劳动合同书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_ 乙方(职工):_ 名称:_公司 姓名: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注册地址:_ 现住址:_ 经济类型:_ 户口地址:_ 办公地点: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签订时间:_ 年_月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 其中试用期为_个月,即自 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试用

2、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该职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调换职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职位,试用期自新职位上岗当日起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_年_月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并相应变动乙方的岗位工资。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所属及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

3、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决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节日和假期。 第七条 甲方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甲方

4、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受甲方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工资政策、甲方工资制度和乙方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此工资将不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乙方工资包括:_基本工资(_ )+保险补贴(_ )+绩效奖金(_ )共计_元/

5、月,每月的加班费、相关福利、年终奖另计,乙方的养老保险由公司发放补贴,员工按规定自行缴纳,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帮忙办理,但公司需按上缴的实际金额如实代扣员工的保险费用。 乙方工资的增减,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均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每年将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举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

6、七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技术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

7、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

8、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工作业绩及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9、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

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1、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天协商本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前,双方应先按以下时间办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

12、借)款、工资的办结等: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按协商的时间办理交接; 2、 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办理交接; 3、 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属于试用期员工的,双方需在三日内办理交接;乙方已转正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办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续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在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者

13、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自乙方的离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发工资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齐备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和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甲方原因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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