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头崮小学章程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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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头崮小学章程与管理制度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云头崮小学办学理念:固本凌云 乐学善行育人目标:培养有爱心、懂礼仪、善学习、会运动、能合作、有特长、会做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小公民。校 训:品学兼修,知行合一校 风:乐学开智,善行致远教 风:厚识博爱,激趣励思学 风:学在每时,志存长天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云头崮小学章程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云头崮小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单位名称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云头崮小学,简称云小,英文Yuntougu primary school ,xiazhuang street,chengyang district of Qingdao city。学校位于青岛市城阳

2、区夏庄街道云头崮社区西。第二条 本单位是经青岛市城阳区编制委员会管理办公室 批准,由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事业单位。学制6年,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第三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青岛市城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业务主管单位是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第四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第七条 学校校徽 办学理念:“固本凌云 乐学善行” 校训:“品学兼修,知行合一”校风:“乐学开智,善行致远” 教风:“

3、厚识博爱,激趣励思”学风:“学在每时,志存长天”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 ,其主要职责是(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提出终止动议。(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九条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查阅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十条 校长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四

4、)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特殊情况下,副校长受校长委托或经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代行上述(职责)职权。第十一条 校长由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任命。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二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三)捐赠。(四)利息。(五)有关部门及组织委托开展的专项课题或工作等专项资金。(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六)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收费许可证书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第十四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

5、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单位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

6、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查同意,自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六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7、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自行决定解散;(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依照本章程第二十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终止动议,经 全体(在编)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青岛市城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

8、道办事处、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青岛市城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

9、2020年9月25日教职工代表大会 表决通过。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云头崮小学管理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特制定本试行条例。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校长正确行使其应有的职权,校长应当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的监督。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10、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 权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学校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方案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学校可能办到的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4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犯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第七条: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执行大会的决议,负责处理教代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监督。第八条:教代会

11、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建议,如意见未能统一,可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并由校长和工会分别报告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本学校教代会代表。第十条:教代会代表的产生,依据条件,名额,由各年级,部门提名,然后由教职工直接选举。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均得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参加职代会,根据会议需要,可适当确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代表的构成要考虑到教师,领导干部和职工各方面人员,又要体现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少于60%。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全校教职

12、工负责,教职工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权利: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在教代会上,参加关于学校决策和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3.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咨询。4.对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教职工的工作。3.模范遵守

13、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搞好教书育人,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十五条:教代会选举领导小组主持会议。第十六条:教代会每二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提前召开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教代会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或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讨论通过,不得任意修改变动。在教代会闭幕期间,授权工会委员会,督促行政部门落实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章 教职工代表大

14、会与工会第十八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下列工作: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2.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主持教代会的筹办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3.主持教代会会议,专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执行情况。4.发动教职工落实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会组长,教代会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5.维护教代会代表的合法权益,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校长负责制试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改革学校领导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确定校长的职责和权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总负责人,在学校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实行统一领导。第三条:校长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第四条:校长应自觉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询党组织的意见并召开行政会集体研究。第五条:校长要带领教职工办好学校。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组织实施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决定,负责处理教代会提出的应由学校行政处理的提案。第二章 校长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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