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森林防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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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消防治理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消防治理体系和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强化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为加快建设三高地三示范区”提

2、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体系建设。1建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经发办、社事办、卫健办、教管中心、规资所、村建中心、文服中心、农服中心、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依托应急办等内设机构,安排具备相关工作能力与经验的干部组成消防工作站(具体要求见附件),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消防工作站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街道办事处)2 .做实城乡社区消防工作机构。村(居)委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小组,明确1至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个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明确1名消防管理员,相关人员信息在醒目位置挂牌公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 .做强基层一线灭火力量。深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配齐配强灭火救援装备,并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2023年6月前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村(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住宅小区按照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专职消防队、微

4、型消防站纳入消防调度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 .充实基层消防工作指导力量。实体化运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招录专门技术人才充实工作力量,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评估,研究制定加强建设措施;加强基层消防业务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见。(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二)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5 .完善农村地区消防规划。龙潭、新妙、珍溪、焦石等市级中心镇要结合城乡规划编制本辖区消防专项规划,其它乡镇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编制消防专篇,明

5、确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并随国土空间规划同步修编。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消帅见划,制定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协同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把公共消防设施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森林防火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内容。(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6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消励见划,根据建成区面积

6、、常住人口和火灾形势等要素,综合评估、科学论证,积极推进聚贤特勤消防站和站前一级消防站建设,按标准配备人员和装备。各乡镇(街道)结合场窗口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水箱等消防供水设施;无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点、取水泵房等可靠供水的设施。村庄之间以及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村庄内的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暂时无法满足的,应当建设能够保证小型消防车或者消防摩托车通行的道路。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经费保障,做到建管一体二(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

7、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7 .补齐古镇古寨古村公共消防设施短板。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统筹将消防安全融入古镇古寨古村建设、保护、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水箱、消防管网等消防供水设施,结合实际增设或拓宽消防车通道,在建筑连片密集区、城镇面山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墙,配备符合交通状况触里特点、森林资源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古镇古寨古村消防给水管网管径不小于IOO毫米,消防水池应当满足灭火需要且不小于500立方米;临近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的,应当设置消防车取水码头。(

8、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蔺市街道、新妙镇、青羊镇、大Il页镇)8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荔枝、江东、白涛、焦石、武陵山等乡镇(街道),结合森林防火规划建设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范围,按照面向城区的林区从林缘向林内计算,城区按不低于200米、其余乡镇(街道)按不低于100米的标准确定。同步规划建设森林消防管网、消防水池、水箱,并相互连接。在进入林区的必经道口、毗邻林区的城镇和村庄集中出入口、林区内较为集中的生产作业场地、容易发生火险的林缘等区域,建设标准或简易检查站。加强宣传标识、

9、智能卡口建设,配置符合森林资源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推广开展无人机监测和侦察服务,安装林火智能监控系统、林下红外烟火监控等技防设施。以乡镇(街道)或山系为单元,合理规划建设直升机取水点和停机坪。(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建设。9 .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属地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研究部署、警示约谈、督导考核、经费保障等机制。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居)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按职责分工承

10、担相应的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群众性消防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0 .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一网多能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细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安全信息收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参与初起火灾扑救等职责,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网格员消防工作考评机制。结合线上网格建设,同步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流程,确保一般隐患不出网格,实现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往谴办事处)11完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区消防救援支队按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对公

11、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检查对进行抽查。公安派出所按标准确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并对其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乡镇(街道)受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除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公安派出所监管单位以外的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委托范围内的社会单位、九小场所、门市、居民住宅小区(楼院)和村民住宅区,应当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投用的单位场所,应按分级标准及时纳入检查范围。要加强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之间的信息互通,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T本、上下结合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区公安

12、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2 落实乡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在委托范围内依法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职责。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具体承担消防委托执法的工作机构,落实至少2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选配网格管理员协助做好有关工作。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和网格管理员,须经消防救援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有关工作。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检查人员库,完善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力事处)13 .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机制。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

13、教育和消防委托执法工作,配备1至2名取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的专(兼)职消防民警承担具体工作;建立完善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工作制度,对确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每年检查一次,经常性开展社区居民和监管对象从业人员消防圜榛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责任单位:区公安局)14 .完善行业消防安全联动治理机制。坚持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对人员密集、三合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高风险场所,列入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重点监管范畴,实施联合管控;对乡镇、街道排查发现的行业性安全风险,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小、散、远”行业单位纳入监管视线,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

14、全检查治理;对新兴行业、领域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5 .建立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机制。在基层消防治理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群众自愿加入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广泛参与社区火灾防控、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完善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渝快办”等多种形式举报火灾隐患和提供线索,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发生。(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加

15、强城乡消防安全风险治理。16 .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整治。结合产业结构、文化特色、季节性旅游、森林资源以及历史火灾等特点,强化风险研判,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强乡镇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医养结合场所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老旧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完善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机制。对厂房库房、工业办公楼改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组织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依法不得经营使用。支持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基层消防工作,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责

16、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7 .强化自建房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易地搬迁、传统村落改造和电改、灶改、水改”等项目,加强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导。对农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乡镇、街道要会同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加强检查治I里,实施分级管理严查严治违规住宿、违规生产经营;对自建房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加强证照办理情况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畴。(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8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消防宣传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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