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批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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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呈批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攸煤生技201419号 签发人:夏以良 攸县 煤 炭 局 关于呈批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报来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初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矿基本情况:荒塘冲煤矿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村境内,属私营股份制企业。该矿始建于1992年, 2009年11月通过技改验收,现有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荒塘冲煤矿矿区面积1.9912km2,,保有储量72.0万吨。该矿证照齐全、合法

2、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09091110039902,有效期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湘MK安许证字 20141627G3Y1号,有效期2014年2月21日至2016年4月28日),矿长已取得了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期2012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27日),证照合法、有效。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现有主井、风井两个井筒,主井主要担负矿井运煤、运矸、行人、运送材料、进风、敷设管线及安全出口等职能,X=3018095.73,Y=38474499.88,Z=+231,方位角19;风井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

3、并作为另一安全出口,风井坐标为X=3018196.5,Y=38474623.7,Z=+233.0,方位角316,坡度27。 二、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的必要性: 荒塘冲煤矿自2009年以来,积极推行正规开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1、改造提升系统,矿井原暗主井为综合提升井,为增加提升的安全可靠性,增设了一个行人暗斜井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升降人员,主井提升能力大为提高; 2、主通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通风能力大为提高;3、进行了排水系统的改造,提高了矿井的排水能力;4、供电系统进行了改造,变压器、电缆进行了扩能选型;5、地面压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压风系统能力大为提高;6、回采工艺进行

4、了改进,实现了正规开采,改原有斜切倒台阶采煤方法为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方法。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该矿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很有必要。 三、关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报告由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提交。报告中荒塘冲煤矿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如下:矿井提升系统能力10.12万吨/年;井下排水系统能力10.25万吨/年;供电系统能力11.07万吨/年;井下运输系统能力13.22万吨/年;采掘工作面能力10.34万吨/年;通风系统能力10.34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能力9.12万吨/年。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原则,该矿井生产系统能力现场核定结果为9万吨/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5、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煤行2012162号)的规定,特申请重新核定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 以上报告,恳请批示。 攸县煤炭局 2014年12月10日 关于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请示 济经煤管字20092号关于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请示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自2006年以来,该矿对运输、通

6、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了改造与完善,生产能力有了较大变化,加之矿井储量发生变化,提出申请核定生产能力。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该矿委托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重新对该矿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并编制了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该矿井生产能力达到13万吨/年。接到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申请报告后,市经委煤炭办组织人员对其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矿核定的生产能力符合国家发改委及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有关核定生产能力的要求,同意其核定生产能力结果。现上报,请审核批复。 二九年一月八日关于邢

7、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2180上传时间:2013-10-28 09:17 字号:大 中 小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冀煤生产201386号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你局报来关于呈报我市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邢安监字2013174号)收悉。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原邢台兴华煤矿)是省政府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2012年6月,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地方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批复(冀政函201280号)中,批准“邢台兴华煤矿为自主经营管理矿井,计划通过扩能改造生产能力由目前的30万t/a达到4

8、5万t/a”。2013年5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生产能力的意见(冀安监管函20136号)同意“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吨不变,不再进行技术改造扩能,待恢复生产后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为此,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邯郸市瑞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于2013年10月上报邢台市安监局。我局于2013年10月19-20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现场核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省局同意报告核定的结果,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33万t/a。特此批复。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2013年10月

9、25日关于呈批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攸煤生技201413号 签发人:夏以良 攸县 煤 炭 局 关于呈批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报来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初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矿基本情况:兴隆煤矿位于攸县峦山镇庙下村境内,属私营企业。该矿始建于1991年, 2010年2月通过技改验收,现有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兴隆煤矿矿区面积1.788km2,保有储量225.6万吨。该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10011120061340,有效期至2015年1

10、月2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131006G2Y1,有效期至2016年12月7日。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现有主井、副井、风井三个井筒,主井主要担负矿井运煤、运矸、运送材料、进风、行人、敷设管线及安全出口等职能;副井主要担负运矸、运送材料、进风及安全出口等职能;风井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并作为另一安全出口。 二、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的必要性: 兴隆煤矿自2010年以来,积极推行正规开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1、主提升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提升能力大为提高;2、主通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通风能力大为提高;3、回采工艺进行了

11、改进,实现了正规开采,兴隆煤矿现0m水平,布置有11、12两个采区,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法,采用截煤机采煤,支护方式采用单体液压支护,工作面实现正规回采。 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该矿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很有必要。 三、关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报告由湖南科技大学提交。报告中兴隆煤矿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如下:矿井提升系统能力15.45万吨/年;井下排水系统能力结果:满足要求;供电系统能力23.26万吨/年;井下运输系统能力16.52万吨/年;采掘工作面能力15.25万吨/年;通风系统能力18.26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能力19.58万吨/年;矿井压风、防尘与通讯等系统核查符合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符合要求。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本次核定该矿井的生产系统综合能力为15万吨/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煤行2012162号)的规定,特申请重新核定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 以上报告,恳请批示。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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