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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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方面, 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垃圾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召开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 ,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治理农村垃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 的重要指示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

2、出发点,以实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 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 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二)主要目标完成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提高农村垃圾管理水平。 X 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即: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化处置,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二、实施步骤(一)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X年 4 月底以前)认真落实 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4 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X 建村镇 X4 号)。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部门,建立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把排查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 形成工作合力, 按期、保质完成排查工作。 5 月初,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凡发现漏报瞒报的,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二)农村垃圾治理及长效管理(X年 12 月 31 日前)要结合

4、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清洁家园。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准扶贫等工作,统筹安排,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垃圾长效管理。 X年底前市属六区达标, X 年底前 X 县、 X县、 X 县达标。1清理陈年垃圾( X 年 6 月 30 日前)各县(区)、各乡镇(涉农办事处)要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地方堆弃的垃圾及杂物,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 标准,即,村庄无垃圾堆放、 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对垃圾堆量超过 100 立方米的的非正

5、规垃圾堆放点,要集中开展清理工作,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 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江河沿线等区域。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要根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量、成分构成、渗透情况、污染状况、风险等级等,先易后难、分步清理。建筑垃圾要尽量就地利用,用于填坑、铺路等,具备处置条件的要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陈年生活垃圾要运到正规的生活垃圾处理厂 (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工业垃圾、 农业生产垃圾要按照环保、农林等部门的要求进行治理;规模大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一时难以清理的,要按照住建部要求,进行临时防渗防污染处理,明确治理期限,逐步清理。实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奖举报制度

6、,发动群众参与。2编制专项规划。各县(区)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分类推进的原则,编制完成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专项规划或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3加快设施建设。要健全农村垃圾处理设备设施配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1)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 2)健全乡镇中转设施设备。乡镇要合理建设垃圾转运站,配备大型运输车和相关设备。各乡镇(涉

7、农办事处)要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 1 座垃圾中转站, 普及密闭运输车辆, 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厂)。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 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厂)。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4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X 年 6 月底前,全市村庄要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按照作业半径、 劳动强度等,配置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 2。明确保洁员职责、范围、标准等要求,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村庄

8、应设有卫生监督管理员,明确在垃圾收集、 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 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5完善管理模式。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能够覆盖的村庄,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距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较远的村庄,可按照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的原则,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设施),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处理”的模式;偏远分散村庄的生活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贮存、定期外运处理。6

9、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减量。首先引导和鼓励农民进行户简单分类、再进行村庄集中分类,将分类出的有机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对可回收垃圾各地要出台回收激励政策,建立或指定回收网点, 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7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 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

10、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推广使用加厚地膜, 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到X 年年底,农村畜禽粪便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 80。8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

11、理措施, 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到 X 年年底,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 95。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区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农村垃圾治理主管领导

12、和主管部门, 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 切实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二)形成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市城管局负责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协调、考核和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市委农办负责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 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 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市规划局负责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基础

13、设施的建设;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 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畜牧局负责农村畜禽粪便处理;市农林局负责农作物秸秆、 农膜回收等资源化利用,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 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市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

14、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共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三)保障资金投入。 一是市财政列出专项经费并整合市农办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资金, 作为奖励基金,由市财政专账管理, 专款专用。二是各县(区) 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四是充分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改善的金融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报纸、广播、 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效能问责。制定科学的检查评比制度, 加大奖惩力度,鼓励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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