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大社会调查报告(样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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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电大社会调查报告(样本)版 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调查报告 前言: 通过近三年的法学专业学习,本人对法学的基本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使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之中,2023年8月25日至9月10日,我在县法院进行了实践。 法学专业实践性强,通过参加法律实践活动,有利于加深对社会实际,特别是国家法制建设状况的认识,接受法学思想和业务能力的基本培养,训练提高我们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使我们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资料打下基础。 作为从事基层工作的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显得尤其重要。实践活动给我提供了一个全面

2、了解法律知识的好机会,通过实习,我接触了不少案例,体会很深,本人就特别关注的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问题做了社会调查。调查采取了解具体案例与巩固相关理论知识相结合的方式,在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丰富的资料和素材。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建筑、医疗行业经及商业贿赂相关案例 (二)调查方法:调取案例、暗访相关行业负责人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行为已逐渐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以新疆乌鲁木齐市为例,2023年至2023年10月,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6件276人,其中贿赂案件121件125人,在贿

3、赂案件中,属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1件104人,占贿赂案件的84%。通过对商 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以期掌握此类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 (一)商业贿赂犯罪所呈现的特点 1、大案要案突出,串案窝案多。在2023年至2023年底乌鲁木齐地区所查办的101件商业贿赂案件中,大案63件,占62%,要案16件,占15.8%。 近年来,商业贿赂呈现群体性趋势,在所立案件中,窝案串案49件,占48.5%。如中石化西北石油局计划处处长王某等五人的系列受贿窝案;自治区建工医院骨科六名医生受贿窝案;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二附院多名医生受贿窝案等。 2、犯罪主体发生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国有企

4、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例高。在立案的104人中,涉嫌犯罪的国有企业单位38人,国有事业单位23人,分别占36.5%和22%。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犯罪突出,且大多是掌握一定决定权、处分权和行政审批权的“实权人物”,如水磨沟区立案的医疗购销领域11人中,担任行政职务的科主任和院长就有8人。三是涉案人员文化程度高。在立案的104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1人,占77.8%,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17人,占16.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仅有6人,占5.7%。 3、发案部门集中,行业特征明显。商业贿赂多集中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掌握稀缺资源的垄断程度高的行业和部门。从这两年的情况看,

5、医疗购销、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与经销等领域是乌鲁木齐地区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高发领域,如“回扣”、“开单提成”已经成为近年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企业推销产品的惯用手段和竞争砝码,且愈演愈烈。在101件案件中,医疗购销领域32件33人,占31.6%;工程建设领域17件17人,占16.8%;国有企业租赁、变卖资产、物资购销等领域16件15人,占15.8%;石油、 石化等资源开发与经销领域15件16人,占14.8%;土地征迁、承包、房地产等领域11件11人,占10.8%;行政审批领域4件5人,金融信贷领域2件2人,分别占3.9%和1.9%;其它领域4件4人,占3.9%。同时,商业贿赂犯罪出现新的表

6、现形式。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所属企业进行资产清算,评估、图纸设计等活动中,收受有关单位贿赂。 4、行贿案件所占比例增长。在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中,行贿案件24件25人,其中2023年5件,2023年19件,分别占同期商业贿赂案件的16%和27%。在25名行贿人员中,疆内外医疗器械和药品厂家的业务员有11人。行贿案件在数量增长的同时,也出现新的特点,一是行贿犯罪越来越隐蔽,一旦犯罪既遂,行受贿双方成为利益共同体,查证困难。二是多头行贿突出, 行贿人为了谋取更大的商业利益,不择手段地连续贿赂多个有决策权的主管领导,行贿人主动性强。三是贿赂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除传统的“回扣”以外,逐

7、渐出现了给付服务费、赞助费、考察费、工资等掩护的变相贿赂的形式,给查处此类案件带来困难。 (二)商业贿赂犯罪的主要原因 商业贿赂犯罪的发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供求不平衡,竞争机制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出现了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众多竞争者为攫取高额利润,不惜背离竞争规则,弃商业道德于不顾,大肆敛财,使得商业贿赂甚嚣尘上。在乌鲁木齐地区商业贿赂案件中,医疗购销共有32起案件,占总数的31.6%,位于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之首。由于当前医药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生产厂家为了在市场中获取一席之地,不惜高额贿赂,据有关数据统计,医疗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的5%至15%或者更高的的比例给医务人

8、员以回扣,而为层层回扣买单的则是普通百姓。在这样的 市场环境下,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交易成本,相反,不去贿赂才是逆市场之流而上,市场秩序扭曲。 2、公共权力运行体制存在缺陷。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权力寻租现象随处可见,公共权力部门的官员将手中的对于事项安排的决定权引入市场,以获得非法私利,突出表现为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失控,为腐败的滋长提供了空间。如原自治区人民政府招待所所长刘某趁招待所工程改造期间,收受承建方、合作投资方8次贿赂共计65.5万元;原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副局长王某,2023年10月,利用主管拆迁项目的职务之便,接受承包该局拆迁项目的乌鲁木齐市城市为为房屋建设处处长董某所送价

9、值26.4万元的住宅一套。 3、处罚的力度较小。与商业贿赂蔓延的趋势相反,对商业贿赂的总体处罚却呈钝化趋势,第一,对受贿者的刑罚缺乏刚性制约。第二,对受贿罪的对犯行贿罪,更是缺乏打击力度,能做出有罪判决的案件很少,且绝大多数判缓刑,相对于做出有罪判决的受贿案件比例非常低。由于长期以来对行贿罪缺乏强有力的处罚,使得商业贿赂犯罪查处的环节相分离,难以对行恢贿者形成法律上的威慑,从而使得行贿成为某些行业某些人办事共同遵守的惯例和潜规则。第三,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移交检察、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 4、行政审批权过于集中,行业内部缺乏有效监

10、督。发生商业贿赂的行业多是高垄断行业,资源分配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且少数人的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使得监管失控,侵蚀了正常的运行肌体。从理论上说,越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东西越要接受更多的规则,但就目前而言,受到干预最少的反而是公权的运行。 三、建议(或对策) 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需要社会整个系统的合力,包括经济、法律、政治等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举措。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有关方面的立法。目前,治理商业贿赂凸显的是完善现行法律,第一,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改变过去经济制裁不足的弊端,增加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第二,扩大刑法对商业贿赂外延的规定,例如,在受贿对象上,现行刑法强调必须是

11、财物,但现阶段的商业贿赂已发展到外出旅游、安排子女出国,行贿人只要对受贿人投其所好就应认定是商业贿赂行为。例如,新市区规划局某局长在用地科工作期间,房地产商安排其女儿出国留学,这中间虽然没有直接的物质交易,但他实际上已经间接受贿。第三,将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它部门法中的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条文加以整合,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通过立法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界限范围和查处的主管机关,构建起行政、民事与刑事制度相匹配的反商业贿赂机制。 2、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对于商业贿赂犯罪,既要有长期的综合治理,又要有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专项措施,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商业贿赂

12、犯罪突出的医疗购销、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与经销等领域,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针对商业贿赂犯罪隐蔽性强、群体性犯罪突出的特点,采取整合侦查资源集中突破,围绕收集全面证据加强初查,深挖窝串案,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强大声势。加大开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和典型案例,形成开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强大声势。在宣传活动中要设立专用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发动群众举报犯罪,进一步发现和掌握一批案件线索,从而更有效地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4、建立互相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打击

13、商业贿赂犯罪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部门、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有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使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信息及时提供给检察、公安机关,从而形成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定期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查处和打击商业贿赂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讨,结合实际,提出工作思路及对策,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形成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强大合力。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样本)版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样(样本)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电大社会调查报告提纲 社会调查报告样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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