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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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上父母官明鉴:蓄电池行业整治有误区自年中浙江、广东出现血铅超标事件而启动的铅蓄电池行业整治以来,各种观点、舆论纷纷扬扬。其中不乏中肯、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但同时也有部分利益代言人,甚至有“专家”不顾客观事实,发表言论试图混淆视听、误导舆论和政策。忽悠的其核心目的就是欲借行政干预,剿杀大部分竞争对手。对此,有必要指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的可能误区,谨防利益误导政策。一、 误区之一:铅蓄电池是必然的铅污染源。首先要澄清的是,铅污染并非铅蓄电池行业的必然结果,而是个别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严重环保违法、当地环保部门长期监管失职或纵容庇护的结果。出现铅污染,除涉事企业外,监管部门的责任不可推卸。业内人

2、士都知道,国家对蓄电池企业有严格的许可证管理,而许可证的获得和持有,都须经过严格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环保措施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的投产审验和定期审验,只要企业是依法建立、守法经营的,就一定能做到排放达标、不会对环境造成威海的。在美国,铅蓄电池行业早就从主要污染名单中去除,并且有的铅蓄电池工厂就设于人口密集区域,这从侧面也证明了铅污染并非铅蓄电池行业的必然。事实上,我国行业内的绝大多数合法企业,在定期和不定期的环保监督检查中,它们都是环保合格的,更没有没有造成污染。最近,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全省蓄电池企业环保整治检查结果充分地证明了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环保合格的。相反,最近的一起铅污染事件广东紫金血

3、铅超标的调查结果,也具体证明了,企业严重违法和环保部门对其监管的形同虚设,是发生污染的那本原因。让人更担心的是在某些省份,无牌无证的蓄电池作坊猖獗。二、 误区之二:有观点认为,蓄电池企业之所以出现铅污染,是因为铅蓄电池企业数量过多、中小企业占比太大。这似乎暗指中小企业是造成污染的根源,完全缺乏根据,与事实不符。就最近引发血铅超标的浙江海久和广东三威而言,它们在行业中并非是所谓的小企业,相反,按产能它们应该算得上业内中大规模的企业。纵观近年来的污染事件企业,大多数也并非是业内的小规模企业。把眼界放大一点看,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企业,也不乏象上市公司一类的大型企业,相信,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的污染事件大

4、家还记忆犹新。因此,以企业规模大小来判断其污染风险的可能性大小,是缺乏逻辑和事实依据的。事实证明,不论企业大小,只要企业按环保法规要求落实环保治理措施,污染是完全能够避免的。企业是否造成污染,最重要的是企业本身是否有足够的环保责任意识、是否严格依法经营,环保部门是否监管到位,而企业规模并非关键因素。三、 误区之三:认为进行蓄电池产业升级就是留大关小。有一个观点是,进行蓄电池产业升级,要设置高的产能标准,淘汰中小企业。这混淆了产业升级与企业规模的关系,反映了某些大企业的垄断意图和个别官员只顾眼前利益的政绩观。当然作为业界的一些试图垄断者为消灭竞争者,利用这个来做文章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管理部门不应

5、该为了眼前利益被他们忽悠了。一个行业形成一个格局及其格局的变化,与行业资源、产品、技术、生产、资金和社会特性有其内在的关系,并非都需要形成集中或集中就更优。通常,不可再生资源行业才需要集中控制。相反,普通制造业则无此必要,谁要求过服装行业要搞集中化呢?有的说要年产50万千伏安时,有的说要年产25万千伏安时,直观一点说,就是年产要达到混合产量50万只或25万只。从广东省环保局公布的企业产能名单,只有寥寥数家达到以上标准。产业升级并非就是产能升级,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行业的技术和经营水平。其实不少企业在发展规划中,除产能考虑外,更重要的是产品研发和经营模式路线图,相比之下,产能扩展规划是相对简单的事,

6、有的预留了产能扩展和增设生产线的空间,或是直接建有备用生产线,企业在发展中随时可以按需提升产能。暂时的产量不能判定企业的发展空间,有的中小企业正是靠其独特优势,很可能比现有的所谓规模企业发展更快,甚至对行业的发展产生革命行影响,没理由去扼杀他们。一般来说,增开一条组装生产线就足以提高十几万千伏安的产能,因此产能增加相对容易,以此来判决企业的去留,缺乏合理性。即使要设定产能门槛,也应该考察企业的预设产能和扩展空间,并考虑发展过程且不能把门槛设得过高(如投产第一年5万千伏安,之后10万千伏安),否则很容易扼杀以独特优势推动行业进步的中小企业。一个行业形成一个格局及其格局的变化,与行业资源、产品、技

7、术、生产、资金和社会特性有其内在的关系,并非都需要形成集中或集中就更优。通常,不可再生资源行业才需要集中控制。相反,普通制造业则无此必要,谁要求过服装行业要搞集中化呢?且不说环保整治是否应将产能因素搅和进来,即使要弄进来评价,环保和卫生防护的好坏跟产能也没什么直接关系(甚为讽刺的是出问题的企业还都不是业界的低产能者)。广东省环保局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也从事实上证实了这一点。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谈产能门槛,颇觉既无必要也道理不足。四、 误区之四:环保倒逼转型是伪命题,单靠环保逼迫难以达成转型。现在有一种说法:要政绩搞升级,要垄集搞倒逼,似乎通过环保施压就能逼迫企业转型升级,转型升级就是政绩。其实,环保

8、应做和能做的,就是督促企业搞好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保护环境。除此之外,企业的技术、工艺、质量水平都要靠市场的需求、技术发展水平、市场的需求和企业自身的努力来提高。打个比方,技术上要实现蓄电池寿命指标的提高或智能化监测,经营上要实现从单纯制造到有核心竞争力的创造,靠环保逼迫就能达到吗?既然国家有不同的部门各司其职,由环保一家包治百病,岂不是笑谈?需要指出的是,别让环保成为剿杀企业的借口或工具。五、 误区之五:个别地方官员以关代治、以迁代治,大兴“拖字诀”罔顾企业死活。整治的目标本来是促使企业达到环保标准,可是有的地方只图省事和明哲保身,意图借口环保整治关闭企业,这反映了个别地方官员执政能力不

9、足和缺乏社会责任感;而要求企业搬迁则是己所不欲强加于人,试图转移污染风险,缺乏最起码的道德心。企业整治停产已经三月有余,有的地方只是一个“拖”字,既无明确的整治要求,更无人过问整治情况,甚至企业整改完成申请复产也石沉大海。谁都知道,企业停产拖下去就是一个死,对某些人不知是否正中下怀?!六、 误区之六:舆论炒作血铅超标的危害和防治难度,制造非理性恐慌。 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有人极力炒作血铅的恐惧。其实,铅污染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如各种物品油漆、汽车尾气等,据报道,在有的并无铅蓄电池企业的地方,血铅照样有超标的现象。据职业病防治医生介绍,目前已经有非常有效的针对性药物,服用一直二个疗程即十天左右,即

10、可达到理想的排铅效果,使血铅含量恢复正常。防止血铅超标,一方面是尽量减少频繁接触高浓度铅环境或在必须接触时做好防护,另一方面是保持合理饮食,少吃含铅多的食物和多吃有利于铅排泄的食物。如果确认血铅超标,则可以进行药物排铅。可见,虽然血铅超标不利健康,但它并非什么高危顽症,并且是可防易治的,科学的态度是,既要注意防护,又不需过度恐慌,谈铅色变。七、 误区之七:过度夸大蓄电池企业铅污染风险和环保治理成本与难度。蓄电池企业如果违法排污,是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其程度则根据工艺流程的不同,差别很大,极板生产排量较大,组装则很微小。但是,企业只要守法经营,采取必要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则完全可以达标排

11、放、免于排污。现在有一种趋势,过度夸大蓄电池企业铅污染风险和治理难度,试图以此影响产业政策。实际上,按现在的环保技术水平,治理蓄电池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可以说是极为成熟和相对容易的。业内人士都知道,污染主要分为铅的烟尘和污水。那么治理这些污染有多困难呢?烟尘只要经过除尘和水过滤,就完全可以达标排放。设施其实很简单,就是集气风管、除尘柜和喷淋塔(或过滤水道);而污水的治理则更简单,就是污水导引沟、污水收集沉淀池、中和过滤桶,过滤后的水可以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发生污染事件的,无一例外地是连这些最基本的处理都没有做好,大多是直接排放。有的说法认为铅蓄电池企业的环保投入要占企业投资的很大一部分,甚至夸张

12、地说比生产设备的投入还要高,运行的投入比现在的利润还要高。这完全是毫无根据,混淆视听。据实际测算,完善的环保处理投入一般都在整体投入的百分之十几,一般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根据方案不同和环保工程单位利润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别。据有的同行介绍,他们如果按设计方案自行采购设备,投资可以节省一半。以组装线为例,配一个烟雾除尘柜、一个烟雾喷淋塔、一个酸雾净化塔、一个污水收集沉淀池、一个中和过滤处理桶,再加上集气罩、风机、风管、污水导引沟,设备成本不过10万,加上工程费5到10万(不考虑因各种利益因素引起的虚高价格),一条半自动化生产线按100万计算,每条组装线的环保配套投入也就不超过20%。如果多条生产线综

13、合建设,则所占比例更低。至于环保设施的运行车本,主要是电费和中和药剂(碱),按生产成本均摊,大约在每千伏安时5至10元,按电池每千伏安时成本500元计算,占成本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这一环保成本负担并不大,何况环保成本还可以向下游分摊。因此,企业难以承担环保投入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只要政策制定者了解实情,试图以此为借口来左右政策的企图也将难以得逞的。八、 误区之八:盲目设置壁垒和拔高营运条件,浪费资源。污染事件的出现,并非是现行的环保标准和实际卫生防护要求不能满足保护和防护要求,而是涉事企业没有如实落实现有要求、有关部门监管失职。出现污染事件,有关部门不是客观分析污染的真正原因和采取针对性

14、的措施,而是超出必要性地下大包围,盲目设置新的壁垒和营运条件要求。其中拿来说事的一个问题,就是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基于几十年前的基本无治理或简陋治理的排放为条件,何况又是以包含极板生产环节的生产企业为对象的。而现在的环保技术已使出厂排放完全达标,达标的企业近周并不会出现污染。并且随着生产分工的发展,不含极板生产的蓄电池组装已成为相对独立的企业,再让这些排放很少的组装企业套用如此距离标准已不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事实上,近年的铅蓄电池项目环评,已基本不再使用这个距离标准,即使是保守的环评也大幅度地缩短距离,而重点在于企业的环保设施要求。这样的变化是完全符合实事求是的要求。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本来

15、,企业已有有一套运行中的职业健康防护体系,而且绝大多数企业逐年例行的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也表明对员工的健康防护是足够,也没有员工发生明显的超标现象。也许是发洪水捞浮财的心态吧,有的地方一些职业健康防护工程设计单位也蠢蠢欲动,极力鼓动相关部门不加分析地统一要求企业重新进行卫生防护设计和审验,而有的地方部门糊里糊涂的被忽悠出来向企业发出要求,并且宣称花费要很高。如果企业确有未达到防护效果而出现职业健康问题的环节,可针对性的要求企业进行完善,而没理由一锅端地要求企业花冤枉钱。希望地方政府警惕此事。九、 误区之九:动员过多无直接关系部门参与环保整治,大肆浪费纳税人的供奉。进行环保整治的起因是个别地方发生

16、了血铅超标的铅污染事件。按理而论,环保出了问题,在行政方面是环保部门监管失职的责任,进行环保整治是环保部门的分内之事,由于涉及到人员健康问题,卫生监督部门的介入也是合理之举。可是其他过多部门的参与,却让人不得要领,难免有一种文不对题的感觉。给业内企业的感觉,则未免有借题发挥、合力围剿的嫌疑。据了解,有的地方政府差不多是倾全部政府部门之力,也不管其与环境和健康保护有多大的关联。比如,请看一下某地为此调动的十七个局:环保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经贸局、发改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财政局、科技局、住建局、社保局、监察局、信访局。真不知道,象经贸局、税务局、住建局等一干部门,跟环保整治、健康保护有什么直接关系(如果说间接关系,那国务院也有了)?不知有关官员如此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和纳税人的供奉,是心安理得还是于心有亏?十、 误区之十:部分地方欲借环保整治之机剿杀中小民企。铅蓄电池企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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