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各种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1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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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船舶在海上航行,如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可能或已对船舶安全构 成威胁时应:1. 发出警报,组织应急并及时抄收当地或附近气象台的天气预报。2. 迅速报告报告就近港口当局或海上搜救中心。3. 根据天气预报或气象传真图,综合分析天气情况,作出判断。及 时调整航向、航速,以减轻恶劣天气对船舶的损害。必要时择就近安 全港口避难。4. 船舶在遭受或面临自然灾害威胁时,轮机长应在机舱指挥轮机员 工作,保证主、辅机的工作正常,确保舵机的安全使用。并做好应急 舵的随时转换使用。按船长指令,安排轮机员驳油,将燃油集中,减 少不满舱,减少自由液面,保持船舶良好稳性。5. 船舶遭遇自

2、然灾害或临近自然灾害威胁时,大副听从船长命令, 协助船长工作。安排水手长、木匠检查并关闭所有水密门窗,保持水 密。并通知机舱做好排水系统的使用准备工作,确保排水系统正常使 用。6. 对船舶遭遇自然灾害后可能造成的搁浅、碰撞、火灾等事故,应 按相应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尽全力保证人、船、货安全。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1. 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 集应急,应立即采取滞航(大洋及远离海岸航行)及就地抛锚(沿岸 航行,水深适宜)等措施。2. 在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迅速报告厂安全质量经理或其替代人及厂 调度室,并可据船位报告就近港口国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对船 舶、船员

3、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3 .在狭水道航行时,条件允许可向就近港口机关申请拖轮予以协助。4. 进出港时,可通过引水、代理、或直接向港口主管机关申请派拖轮 予以协助,使船舶抵安全水域抛锚。5. 当值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 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 号型。6 .当值驾驶员应使用VHF发布本船目前位置,提醒来船注意,并做 好各项记录。7. 船长应积极配合引水,征求引水意见(进出港时),沉着指挥。8 .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9. 求得岸基支持,按厂相关处室或主管人员指示,采取进一步抢救 和抢修措施。10.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导

4、致的碰撞、触礁、搁浅、燃油泄漏等事故, 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部署11. 船舶发生丧失操纵能力时,按下列应急计划进行部署。船舶触礁、搁浅应急预案1. 船舶航行中发生触礁、搁浅事故时,应立即发出应急警报,报告 厂指定人员(安全质量经理)或其替代人员及厂调度室获得指示。2. 据搁浅、触礁事故位置报告附近港口主管机关,事故危及船员、 船舶安全时报告海上搜救中心。3. 现场指挥大副即派水手长、木匠等人测量船舶六面水尺,确定搁 浅、触礁部位,了解和探测搁浅水域底质。大副将有关情况报告船长。4. 驾驶台当值人员应详细记录搁浅、触礁时间、概位(船位),显 示规定的号灯、号型。5. 木匠测量双层底压载水舱、货舱污

5、水井及干隔舱有无进水,并做 好记录。二管轮测量油舱油位变化情况,并做记录。6. 若船舶因触礁导致进水,应按堵漏应变部署和进水应急计划组织 动员排水堵漏。7. 轮机长应立即进入机舱,指挥有关人员检查主机、舵机、辅助机 械及尾轴、推进器有无损害,并报告船长,同时注意冷却水吸入阀换 至高位。8. 船长应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信息,积极采取起浮措施(首、尾吃水 调整,减少压载水/淡水,转移燃油,高潮时间计算,估计自力脱浅 所需拉力等),并据大副报告的船舶周围情况作出判断是否动车脱浅。9. 若自力脱浅无效,应请示厂,联系代理申请外力协助脱浅。10自脱浅无效候援期间,船方应尽力固定船位,包括调整载荷及使 用锚具

6、。警惕潮水和风流对船舶强度和稳性的不良影响,防止船舶破 损和断裂、打横,被风浪推上高滩,严重横倾及至倾覆。11. 搁浅、触礁发生油污按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处理。12. 搁浅、触礁导致火灾、弃船、人落水应变应急事项时,按相应的 应变部署/应急计划进行。13. 二副/或当值驾驶员应详细记录船舶搁浅、触礁、自力脱浅/外援 脱浅情况。船舶进水/堵漏应急预案船舶进水的原因大部是由于搁浅、触礁、碰撞、船舶老旧、水密失灵、 造船缺陷、严重横倾、武器攻击等原因引起。船体破损进水后,如果 进水速度大于本船排水速度,船舶安全会受到威胁。因此,船舶一旦 进水,制止进水的方法就是堵漏,以及与其相应的排水、堵漏及应变 过程

7、中的伤员救护。船舶一旦进水,就应按下列程序应急1. 发现船舶漏损进水,应立即发出堵漏警报(警铃或汽笛二短一长, 连放一分钟)召集船员,报告船长并通知机舱。全体船员听到警报信 号后,按应急计划分工,携带规定携带的堵漏器材,迅速赶赴现场, 做好堵漏准备。2. 立即报告厂指定人员或其替代人及厂调度室,并根据所处位置报 告附近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3. 进水堵漏应急计划中,大副为甲板现场指挥,轮机长为机舱现场 指挥。4. 现场指挥大副率领堵漏队和隔离队的队长迅速查明漏损部位、损 坏情况和进水量等,并立即报告船长确定施救方案,命令各对人员投 入施救。同时,木匠测量淡水舱、压载舱、污水沟等的水位。二

8、管轮 等测量各油舱液位。大副率人测定破洞的位置、破洞大小及进水情 况。5. 船舶发生漏损后,船长应通知机舱备车,立即采取停车或减速措 施,以减少水流和波浪对船体冲击。若已查明漏损部位,应用车舵配 合将漏损部位置下风侧,以减少进水量。6. 一经发现进水部位,应立即通知机舱排水,机舱应积极响应。同 时,三副率领隔离队紧闭进水舱四周的水密门和隔舱阀等,使进水舱 与其他舱室隔离,考虑临近舱壁强度,必要时予以加固。7. 堵漏队在水手长和三管轮的率领下,直接担负堵漏和抢修任务, 实施行之有效的堵漏措施。船长和大副根据漏损情况发展,及时调整 部署。8. 轮机长率领排水队使用所有水泵(包括便携式水泵)合力排水

9、, 并根据情况注入、排出和驳移压载水,保持船体平衡。9. 指派木匠定时量水(并派专人不断观察和记录首、尾吃水)和干 舷高度变化,估计进水量和排水量之差,判断险情的发展和大量进水 对船舶稳性及浮力的影响。10. 若进水严重和情况紧急,船长应请求第三方援助,条件允许,择 地抢滩。如船长确认堵漏无效,船舶面临沉没时,有权宣布弃船。11. 船长应指示值班驾驶员做好详细记录,向厂和有关当局报告。12. 船舶进水以碰撞/触礁为主,船舶进水应急可按船舶碰撞/触礁(进 水)应急计划进行部署船舶碰撞应急预案1. 船舶发生碰撞,应迅速发出警报,通知船长和机舱,船舶立即进 入应急状态。2. 船长任总指挥,命令大副查

10、明破损部位损坏情况,有无进水、人 员伤亡、油污染情况及程度。3. 若碰撞部位在机舱,轮机长应迅速进入机舱,查明碰撞部位及机 器受损情况。4. 船长立即向厂指定人员或其替代人员及厂调度室报告。并根据船 舶所处位置向就近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报告。5. 大副、轮机长指派专人监视破损部位,及时向船长报告监测结果, 以便船长确定施救方案和判断是否需要外援。6. 当船撞入另一船船体时,应视情采取慢车顶推等措施减少破洞进 水,尽力操船使破洞处于下风舷。7. 若船体破损进水,应组织排水和堵漏,进水严重应选择适当浅滩 坐浅。8. 轮机长应负责机舱内的损害控制,即对主机、辅机、舵机等机舱 设备的损坏作出估计

11、和抢修,并报告船长。并按指示安排人员在舱柜 之间转移燃油,提供电力和辅助机械的方面的各项服务。9. 碰撞双方应交换有关船名、呼号、船籍港、船舶登记编号和出发 港、目的港及货物等情况。船长应向对方船长递交一份“碰撞责任通 知书”要求对方船长签字并盖船章,当对方要求本船船长签署同类文 件时,仅应明确批注“仅限收讫”类文字。10. 值班驾驶员应做好各项抢险的详细记录,保存相关海图。船长负 责指导驾驶员谨慎如实的填写航海日志。11. 对方船处于危险状态,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力 提供援助,包括协助对方船员或协助被撞船舶抢滩。12. 若情况紧急,船长有权请求第三方援助。如碰撞损坏严重,确属

12、无力抢救时,船长有权宣布弃船。13. 若碰撞引起火灾或油污染,应按火灾应变部署,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进行部署处理。14. 碰撞导致的船体结构损坏、船壳破损、进水等紧急情况按相应的 应变计划进行部署。15. 碰撞导致人员受伤,应立即实施抢救。船体结构损坏应急预案1. 船舶航行中因故发生结构损坏时,应立即报告厂安全经理或其替代 人及调度室,并视情报告就近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2. 发现船舶结构损坏时,船长首先应采取变向、变速等措施,以减 少损坏的进一步扩大。3. 根据海区情况,采取滞航、抛锚等措施以策安全。4. 大副安排人员进行检查监测,查清损坏程度并报告船长,并指派 人员检查和关闭水密设施。5

13、. 根据结构损坏程度,船长会同轮机长、大副制定抢修方案。6. 结构损坏严重或情况紧急时,船长应请示厂安排外援。7. 结构损坏导致的消防、弃船、进刑堵漏及污染执行相应的应急预 案船舶消防应急预案一.机舱灭火应急预案1. 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无论航行/锚泊/靠泊装卸货物, 值班人员应首先击发火井装置并报告轮机长、驾驶台或船长。2. 机舱火井报警发出后,全船人员迅速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到达各 自岗位。轮机长在船长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 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3. 轮机长迅速作出判断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4. 船长迅速报告厂指定人员及调度室,并视情况报告港口主管机关 或海上搜救中

14、心。5. 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龙带、 水枪待命。6. 对火势、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现场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 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员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报告现场指挥、报告船长。7. 如探明为初起小火,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行现场扑救。如小面积 油类火,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水雾水枪利用水雾窒 息法灭火;如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然后施 救。8. 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防止烟雾窒息或烫伤。9. 立即关闭机舱各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以防波 及驾驶台、电台、船员生活区等

15、重要部位。10. 在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应注意操纵使火区处于下风,如在港 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报告港口当局,按国际信号规则 显示号灯、号型。11. 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并按排人员搬移临近火场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引发爆炸,并对着火部位周围壁板 进行水冷却。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立即报告船 长。12. 施救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内/外部)13. 如火灾无法用小型灭火器和水扑灭,应立即撤离人员,果断封舱, 操纵速闭装置,关掉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现场指挥清点人 数、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机舱,机舱封闭并报告船长。14. 船长命令三副释放大型CO2系统灭火(或其他大型灭火系统), 释放量一次放足。15. 检查机舱封闭情况,保证灭火效果。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 开启,并及时检查CO2灭火效果。16. 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二次探火须从逃生孔进入),确 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17. 用水灭火时,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适当的稳性。18. 视情备妥救生艇,一旦灭火失效进入弃船程序。19. 火灾扑灭后注意死灰复燃。施救前、施救过程中、火灾扑灭后的 照片、录象带等有效证据(如有)注意保存。20. 发现起火的时间、施救过程、灭火时间分别记入航海轮机日志。人落水搜救应急预案1. 航行中发现人员落水时,值班驾驶员应迅速按下GPS上S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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