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流程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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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评估流程评估流程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要求,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分为确定评估对象(任务)、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实、评定处理五个环节。确定评估对象(任务)有日常预警评估、专项专案评估、提醒转评估、自定义评估四种方式,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和实地核实统称“评估实施”。如图3-1所示:图 311.1.1 确定评估对象(任务)确定评估对象包括任务发起、任务审批、任务分配等三个具体环节。(一)任务发起(评估对象来源)纳税评估对象的形成主要有四种来源,即日常预警评估、专项专案评估、提醒转评估、自定义评估。如图3-2所示:图321、日常预警评估任务

2、市局和区县局对系统定期发布的预警评估信息进行综合筛选评价,对筛选结果发起日常预警评估任务,并在机关内部各部门或下级税务机关进行分配。发起的任务既可以由市局或区县局直接评估,也可以逐级下发给基层分局评估。2、专项专案评估省局、市局、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均可以发起,既可以从已发布的预警评估信息中筛选评估对象,也可以从全部纳税人中筛选评估对象,还支持导入评估对象清单。评估对象确定后的任务发起流程与日常预警评估任务流程基本一致。确定待发起的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筛选预警信息确定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另一种是通过筛选所有纳税人确定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两种途径确定的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

3、信息,均统一提交省局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3、提醒转评估对于已经发起风险提醒任务的预警评估指标,在任务反馈后,区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再次确定为评估对象,发起纳税评估任务。4、自定义评估由区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发起,取消省局、市局和分局发起权限。发起任务时,如果存在同税种、同属期的预警评估指标信息,则不允许发起自定义评估。在自定义添加任务时,可以通过“添加”、“用电户信息添加”按钮,添加不同类型评估任务。如图3-3所示:图33自定义评估发起流程通过设定条件(任务类别、评估所属时期、纳税人类型、行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入库税额等)进行组合查询,在查询结果选择对象确定评估任务。如图3-4所示:图3

4、4为了有效运用系统设置的方法模板,专项专案评估(无预警信息的纳税人)和自定义评估在发起评估对象后,必须对每一户纳税人至少添加一个疑点。为提高效率,方便操作,系统提供“批量添加”疑点的功能。(二)任务审批自定义发起形成的评估任务,要经过本单位评估审批岗(或评估管理审批岗)进行审批确认;日常预警评估任务、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提醒转评估任务,这三种类型的评估任务经过省局承接后,系统自动审批。(三)任务分配自定义发起形成的评估任务经过审批后,需要由纳税评估管理岗根据具体业务要求,选择相应实施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日常预警评估任务、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提醒转评估任务则由系统自动分配到省、市、县区的评估管理岗、分

5、局的评估管理审批岗,再由评估管理岗或评估管理审批岗,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评估任务到评估实施人员待办事宜的审核分析环节。 四种不同类型的评估任务从“审核分析”到评估结果处理,没有区别。税收管理员打开风险应对处理后直接能看到“待办事宜”界面中显示在“审核分析”环节或“实地核实”环节中的评估任务。如图3-5所示:图35评估期限为工作时限,从评估实施人员接到评估任务进行“审核分析”开始到出具相关文书提交为止,与评估所属期没有关系。评估期限默认值是货物和劳务税月度预警指标1个月,季度预警指标为3个月;进出口预警指标2个月;企业所得税预警指标6个月。每个类型评估任务的评估期限均可进行再选择。自定义评估任务的发

6、起仅限于县区级,自定义的评估任务的发起后,报本级领导审批后,既可分配到本级评估实施岗,也可以分配到下一级税务机关实施评估,如图3-6所示: 图361.1.2 评估实施评估实施是纳税评估工作的核心,包括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等环节。(一)审核分析在审核分析环节,系统会根据评估任务的疑点问题自动调用对应的评估方法、模板进行审核分析。对于多税种、跨属期的评估任务,在审核分析环节以综合分析和多个子任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展现。其中:综合分析界面展示各个子任务的综合分析结论,在该界面可进行数据校验(各个子任务的外部数据采集)和转下一环节操作。注意:只有各个子任务都做审核分析后,才能转下一环节;子任务界

7、面进行数据校验和审核分析操作。进入审核分析环节,首先要手工执行数据校验操作,系统弹出校验结果,校验通过的数据采集单名称显示为绿色,未通过的显示为红色。在弹出“外部数据采集单”页,评估人员可以对未通过数据项进行录入。数据补录完后需再次执行数据校验。审核分析和数据校验两个环节可以交互多次操作(外部数据采集单不是必录项,不影响评估任务正常流转)。所有类型的个案数据采集仅在审核分析环节进行录入,在其他模块不能录入数据采集单。对于多税种、跨属期的评估任务,只有各个子任务均录入数据采集单,该评估任务才统计为已采集。在此环节,评估实施人员可根据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增加选择系统提供的其他方法和模板进行深入地审核

8、分析。查看该税种、各模板、各方法的结论,最后提交下一环节即可。操作演示:在本页面中,通过点击需要操作的批号进入具体审核分析操作页面。图 1169可通过某评估项中“操作”下的 “退回”,把该评估项退回到上一环节。图 1170通过点击纳税人的“评估编号”,进入单个纳税评估用户审核分析操作界面。说明:若发起多税种、跨属期评估任务时,在审核分析环节会以子任务(单税种、单属期)形式进行展现。审核分析主界面中的“综合分析”汇总每个评估子任务的审核分析结论;图 1173图 1174数据校验数据校验执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信息,通过分别点击提示信息中的“确定”和“取消”,和选择是否查看并补录缺少数据(如

9、下图)图 1175点击“确定”,可弹出数据校验报告,通过点击报告中的采集单名称,可对数据进行补录,如下图:图 1176点击审核分析各个子任务的审核分析界面,可以查看该任务的具体的审核分析界面,见下图;图 1177图 1178图 1179点击方法前的复现框,可以对想要添加的方法进行选择,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就可以成功添加自定义的方法。如下图:图 1180 模板选用方法在审核分析列表中,可以点击产品模板字段中数字添加或查看流转税或所得税评估模板信息,这两类模板选用和计算实现的操作相同,下面以流转税的评估模板为例图 1181 在弹出的页面中,(如下图)图 1182可以点击“查看”按钮来查看模板说明

10、信息,点击来添加行业生产要素模板,如果不选择模板,则取消勾选,并“点击”退出。模板选择后,点击“确定”按钮。点击评估编号进入到审核分析页面,在审核分析列表中选择了行业生产要素模板,那么会在左边的菜单树中生成已经选择的行业生产要素模板。图 1183如果,在审核分析列表中未选择行业生产要素模板,也可以在审核分析页面中,通过自定义方法添加时添加行业生产要素模板。图 1184模板使用方法选用产品和方法 点击行业模板后,在右边生成行业生产要素模板的展示页面(如下图),系统默认全部选择产品和方法,图 1185税管员可以点击选择使用单个或多个产品或方法(不勾选表示不使用该产品或方法)。录入数据方法中包括采集

11、项、参数项、运算结果,采集项是需要录入的数据,参数项是在系统维护中维护的参数值,如果参数值为固定值时,税管员不能修改,如果参数值为浮动值时,使用人员可以根据在浮动范围内进行修改。为方便审核分析人员要求纳税人提供数据,系统提供了“导出采集单”,“导入采集单”功能,与系统常用的采集单不同,该采集单会根据选择的产品和方法自动生成清单页面,提供打印或导出(如图 1-186)。 点击“导出”后,会生成excel(如图 1-187),命名规则为“纳税人识别号”+“评估所属期”,为了采集单更加方便的导入到系统中,所以不能更改excel名称及里面的数据项,只能修改excel中的数值。图 1186图 1187执

12、行运算录入完成后,点击“计算”按钮,执行已选模板产品方法计算,系统根据选用的产品方法、采集数据、参数、套用预设的计算公式,将产品产量显示到页面中。并在产品下方生成产品所属结论并在显示在模板结论中。(如图1-188)图 1188产量值的选择与最终生成模板结论如果选择多用方法,则会分别计算出多个不同的产量结果。使用人员可以对明显不合理的产量进行剔除,具体操作方法是,将方法前的取消选择。取消选择后,重新点击“计算”按钮,生成新的审核分析结论。模板结论的传递使用完成后,点击转下一环节,可以在实地核实、评定处理等环节看到行业生产要素模板。(如下图)图 1189模板方法参数打分在页面生成结论后,在页面结论

13、下方会出现打分功能,税管员可以根据模板使用情况对模板、方法打分,并可以提出参数值、风险值的建议数值。如下图图 1190点击“综合分析”界面中的“转下一环节”是把所有的子任务转到下一环节,注:所有的子任务都已做审核分析,才能转下一环节。演示结束图311图3-11提交下一环节后,系统会自动将评估任务根据审核分析的结论转到(可能是约谈举证、实地核实、认定处理等)下一环节,不能人工选择。如图3-12所示: 图312(二)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人员与评估对象进行约谈,由纳税人举证进一步明确问题的过程。首先,评估人员向评估对象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约谈举证的相关事项和要求。然后,同纳税人进行约

14、谈,对约谈提纲逐项落实,在该环节可以要求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自查,也可以转到实地核实、评定处理等环节。最后,根据约谈结果,选择以下实施环节:一是认为无问题,或是问题十分明确且纳税人认可的,可以直接转到评定处理环节,出具纳税评估报告,完成纳税评估流程;二是认为纳税人解释举证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应纳税人自己要求或评估人员要求纳税人进一步自查的,则转入纳税人自查环节;三是认为纳税人解释举证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又不适合自查的,则可以直接转入实地核查环节,实施实地核查。对上环节(审核分析、实地核实、评定处理)转来的需约谈的问题必须逐项落实,需在系统中录入相应的文书,并将约谈结果录入到该环节的“约谈结果处理”

15、的纳税评估报告中。如图3-13所示:图313操作演示通过菜单路径进入约谈举证页面,通过点击需要操作的纳税项目所在的批号,进入具体操作页面。图 1192在本页面中,可通过某评估项中下的 “退回”,把该评估项退回到上一环节。通过点击“评估编号”,可进入各项数据录入界面,在该页面中可进行录入税务事项通知书、约谈笔录、纳税人自查报告、约谈结果处理。(如下图)图 11931)税务事项通知书:通过选择 中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可进入“税务事项通知书列表”页面。可通过点击“税务事项通知书列表”页面中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操作,具体操作如下:图 1194修改保存:点击“添加”按钮打开“税务事项通知书”添加页面,输入对应数据,点击“修改保存”按钮,即可添加成功。打印: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文书2)约谈笔录、纳税人自查、约谈结果处理操作同“税务事项通知书”各个环节对应操作操作结束(三)实地核实实地核实是针对上一环节转来的评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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