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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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资溪,位于抚州东部,闽赣交界处的山区小县,总面积1251平方公里,辖5镇2乡5个国有林场,总人口12.6万人。07年有城市低保对象1296户,2656人、农村低保对象1113户,2226人,年发放低保资金344.96万元。五保供养老人473人(其中分散供养95人),供养率80%以上,城乡医疗困难救助对象5251人次,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2.42万元。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方面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07年, 资溪县民政局被授予全省社会

2、救助工作先进县、全省民间组织先进县,江西卫视12月22日新闻报道资溪县率先为敬老院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在全省做出了榜样。07年资溪民政局还先后评为全省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婚姻登记示范窗口,被评为全县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全县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一、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百姓关心、工作量巨大的“民生工程”、“维稳工程”。我县各级党政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把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证全县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我局与县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就业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最低生活保

3、障等相关文件及实施办法。为工作能落到实处,县、乡均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一并列入县、乡的财政预算。(一)坚持群众监督制度。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是公开低保政策。由我局统一制作了低保条例、江西省低保实施办法以及低保工作人员的职责、工作人员,低保监督员及职责,申请审批程序的广告牌在各级办公室上墙。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三次公示;三是公示举报电话,四是按监督法的要求聘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要员为主的低保监督员。确保了低保工作的公正性,促进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二)坚持了三级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在低保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立场,不搞一人

4、说了算,杜绝了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三)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户档案制度。按县出台资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购置了新的档案柜,按新的要求重新建立档案和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了一户一档。改变了过去低保档案材料不齐和乱的缺点。同时,还建立了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并进行一年入户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或一年入户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在07年8月份,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重新核定。严格杜绝“拆户、合户”或一户保一人现象。(四)严格资金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确保

5、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高。截止到2007年12月份,已发放城市低保1296户,2656人,年支付268.28万元,农村低保1113户,2228人,年支付76.68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83户,440人,调整353户,427人。农村低保人均补差32.65元,另外按政策及时发放肉类、燃气补贴,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用好政策,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城乡困难居民解决医疗困难,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必然要求。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把

6、它作为推进民生工程,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医疗救助工作运行网络为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一是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出台了资溪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民政、卫生、监察、审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医疗救助工作,07年先后三次召开医疗救助工作协调会,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会;县民政局、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及各乡镇、村(居)委会、乡镇卫生院都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形成县乡村(居)三级医疗救助管理网络,从而保证了医疗救助工作的正常

7、运行;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负责落实有关优惠减免政策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07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三是设立医疗专户。财政、民政及卫生分别设立了医疗专户,对医疗救助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作,银行发放,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二)多

8、措并举,确保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城乡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是缓解城乡困难居民看病就医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全新的救助工作。如何破解城乡贫困居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如何使这项工作深入民心,切实把党和政府惠及百姓的好政策落实好,把好事办实了、办好了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目标。为此,我们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在救助方式方法、救助内容等方面进行一些探索。1、改变单一的医后救助,建立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切实提高医疗救助实效。针对那些根本看不起病,没钱看病,只能“小病拖,大病捱”的现象,我们把县人民医院定为住院定点院,与县医院协商,设立了低保病房,配备相对固定的医护人员

9、,建立医前预付机制。即:县人民医院设立城乡医疗救助专帐,民政局从医疗专户中预拨部分资金到县医院医疗救助专帐。县医院对持有低保证等相关证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就医对象,可先入住低保病房,并建立低保医疗档案。民政部门审核情况后,填写救助预付单一式两份(一份低保办保存、一份交给医院),同意在预付专帐中先预付10003000元,先看病后结算。同时,被救助对象看病、住院,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免挂号费、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减半即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享受良好的医疗救助服务。对于本地无法治疗需转院就诊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采取先借后结算的方式给予医前救助。如我县乌石镇陈坊村低保对象

10、吴春梅,原本就因下腹肌肉萎缩瘫坐轮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孤身一人与妹妹生活;可祸不单行,“屋漏偏逢连夜雨”,又在南昌第一附属医院检查发现下腹长了一个13公分大的肌瘤,须尽快做手术,否则会危及性命,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注射麻药,在本省缺少相关医疗设施,无法手术须转院上海。为了筹集2万余元手术费,她借遍了亲朋好友,仍无法解决,只能坐以待毙。当我们了解到她的实际状况后,主动与她及其亲人取得联系,采取先借后结算的方式预支了3000元,同时跟踪服务,及时掌握治疗状况,确保手术顺利进行。术后,根据她的家庭状况,特批救助1万元,还发动社会力量筹资救助4500多元。如今她康复良好,她流着泪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政

11、府,感谢好心人,感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2、实行零起点救助,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进一步缓解困难家庭“吃药”挤占“吃饭”的矛盾,在具体实施中,我们一是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实行“零门槛费”。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和所在单位承担部分外,个人负担部分给予20%40%的救助,最高上线救助20000元。如鹤城镇低保对象黄如莲患大病花费医疗费十多万元且还在院就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请示领导特批救助了20000元。二是在07年下半年取消救助病种,扩大救助范围。只要患病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均给予救助,累计救助一年不超过6000元

12、,五保对象因病费用给予全额救助。除大病救助外,我们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常补户、五保户、患慢性病长期不离药物低保户实施基本医疗救助,每户给予200元或160元的医疗救助证,持证人员可直接到相关医院看病治疗;三是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重点优抚对象,精减退职人员,农村离任两老人员及低保“边缘户”的大病救助。(三)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督促落实,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细化操作程序规范,对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证明材料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制作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张贴各救助机构醒目之处。从申请到救助资金的发

13、放,每个环节都通过图标说明,方便群众申请、咨询,建立快捷透明的工作方式;二是建立了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医疗救助档案;同时,县民政局对基本医疗救助证、城乡医疗救助金发放、预付资金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备案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三是严格规范救助资金发放使用。在救助资金发放中,我们坚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把救助资金直接打入被救助对象的低保帐户,低保边缘户的存折上,并做到帐证票据相符。特殊情况的,可根据家属要求领取现金或直接转入相关医院。领取现金的必须填写特制的医疗救助金领取单;本地预付资金的,每季度末,低保办凭救助预付单与县医院核消专帐中的相应资金,结余资金可结转使用;

14、四是不定期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探望救助对象,了解其住院情况、减免政策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督促卫生部门加强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完善制度,真正使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根据国务院颁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西省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一)严格覆行入保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全县的五镇二乡五场,除五个国有林场外,7个乡镇敬老院,全部都在进行扩建新建,其住房条件、院容院貌、生活水平均得到了全面改善,在五保供养工作中我们按照个人或村小组申请,村委同意,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四级审批程序。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5、及时审批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按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由其自由选择,对确实不愿入院的老人,也给予较好的安排。如鹤城镇沙苑村的邓银珠现已90岁高龄,完全符合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其镇工作人员已几次接入院中供养,可她总是出尔反尔跑回家宁愿一人独守空房。为此,村委会便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其老人的日常生活。到目前为止,集中供养率基本达到80%。(二)规范院务管理,建立和谐的院务氛围。按照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我们对院务管理这块,首先抓的是硬件建设,一是对新建、扩建的敬老院提出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特别是居室面积,标准单人间不少于10平方米,双人间不少于14平方米

16、,以及庭院面积、绿化面积均按规划的要求实施,为敬老院营建一个洁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二是投入资金,按“八个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八个一”即:一片绿地、一个果园、一块菜地、一口鱼塘、一群鸡鸭、一栏肉猪、一支服务队伍、一个活动室);三是完善功能性设施建设,即食堂、医务室、活动室设施、用品配置,其室外还设置一些健身设施;四是供养设施的添置,每间均配有统一的、耐用的、美观的床、柜、桌、椅和壁橱,并配设卫生间等。其次抓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是按人均1800元/年的标准下拨,按7:2:1的比例合理安排五保户供养资金的使用;二是供养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任何人和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借、挪、抽等其它作用;三是加强监督,定期派人到基层进行检查,对有挪作它用的一律从严处理;四是对服务人员待遇同样按考勤考绩进行支付,对不优、不勤、身体差的一律拒用。最后就是抓好软件的建设即制度的管理。第一:食堂的管理。食堂均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职的厨师和炊事人员,饮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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