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8美墨电信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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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O.8#WTO服务贸易第一案2004年美墨电信服务争端#一、案件背景。19年9之7前,墨西哥电信市场上国内和国际长途电信服务由一家名为“”的公司垄断。年后,一批墨西哥电信服务供应商运营商开始被授权经营国际长途业务。根据墨西哥的相关电信法规主要为国际长话规章,简称e公众电信网络与外国网络的对接服务由有关方通过协议进行。某国际市场最大的墨西哥长话呼出服务运营商享有主导权,与来自该市场的境外运营商谈判线路对接条件,并且该运营商有权与外国电信商确立对接费率,即“统一结算费率”。其余运营商须对每个长话采用相同的“统一结算费率”,然后根据“按比例返还”原则,根据市场份额在各国际线路运营商之间分配利益,而

2、是所有呼出市场同时也是国内电信的最大运营商。美国认为墨西哥的以上法规违反了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的墨西哥服务贸易减让表与墨西哥“参考文件”。其中“减让表”记载各国根据在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方面的具体承诺,“参考文件”主要包括由成员减让表中的基本义务延伸出的一些附加义务,它是在建立后的服务贸易谈判中,针对基础电信服务中的竞争政策、对接等问题形成的新的规范性文件,由成员以附加义务的形式纳入减让表体系中。于是,美国于年月向墨西哥提出磋商请求,要求解决墨西哥在中关于基础和增值电信服务的有关义务问题,双方最终未能协商解决。年月,争端解决机构根据美国的请求成立专家组,对美墨电信服务争端进行裁决。二、主要

3、争议。美国的申诉主要包括三大指控:第一,墨西哥未根据“参考文件”第2条保证其主要电信运营商提供电信服务的条件和费率“基于成本”且合理,这是本案的重中之重;第二,墨西哥没有根据“参考文件”第条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不从事反竞争行为;第三,墨西哥未能保证使用其公众电信传输网络的条件符合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第5条的“合理、非歧视”标准。其中,前两个问题是“电信服务对接的条件与费率”和“限制反竞争行为的措施”,即“参考文件”中的承诺;第三个问题是“使用公众电信传输网络的条件”,即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第条中的承诺。美国认为,是墨西哥电信服务主要供应商,其没有按照基于成本的费率以及合理条款向美国电信运营商提供接入服

4、务,原因在于(1)针对同样的网络设备,对美国运营商的收费比对国内运营商的平均收费高出75;%(2)通向墨西哥各种国际线路的灰色市场费率远低于的收费;()许多国家与其他竞争性服务运营商的终端费率批发价远低于的收费;()关于墨西哥运营商“成比例分配”的财务安排导致收费非基于成本。然而,墨西哥认为,只有服务供应商在另一成员境内自己完成终端传输时才算跨境传输,本案中美国运营商只是在边境将初始端服务传输给墨西哥运营商进行终端服务,不构成中定义的“跨境交付”。“参考文件”第1条主要是关于竞争措施的规定,它要求禁止由一家或多家公司构成的主要供应商实施反竞争行为。关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反竞争行为,关键在于对反竞

5、争行为的解释。事实上,反竞争行为不只是参考文件第1部分中列举的情况,还包括横向定价和市场分配协议。中“统一结算费率”的含义是由谈判商定一个结算费率,并在有关机构批准下与其他墨西哥供应商共同将该单一费率适用于来自美国的线路对接服务;“按比例返还”的含义是必须根据呼入电话是否与呼出电话成比例放弃自己的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传输份额,为此它可与其他运营商签订“经济补偿协议”,经由墨西哥有关机构批准生效。根据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第条的义务,墨西哥应在基础电信服务业中保证外国服务提供者自由取得并使用墨西哥公共电信网络和服务。美国认为,墨西哥并没有以合理的、非歧视的规定和条件向美国供应商提供互联。另外,墨西哥在

6、服务贸易附件减让表以及参考文件的部门承诺中,均没有将商业机构跨国提供服务排除在外,因此墨西哥对商业存在的承诺中应包括对基础电信服务的承诺,其中既包括墨西哥以商业存在形式对外提供基础电信服务,也包括其他成员以商业存在形式对墨西哥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墨西哥没能完成附件第5条中的承诺,既没有保证私人租用线路供应的自由选择和适用。墨西哥规定,只有被授权的运营商才能成为网管运营商,并享有与外国公共电信传输网络相联的权利,而商业机构无法获得该授权,这与墨西哥承诺的义务相违背。三、最终裁决。专家组对上述争议做出了裁决,双方对裁决结果均未上诉。200年6月1日,双方就裁决的执行达成协议,墨西哥在协议中承诺将不再上诉。问题1:本案中美国电信运营商的接入服务是否属于跨境提供,原因何在?问题:是否是墨西哥电信服务主要供应商,其是否以基于成本的费率及合理条款的原则向美国供应商收费,为什么?问题:中的“统一结算费率”和“经济补偿协议”规定是否属于反竞争行为,为什么?问题4墨西哥关于提供接入服务供应商的规定是否违背了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第条的义务,原因何在?参考文献杨鸿:服务贸易第一案一一年美墨电信服务案,经济导刊,年第期梁咏:电信服务贸易规则对我国电信服务贸易立法与实践的启示一一“由美墨电信争端案”引发的思考,行政与法,200年7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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