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为确保罪犯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切实规范劳动现场管理,根据室内加工的特点, 结合当前劳动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 特作如下规定:一、民警现场管理规范1、劳动现场带班民警必须规范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夏季不能赤背、穿拖鞋、背心等。2、罪犯出收工由带班民警亲自整队、点名和带队,并亲自喊口号和指挥唱歌,与值班民警共同搜身登记后方可带罪犯出入监。3、劳动现场带班民警不能聚集在一起闲谈、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在劳动现场不准吸烟、使用明火,并严格管理罪犯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严格落实每30 分钟亲自清点一次人数, 并做好登记和签名工作。6、 亲自落实罪犯劳动
2、岗位, 督促检查罪犯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对当日未完成定额的罪犯要查明情况耐心教育, 并向分监区提出处理意见。7、严格落实罪犯工休制度,按规定时间和区域组织罪犯工休,严肃工休期间的纪律, 带班民警应在工休现场监管, 不得离岗、 脱岗。8、罪犯出现生产质量问题或请教加工师傅时与加工师傅发生矛盾, 带班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 确保监管秩序稳定和生产正常进行。9、对需要从劳动现场抽调安排其他活动的罪犯必须有分监区监领导批准,由民警交接带领方可离开。10 、车间内发生罪犯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睡觉等,现场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向分监区进行汇报。11 、 各分监区劳动现场每日应当安排一名领导负
3、责当日劳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劳动现场“两个安全” ,及时处理劳动现场当日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持当天车间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二、罪犯生产现场管理规范1、罪犯在劳动现场必须在指定的机位或固定的劳动岗位进行生产,未经民警批准不准擅自更换劳动岗位。2、罪犯进入车间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能从机位中穿越,生产期间不能超越规定区域。3、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与他犯交谈、大声喧哗。询问加工师傅技术问题要有礼貌,并小声交流保持车间安静。4、生产线工作台上,只能放置加工用的原材料,不能放置罪犯的生活日用品,罪犯的衣物不能靠近生产线,不能接近机器。5、罪犯必须遵守工休时间和工休制度,在工休时间内上厕所。生产期间非特殊情况,并获民警批准,不准随意离开机位出车间。6、未经允许,不准私自与外协人员接触,与其接触要注意文明礼貌规范。7、加工的原材料和产品应按分监区指定的位置分区整齐放置,禁止乱摆乱放、随意丢弃。8、 禁止罪犯将一切食物从监舍带入生产车间, 并在车间内食用,禁止私自将原材料带入监舍。9、罪犯生产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不能利用生产之机干私活,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