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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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二、范围适用于重庆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三、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四、程序(一)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

2、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6)定期

3、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

4、、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三、_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_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_、工种,确定检查项目;_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五、业务管理(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_和个人干扰

5、。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_诊断。(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6.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

6、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_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三)相关业务管理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

7、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七、设备管理制度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3八、档案管理制度1.体检科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建立和保存。2.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包括含职业史、既往史、嗜好、家族史、临床检查的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以及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

8、告。3.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借阅应经体检科负责人批准,限期归还。九、体检报告、签发制度体检科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应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必要时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健康监护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包括总结报告和体检结果报告:(1)总结报告。受检单位、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_、处理建议等。(2)体检结果报告和签发。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但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

9、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由三人以上相关专业的主检医师会诊并签发报告。体检发现有可疑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它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结论、建议等。(3)个体体检结论: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健康状况结论可分为_种:a.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b.复查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c.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4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d.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患者,需

10、写明具体疾病名称。e.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体检科应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资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_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十、人员培训制度1.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必须定期参加省卫生厅_的职业病诊断培训。2.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应当参加单位_的业务学习。3.体检科应当定期_所有健康检查医务人员学习职业病防治相关标准、法规和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十一、监督考核制度1.不定期向患者和用人单位征求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意见。2.设立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由医院行风检查小组对投诉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处理。3.不定期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1、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职业病准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规定的要求。4、如发现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有违_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则严格按医院质控细则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三)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

12、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_、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五、业务管理(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

13、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6.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_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三)相关业务管理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

14、法。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七、设备管理制度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

15、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3八、档案管理制度1.体检科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建立和保存。2.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包括含职业史、既往史、嗜好、家族史、临床检查的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以及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3.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借阅应经体检科负责人批准,限期归还。九、体检报告、签发制度体检科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应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必要时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健康监护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包括总结报告和体检结果报告:(1)总结报告。受检单位、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_、处理建议等。(2)体检结果报告和签发。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但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由三人以上相关专业的主检医师会诊并签发报告。体检发现有可疑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它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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