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合同范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12186977 上传时间:2023-11-1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7.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沉降观测合同范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沉降观测合同范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沉降观测合同范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沉降观测合同范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沉降观测合同范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沉降观测合同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沉降观测合同范(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沉降观测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沉降观测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建设地点:1.3 工程规模、特征:1.4工程委托日期:第二条沉降观测任务(内容)与执行技术标准2.1 沉降观测内容:2.1.1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2.1.2按规范要求建立变形监测网。 2.1.3沉降观测范围: 2.2 执行技术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

2、B500269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乙方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进行沉降观测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中间及最终沉降观测成果资料。并同时按照最新国家相关标准好规范要求执行。具体技术指标见施工图要求。监测数据达监测规范规定数值报警值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等各有关单位查原因,监测加密,及时采取措施。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3.1提供本工程基坑支护图纸、主体工程图纸。 3.2对基坑变形监测、主体沉降观测方案审批确认。 3.3提供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

3、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3.4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4.1 乙方每次观测后天内,应将本次的观测结果以简报的形式报告给甲方。全部观测完成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沉降观测成果资料份。4.2成果资料内容:4.2.1 基准点及观测点埋设大样、平面及位置图 份;4.2.2 沉降观测总成果表 份;4.2.3 沉降曲线图 份;4.2.4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份。4.2.5 当上述资料不能满足本项目沉降观测质量评定要求时,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补充及完善,直至满足要求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的,乙方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工期要求5.1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

4、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5.2 合同总工期: 含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含测量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级甲方验收),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等工作。5.3 乙方在最后一次观测完成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沉降观测成果总结报告。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6.1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设备、工器具、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成果提交、包税金、包市场风险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承包风险的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6.2 综合单价:6.3以上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报告编写

5、、成果提交、报建费、所有因本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利润及其它一切费用。本工程观测总费用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双方确定的合同单价进行计算。本合同单价为含税包干综合单价,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任何因素调整。6.4 综合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误测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费用。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包干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6.5费用支付方式:第七条甲方责任

6、7.1 提供观测的场地,因第三者原因而不能进行观测的,甲方应及时解决。7.2 甲方负责基准点和观测点的保护工作,有责任要求相关单位保护基准点和观测点不受破坏和扰动。7.3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八条 乙方责任8.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3日内完成施测方案的编制,交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及设计单位审定,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及设计单位审定合格的施测方案的要求进行观测,确保测绘项目完成,测量数据真实、准确。并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8.2 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及有关

7、标准和规范要求和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监测。在进行每一次的施工监测前,均须到甲方现场项目部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处通知甲方或监理,每一次的监测结果均须由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沉降观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8.3 沉降观测过程中,如发现建筑物变形情况异常及检测数据超过预警值后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向甲方提出预警,并提出增加观测次数的意见,否则属于乙方违约,除追究乙方责任外,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4 乙方在作业期间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注意施工安全,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须遵守有关防火、人身、财产安全规定。乙方因管理不善等自身造

8、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5及时提供每次观测结果、按甲方竣工日期及时提供阶段观测报告、竣工一年后及时提供最终观测报告,具体时间见附表。8.6乙方按主体施工阶段每月层,装修施工阶段按月完成的施工进度安排测量进度。8.7观测周期为主体施工过程中每加高 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至竣工验收每 个月观测 次,竣工验收后第一年观测 次。如沉降不稳定,按设计要求继续观测。8.8 负责办理好相关盖章、备案手续。保证工程顺利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及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确保测绘成果能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标准。8.9 乙方监测施工水

9、电费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式9.1验收标准按照国标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及建设部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进行验收。9.2采用提交沉降观测报告方式验收,由乙方在房屋竣工及观测结束后出具现场观测报告,乙方对沉降观测报告的可靠性负责。第十条 知识产权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测绘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须按暂定合同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7日内仍未进场观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

10、金1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监测点次减少,相应按综合单价扣减监测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及技术责任。11.3若乙方所提交的观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观测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由此造成提交观测报告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11.4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且乙方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能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不向乙方支付测绘工程费用,已支付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且乙方须按暂定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

11、则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如因观测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所有观测观测费外,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一切损失。11.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测量费,每超过一日,应承担未支付费用数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违约金 。11.6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观测报告、阶段观测报告、最终观测报告,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11.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观测工作主要负责人

12、,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48小时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观测期限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8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否则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11.9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的,须按合同暂定总价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

13、予以追偿。11.10 乙方须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按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数额的10%扣除乙方违约金。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2.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12.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12.1.3、出现本合同中约定的单方解除情形。12.1.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13.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13.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13.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