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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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年修订)序号违法 行为 编号违法行为描述法规规定处罚依据实施标准一、综合管理类11001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 行安全生产法 规定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女 全生产贝任 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五)督促、检杳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生产安全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 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 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四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决 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 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 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 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

3、位停产停业整顿:有12 项职责未履行的,罚款2.5万兀;有35项职 责未履行的,罚款3万元;有6项以上职责未履 行的?罚款4万元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对涉及的安全 生产投入事项,并可按以下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以罚款:有1项未保证的,罚款1万元;有2-3项未保证的,罚款2万元;有4项未保证的,罚款2.8万元同时可对生产经 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比照上述 三种情形,分别按0.5万元、21002生产经营单位的 决策机构、主要 负责人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不 依照安全生产 法规定保证安 全生产所必需的 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 全生产条

4、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 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 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 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 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尖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按照规定提违法 序号行为编号违法行为描述法规规定处罚依据实施标准投入,致使生产 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 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0.7万元、0.9万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经营单位不具备 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亠亠安全生产条件的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 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

5、由国务 院财政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一)提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二)用于配征求国务院有尖部门意见后制定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1003生产经营单位未 按照规定设立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 施 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

6、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 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 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的。”限期改正,并可处4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7、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万元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罚款;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从业人员9人以下 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900元,并按简易处罚程序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业人员9人以上20人以下的,罚款0.3万 元;#从业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罚款0.5万元;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罚款1从业人员 元;序号违法 行为 编号违法行为描述法规规定处罚依据实施标准从业人员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罚款2万 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罚款4万元。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

8、业整顿,比照以上标准 增加5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 述六种情形分别处以1万元、12万元、13万元、 1.5万元、1.7万元、1.9万元罚款。41004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lLj、 金属冶炼、建筑 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未按照规 定经考核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Lh、金属冶 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 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 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考核不得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9、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以及矿【、金属冶炼、建 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按以下标 准处以下罚款:从业人员9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2万 元。从业人员9人以上20人以下的,罚款2.5万元;从业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罚款3万元; 从业人员50人以上10

10、0人以下的,罚款3.5万 元;从业人员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罚款4万 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罚款4.8万元。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比照以上标准 增加5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按上述六种情形分别处以1万元、12 万元、13万元、15万元、1.7万元、1.9万元 罚款。序号违法 行为 编号违法行为描述法规规定处罚依据实施标准51005生产经营单位未 按照规定制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或者定 期组织演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 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 产安全事故

11、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 期组织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 元 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 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从业人员9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900 元,并按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业人员9人以上20人以下的,罚款0.3万元;从业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罚款0.5万元;从业人

12、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罚款1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罚款2万 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罚款4万元。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比照以上标准增 加5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 六种情形分别处以1万兀、12万兀、1.3万兀、 15万元、1.7万元、19万元罚款。61006生产经营单位未 按照规定对从业 人员 被派遣劳 动者、实习学 生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或者 未按照规定如实 告知有矢的安全 生产事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 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笑的

1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 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 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的 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 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 尖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生产经营单

14、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或者 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尖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 期改正,并可按以下标准并处罚款:从业人员9 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900元,并按简易处 罚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业人员9人以 k 20人以下的,罚款0.3万元;从业人员20 人以上50人以下的,罚款0.5万元;从业人员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罚款1万序号违法 行为 编号违法行为描述法规规定处罚依据实施标准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 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 者 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 被派遣劳动

15、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 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 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 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 考核结果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 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 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 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元;从业人员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罚款2万 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罚款4万元。逾期未改正,责令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比照以上 标准增加5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 述六种情形分别处以1万元、1万元、13万元、 15万元、1.7万元、1.9万元罚款。序号违法 行为 编号违法行为描述法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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