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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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联合体合作协议书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厅发201582号)文件,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管局关于要求关于落实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函(国卫生资源便函2016330号)的精神,推动分级诊疗工作进程,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央有要求,改革有需要,群众有期盼。实现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努力使群众能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使90%的病人

2、在本县能得到优质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努力完成医改的任务,实现医改的目标,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组建成立医疗联合体,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1、医联体建立后坚持六不变:原隶属关系不变、独立法人不变、资产归属不变、医院性质不变、财政拨款渠道和标准不变、职工隶属关系及性质不变。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合作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如需甲方/乙方投资的财产(含设备、设施等)归甲方/乙方所有,如双方共同投资的财产(含设备、设施等)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生的收益由双方协商分配,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二条合作目标1、借助合作在全省率

3、先做出具有垂范效应的医联体合作模式,通过合作增强双方的区域影响力,甲方能够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2、乙方在医、教、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专科服务能力加强、管理水平提升。在2020年12月前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水平,乙方通过相关程序检查验收、审批并挂牌。乙方各项业务技术指标符合医改的目标和要求,并通过全省三年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考核验收。3、乙方经济收入每年以不低于3%速度递增并符合医改控费要求的合理增长。4、乙方的区域影响力和职工凝聚力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职工满意度均达95%以上,评判标准以第三方评价机制为准。5、协议双方合理发展、共同进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上下联动、

4、运转高效、群众受益的医联体运行体系。第三条合作方式及内容一、组织管理1、甲乙双方互为独立法人单位。2、甲方协同乙方共同成立医院管理协调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职能和工作程序见补充协议)。3、甲方委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乙方的执行院长(该执行院长需由甲方提名报乙方同意并按程序经县卫计委、县委组织部批准通过并下达聘任书)参与乙方管理与决策,并根据乙方的需求选派不少于里名人员参与乙方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甲方所委派的执行院长及其选派人员与乙方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包括劳动关系),执行院长委派年限为工年,其他人员委派时限不少于*个月,所有委派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由乙方承担,年限期

5、满后,原委派的人员可留任,甲方亦可以重新委派。4、甲乙双方按需召开联合体工作例会,甲乙双方作为联合体单位应积极参加,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联合体的健康发展。5、执行院长及甲方派驻人员职权由医院管理协调委员会确定。二、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执行院长、管理人员及各科专家在约定的权限内对乙方人、财、物等方面具有建议和调配管理权限。2、甲方指导帮助乙方在专科建设方面取得突破。为落实好该工作,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相关科室负责人、人员结构、设备更新等方面提出调整建议并得到落实。以期普外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病理科、肿瘤科、泌尿外科达市级重点专科水平。3、

6、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每年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手术等,直至乙方新技术项目成熟开展为止。甲方派驻人员在约定的权限内有权对乙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等工作提出建议并做出相应决定。某些特色专业、技术、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以股份制形式协作开展(具体实施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4、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乙方塑造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5、甲方指导和帮助乙方人员提高科研水平,参与科研项目,争取乙方每年有省级科研课题单独或合作参与并成功

7、立项。6、甲方负责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参观与进修学习机会(人员名额不限)O7、甲方如举办短期医师、护士培训班、研讨班、学术交流、继续教育活动等,欢迎乙方人员免费参加。8、甲方举办的质量点评、疑难病例讨论等会议,应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列席并参加。9、甲方配合乙方科学设计一套绩效考核方案,充分调动全院职工奉献、爱岗、敬业的积极性,极大限度地挖掘员工潜能。协助乙方组织向社会招聘、考核,录用后纳入乙方参照编制内人员管理,并遵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由乙方使用并支付工资与绩效。10、甲方指导乙方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实现电子病历连续记录的信息共享,转诊信息畅通,完善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

8、图诊断等远程医疗技术应用。11、基于双向转诊的原则,对乙方转至甲方救治后进入稳定、恢复期的患者原则上应转回乙方,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12、乙方若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任务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持,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人员应支持并协助甲方派驻人员的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对不服从管理或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派驻人员具有调岗或其他处罚的处理权限。2、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规范执行。3、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科研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4、乙方积极组织

9、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疑难病例讨论,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5、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每年6月和12月份前分二次申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6、乙方安排好甲方派驻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7、乙方职工到甲方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或就医时,须出示有效工作证件。8、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安排和录用甲方实习生、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毕业生)到医院工作。9、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帮扶向其全体职工传达。10、乙方在大门口悬挂“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联体医院牌匾。11、基于双向转诊的原则,乙方将甲方作为唯一的转诊医院,需要转出的疑难杂症、急危重患

10、者必须转至甲方。甲方无能力处理或特殊原因转至其他医院的,由甲方出具转诊确认并做好登记。1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应全部转至甲方处开展(具体操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三、医院宣传1、甲、乙双方对各自医院的宣传方式、内容具有决定权,各自的宣传费用由各自承担。对涉及医联体相关内容的宣传应在协商下统一进行,所发生的宣传费用由受益的一方列支。2、甲方在医疗联合体方面的宣传起主导作用,并应积极将对乙方的宣传纳入甲方宣传工作中。3、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关于联合体的宣传工作,在宣传材料、场地、人员方面给予支持。第四条合作目标考核办法1、甲、乙

11、双方共同制定乙方各部门、各科室人、财、物、技术与服务等合作目标年度计划及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另行制定)。2、甲方委派人员应接受甲、乙双方考核,对考评不符合双方要求的人员,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换人,甲方也可主动换人。甲方派出的人员由甲方医务处出具相关的资质材料。第五条效益分配1、管理费用缴纳:乙方向甲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每年按乙方医疗业务收入的1%交纳(该费用使用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加以说明并明确其用途)。2、甲方派驻乙方管理人员,其工资、绩效及各种福利待遇等同乙方同级管理人员,由乙方作相应负担。甲方临床专家参与乙方所在科室所有绩效分配。第六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终止执行本协议,须提前半年书

12、面告知对方。如未履行告知义务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约定为乙方医疗业务收入的1%0。2、因一方违反政策、违法违纪构成重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债权债务处理本协议签订前,双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及违法违纪事件,自行承担并负责处理,与另一方无关。第八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定由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第九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协议期限及协议解除1、合作期限为伍年,自2017年03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伍年,伍年期满后仍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协议仍自动延期伍年,以此类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2、如终止合作,则甲方人员及其委派的人员全部退出乙方,并对医联体投入的财产进行评估清算并分配。3、本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解除本协议。第十一条文本份数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执壹份。乙方:南昌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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