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劳动合同范本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12096162 上传时间:2023-09-2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9.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劳动合同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河北劳动合同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河北劳动合同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河北劳动合同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河北劳动合同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河北劳动合同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劳动合同范本(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河北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劳动者)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

2、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 超过四十小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 定标准工作时间(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 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 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

3、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批准后实行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 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 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 时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 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 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

4、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 同酬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 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 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 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 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

5、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 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二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 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 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 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 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 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 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