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12095267 上传时间:2023-11-09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75.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二(2009-06-11)(港口行政)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情节处罚裁量标准备注1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轻微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港口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

2、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建设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或违法建设危险品、客运码头的处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轻微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一般

3、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二)未经依法批准,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严重违法建设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或违法建设危险品、客运码头的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情节处罚的裁量标准备注3在港口违规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或者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

4、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轻微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使用陆域500M以下的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一般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_.一一2的,使用陆域500M以上1000M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建设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使用陆域1000M

5、以上的或违法建设1、2、7类危险货物或剧毒品作业场所的或违法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物品除害场所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未经批准建设、改建和扩建危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建设、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轻微违法建设、改建、扩建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库场面积500M2以下的或储罐1000立方米以下的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限期改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

6、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或者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一般违法建设、改建、扩建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库场面积500M2以上1000M2以下的或储罐1000立方米以上3000立方米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正。严重违法建设、改建、扩建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库场面积1000M以上的或储罐

7、3000立方米以上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巾,处罚裁量标准备注5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轻微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一般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罚款。严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6未经依法许可

8、经营港口理货业务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2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轻微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

9、一般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严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巾,处罚裁量标准备注7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轻微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经营业务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有前款第(三)项行

10、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交通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一般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严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

11、违法,巾,处罚裁量标准备注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经检查或者调查证实,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8条规定一项或者几项条件的,由港口行政管理一般在取得经营许可后,有一项以上不符合责令停止经营,限期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经营许可条件的fXlLo严重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巾,处罚裁量标准备注9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物资作业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

12、、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一般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物资作业的责令其改正。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10港口经营人未及时、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港口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不及时和不如实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港口统计资料及有关信息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般

13、港口经营人未及时、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11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令其改正。严重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生产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巾,处罚裁量标准备注12未经批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轻微危货作业量小于300吨,或累计作业量不超

14、过500吨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未按规定在作业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一般危货作业量300吨以上500吨以下,或累计作业量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三条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危货作业量500吨以上,或累计作业量超过1000吨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向法律依据违法,巾,处罚裁量标准备注13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照有关水上交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