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12092945 上传时间:2023-05-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一、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二、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三、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四、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五、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查。六、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管制。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二)一、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不合格需退货时,应将该药存放于退货区,并有明显标志,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二、客户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时,应详细记录客户

2、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将情况报公司质量管理科。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在保管和运输中发生破损时,应由仓库保管员,仓库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报质量管理科,经核对实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并实施后,方可填写报损单报损。二、二类精神药品在开箱验收时发现原箱短少,破损时,由验收人员写出报告,经质量管理科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向供货商索赔。三、破损药品的残体要妥善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后处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和销毁。四、在保管,储存期间发生虫蛀、霉变、被污染或过效期的二类精神管理药品,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报质管科进行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区。五、经检验或

3、确认为不合格的二类精神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置不合格区,由保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质管科。质管科签署意见后写出销毁报损书面申请报药监部门批准。六、销毁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在药监部门和本单位质管人员监督下当场销毁,监销人员均应签字备查。七、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不得擅自销毁。二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安全理制度一、保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仓库应加强值班工作,做到_小时值班并有记录。二、严禁非保管人员随意进入仓库,下班前应检查库内情况后,锁好库内门窗。夜间值班要巡回检查仓库周围情况,做好值班记录。三、发现药品被盗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四、发现二类精神

4、药品在运输途中丢失时,要及时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五、发现二类精神药品在丢失、被盗及非法购销流入社会时,单位应立即_,写出书面报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六、做好仓库消防工作,备齐必要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七、严禁吸烟,杜绝火种,下班及时切断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电子版(三)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_药品管理法、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_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医疗单位应按照精神药品购用计划,向指定的精神药品经营单位购用。医疗单位购买的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第三条、医生应当根据医疗

5、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遇特殊情况:如癫痫、精神病等,需要长期服用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二类精神药品口服剂型的门诊处方用量,可延长至三十日常用量。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第四条、使用二类精神药品,须开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处方必须载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签写开方医师姓名,配方实行双人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必须签名。对不符合规定的精神药品处方,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第五条、二类精神药品要单独存放,库存或备用的二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清点,保持帐物相符。破

6、损、缺少应书面报告药剂科主任,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处理。第六条、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二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数量,上报_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给备用量。并建立二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管理台帐。第七条、各临床科室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到指定部门领用,并指定专职人员妥善保管。二类精神药品凭医嘱单每日发一日用量,出院带药及特殊情况凭医嘱单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药。第八条、在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向药剂科反馈,并及时处理。如发生失窃情况应及时向院长及保卫科及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第1页共1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