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机构编制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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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清机编办发2015号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清远市开展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省驻清、市直有关单位: 清远市开展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22日清远市开展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为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562号)精神,结合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托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基本要素,再造许可和服务流程,细化量化许可和服务裁量基准,形成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利民便民、监督有效的政府服务体系,实现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无差别办理。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各部门根据政府公布

3、的权责清单,重新梳理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对进驻事项主项及子项的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服务对象)、类别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实行“应进必进”。进驻事项主项及子项的基本要素发生变化需要更新时,各部门应先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及其基本要素报市编办,待市编办审核后方可实施。(市编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部门配合,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优化行政许可和服务要素1.规范受理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列明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适用的申请人、申请内容以及行政许可、社会服务须具备的条件等内容,禁止在申请受理阶段设置无法定依据的要求。2.简化

4、申请材料。依法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申报材料,必须将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等限制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并使用清晰的语言进行定性定量描述,制订材料范本,明确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电子证照库”的作用,在企业登记、企业投资项目、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申请人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编码锁定、电子存档,实现申报材料“一件多用”,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3.明确行政许可和服务条件。依法明确行政许可和服务条件,准确列明准予批准的条件,不得使用模糊语言和兜底条款,不得随意更改取得行政许可或服务的条件。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4.压减行政许可和

5、服务时限。除报省和需公示、公告事项外,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的申请事项,实行当场(天)即收即办,对证照类无需现场勘验的事项,实行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一般性现场勘验的实行3个工作日内办结。统一规范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的流程,现场勘验时限、专家评审时限均比法定时限压减50%以上。(相关部门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配合,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再造行政许可和服务流程1.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各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内部审批环节控制在受理、审查、决定3个以内,加大内部审批环节整合力度,内部审批环节总体压减50%以上。2.分类优化办理流程。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分为简

6、单事项、一般事项与复杂事项三个类别,绘制和公开办理流程图。除报省和需公示、公告事项外,凡只作形式要件审查或不需技术性审查、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业论证、听证的简单事项统一集中授权行政审批科科长或窗口组长办理,将受理、审查、决定各环节合并,实行“合三为一”;对专业化程度较高、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性审查,但无需经过特殊程序、不涉及公共资源和稀缺资源利用的一般事项,将审查、决定环节合并,实行“合二为一”;对涉及听证、招标、拍卖等特殊程序,或者涉及公共安全、稀缺资源利用、社会公共资源经营和其他特殊政策的复杂事项,要建立健全会商会审制度,实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并联办理。3.优化跨部门事项串并联审批。对企业投资

7、建设工程项目,进一步优化从项目准入、规划建设至竣工验收的审批流程,按照市政府的改革意见和分工,由各相关牵头部门继续推进,实现同级部门、上下级部门、受理窗口与审批部门串 并联组合的“一条龙”跨部门联合审批,实行集约化办理。 (相关部门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配合,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细化量化行政许可和服务裁量标准 1.明确受理条件。围绕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存在特殊政策限制和要求等内容,编制受理标准或条件,严格实施补正材料“一次告知制”,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的次数。2.量化审查标准。严格对照审批条件,为书面审查、实地核

8、查等各环节编制审查量化表,明确审查的程序、内容、要求、方法、审查标准等,不能量化的,要采用清晰规范的文字表述,便于审查人员操作执行,有效规范和监督审查行为。涉及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等环节的,行政机关应要求相关专业技术机构进一步细化量化技术标准,做到标准清晰、明确、便于监督,并针对专家或技术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审查意见书,细化量化审查标准。3.明确审批情形。详细列明通过、整改、不通过等结论的具体判定标准,特别是要按照“否定必有依据”的要求,详细明确列出整改、不通过的情形。不属于否定或者不须整改后才决定的情形,必须给予批准;属于否定情形,一律不得给予批准,切实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

9、 (相关部门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配合,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建设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 按照省的统一标准,建设“清远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并分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各部门进驻事项纳入系统进行管理,并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基本要素、办理流程予以固化,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和办结,处理信息、责任人及结果全过程留痕,实现行政许可和服务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与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编办、相关部门配合,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六)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各部门依托“清远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附件

10、2),为每项行政许可和社会事项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作为申请人申请和办理事项的指引,要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突出简明扼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清晰准确的要求,切实发挥群众办事“导航”和“指南”作用。业务手册作为规范和指导内部审批和服务行为的准则,要以规范许可权、提高服务水平以及便于审批人员遵从为出发点,突出严格规范、明确具体、量化清晰的要求,发挥业务手册“限权制权”作用,切实减少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相关部门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配合,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

11、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各部门请于12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1月31日前将编制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报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加强信息公开。各部门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经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在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各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包括承办机构、岗位职责、审批(办理)权限、审查内容、审查方法、裁量标准等工作内容,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办理)条件、审批(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以及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流程。各部门要印制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方便群众查询、下载。(三)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时推进、影响整体进度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 2.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3.开展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单位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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