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易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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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易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工会法和民办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民办非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民办非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行使董事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职工代表在审议民办非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民办非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董事会的领导,贯彻执行董事会的经营战

2、略、工作任务。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董事长执行和实施民办非企业_决定和行使董事长对民办非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讨论民办非企业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民办非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民办非企业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_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民办非企业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

3、惩提出建议。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董事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民办非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民办非企业工会批准。2、民办非企业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_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4、职工代表按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人数

4、占民办非企业职工总人数的_%,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_%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工会委员会批准。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民办非企业的规章制度。2、关心民办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

5、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民办非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民办非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_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_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_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

6、给的各项工作。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民办非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易版(二)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_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1、届期和召开次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_届。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2、会议议题。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

7、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3、预备会议程序。(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通过代表资格_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_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8、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_处理情况作1报告;(e)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f)致闭幕词,大会结束。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a)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b)交职工代表讨论;(c)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d)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e)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

9、形成决议。二、提案_处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就单位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1、征集题案的程序:(a)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_决定后,由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_通知,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表;(b)为征集提案创造条件,向职工宣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c)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d)送交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2、处理提案的程序:(a)由各代表团(组)进行提案初审,将有立案价值的上报工会和提案委员会。(b)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就提案是否符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单位职权范围、是否存

10、在实施条件等方面_,_合格者即可立案;(c)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归纳、分类、统计、登记,然后送交领导班子处理,提案解答处理要规定严格期限;()对处理完毕的提案要通过专栏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工会或提案_工作委员会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三、专门小组工作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小组,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公司工会设立如下专业组:1、_宣传组,2、民主管理组,3、群众经济组,4、生活福利组,5、财务组;1、会议制度。专门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遇有临时工作,可随时召开。2、研究制度。调查研究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除小组成员外,也可根据需要吸收少量

11、熟悉情况的职工代表参加。3、检查监督制度。例行的检查监督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性的或临时的可随时_进行。四、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公司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_的某些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不定期召集的会议,会议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易版(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四条职工

12、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五条公司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第二条听取公司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第三条选举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五条督促公司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

13、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章工会组织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条公司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第五条公司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

14、会与公司协商确定。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七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事宜。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即可临时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第一条公司工会的基本任务:(一)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二)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

15、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四)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五)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第二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第三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第四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第一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二)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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