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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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项目编号:2016- 号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二0一六年十月 招标项目编号: 号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备案文件建设单位: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 (盖章)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323909 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0753-2881631 审 核 人: 联系电话:0753-2881631 (本页仅用于招标人办理备案存档)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须知4第

2、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18第四章 任务书2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7第一章 招标公告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招标公告文 招标项目编号:2016- 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6115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梅江区本级财政拨款。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规划范围:东升工业园区7.06平方公里范围。 2.2 项目背景:因东升工业园当前控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园区规划建设要求,根据梅江区东升工

3、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批示精神,开展东升工业园区7.06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3招标范围:对东升工业园区7.06平方公里范围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4编制费用:约64万元; 2.5项目地点:东升工业园区;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 3.3信誉要求: 自2016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

4、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4 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

5、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5)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5.1.1款(1)(6)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6、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同时提交的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5.2报名时间:2016 年 月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请于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月 日 :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

7、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9、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内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32390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8、: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881631日期:2016年11月9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 因东升工业园当前控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园区规划建设要求,根据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批示精神,开展东升工业园区7.06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 规划招标的主要内容1.1项目名称 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1.2项目规划范围及规模 1.2.1 本项目规划范围:根据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批示精神,本次规划用地总面积约7.06平方公里。 1.2.2 项目背景:因东升工业园当前控

9、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园区规划建设要求。1.2.3 招标范围:本次规划工作对东升工业园区7.06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2.4预算造价:约64万元; 1.2.5工程地点: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1.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2. 投标人要求2.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2.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2.3信誉要求: 自2016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10、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4 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6如果投标单位属下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已参加投标将取消资格: (1)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2)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招标人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3)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条款

11、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义务;(4)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5)提交的类似项目方案为明显抄袭的。2.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均具法律约束力。3.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4.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8日下午15:0015:30,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

12、准时参加。5. 投标费用及方案补偿规定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对上述发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在投标阶段不设方案补偿费,中标单位独立承担项目的规划编制任务。招标阶段约定工作量仅为暂定工作量,具体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另行签订规划设计合同。6招标质疑及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答疑及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条款存在疑问的,应于2016年 月 日17:00时前,以加盖其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的形式发到招标代理电子邮箱。招标人和招标组织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答疑内容将以书面方式邮寄或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投

13、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 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汇达并进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帐户的银行对帐单时间为准)且必须是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县支行营业部汇入账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汇入账号:2007 0201 1902 4857 910 7.2 投标人也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保函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

14、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一并递交,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的项目名称,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须等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60天。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7.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4对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7.5对被定为中标候选人(含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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