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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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号 单位代码 密 级 学 号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 目作 者魏敬涵院 (系)政法学院专 业法学指导教师张晶答辩日期年 月 日榆 林 学 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责任书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毕业设计(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公开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毕业设计(论文)与资料若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 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摘

2、要关键词;侵权;著作权保护ABTRATDe to te rad deelmnt f inforati nwor, Micr lter publc platfor and crat anunpreened transissn mode, thi also to Micrltter te rtection of h coprigh owne of he pubic,wth new challges, inhs pap, based on te cure nbe in icr ler publicopyght ifringemproblems ar icssed. Althogh copyright

3、 wne ill b ihe bottomof theartcsakd withot atorizationsal nt breprodue,but there ae still sm peopl completely igore th cyrigh owne, o rpint aricles,sharg, hi noton ha the interes of th oyright, sals he curent lasandregulonssriosl, nd the dfect o laws and eguation. Niher i ega sstmor iicr lettr itl,

4、hee s n er penaltyotheinfrngr. In his papr,t uthorpus orwardom Suggests on he reasnable ue o publc opyigh ofMicro leter andlegl protectin. Thrug thcutsitton Miroter pblic inringeet and e aueof inriee,in-deph study ariedout. Therefore,ur ountrysul fouatelaws n regulations to mprov ebai interests of o

5、pyright oner, ad me cear punishmentyse th iringers thr aws dregulins.Coneptual elbati on the Miroletter pblic copyright, cobine ththe present Chins laws a regulaions stm of Mcro leterpublc rule of coright fringeent, this ar probesinto he prlems n crent Chins aws and reguatonand hepresent sitution,ca

6、n inti to potect t terets o te coprigt owner ndthe ifrigerake cear penaltes,so as to romote the erfectiono legalsyse in China.Kords:Microletter pblicplatform; nfringemt; Copyhtproectio目 录摘 要IABTRCTI绪论1一、22.341主动保护著作权4.管理信息的能力很强53.完整的侵权投诉处理机制5二、(一)行为的认定71.728.转发作品链接的行为101.0腾讯公司的侵权责任1三、13(一)131、侵权主体的隐

7、蔽性难以认定32.侵权行为具有即时性,证据难以提取133.131、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分散性、无形性等特性所导致142.相关主体保护意识淡薄143、相关利益驱使154155、侵权后的举证十分困难151717(二)预设著作权标识制度,推行“原创声明”机制18(三)强化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19119结论21参考文献22致谢23绪论第一次明确规定要保护著作权是我国在1986年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但是一直到第三次改削草案中才与年俱增了对网络任职者、收集用户的侵权责任,并且吸纳了国际上常用的“避风港原则”,除了相关法律事故和提供纯粹的技术之外,检查网络服务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根据不同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部门

8、法,我国已经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条文规定。近两年来,公众对微博聊天号码的侵权问题已广为人知,没有专门的执行效力条目。一旦涉及到诉讼,就只能从网络著作权考虑。自上世纪0年代以来,美国加快了互联网著作权的立法进程。数字千年法案中最具特色的“避风港原则”被各国广泛使用。一、“”板块查询种种篇章以及音视频,接受各种咨询与服务。(二) 的特点1.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由著作权人独立完成,并且在作品中能体现著作权人的个性化劳动,作品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一部作品的表现形式可能与已经存在的某作品雷同甚至相同.但如果其是由作者的独立创作的,那它便具有独创性。朋友圈的内容大都是对生活和心情的即兴

9、记录,一张生活照或者一时的感想,虽然缺乏明显的艺术创作功机,但这并不妨(1)独创性与作品“长短”的关系工具,内容通常言简意赅。但这不能成为否定其成为作品的理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著作权法是依据内容的长短来判定其是否构成作品的。就如古诗歌可能只有三言两语,但只要内涵丰富、构思独特便具有了独创性,一大段流水账式的简单记录,若不是作者在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深度修饰,也达不到创作的高度,不会具有独创性。这种不具备最低限度的独创性的内容,不能称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2)独创性与创作时间和创作形式的关系从18世纪的安娜女王法到目前各国现行的著作权法,都没有规定“独创性”和创作时间、创作形式的关系,我们通常

10、是用“流汗原则”来判断一部作品是否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流汗原则”是指在作品完成过程中必须付出劳动。在英国,作者在作品完成过程中付出的“才能、劳动、独创性的想法”是法院在判定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使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有学者说作品须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才能判定其具有独创性,但创作高度毕竟是一个太过抽象的判断,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更偏向通过确认作品是否是作者的智力创造成果来判断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同样,鉴于文字、图片、录音等只是作品的表现形式,通常并不包含创造性因素,而且作者精心编排、潜心提炼且能传递其情感与理念的核心通常表现在其内容上并非形式上,因此不论是文章还是电影,是音乐还是图片,仅依据创作形式

11、来判断作品的独创性有失偏颇。2.(三)1.主动保护著作权2.管理信息的能力强将在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分门别类,并予以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发生商标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的事件占有的比例分别为55.2%、0.1%、.,二、“作品”(1)原创“表达的自由”(2)转载第一种,没有经过原创者的同意就私自将其作品进行整编。第二种,随意摘除、删改并偷用其他作品的行为。第三种,原文转载时注明作者及来源,但未经授权“本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公开发行权的公众本身也不是特定的,普通网友的上限是5000人,那么就有一个人向特定的一千人发送他人作品,难道它不能被确认向公众传播吗?此

12、外还有一种问题就是此平台推送消息时载入作品的链接,那么转发作品链接的行为是否符合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便值得探讨。首先,转发合法来源的链接应合法,并不侵权。方式1.不但侵害到著作人的复制权和网络传播权的侵犯。与此同时,这样的行为还会使权利人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受到侵害,删除或控制信息传播的手段使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停止侵害具有优先执行的效力,所以第一时间发挥防止侵害行为的扩大的作用,进而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利益。人生性赔偿。最后,关于赔礼道歉方式,主要上分为两种:口头道歉和书面道歉。在各大网站上道歉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一腾讯公司的侵权责任著作权法赋予了著作权人控制作品的商业化流通的权

13、利以实现对作者创作的激励与保护,但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著作权人很难像以前一样牢牢把握住对白己作品传播的控制权、互联网将世界连接成了一个整体,任何一个网络人都可能通过互联网侵犯到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将监管责任赋予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在传统的激励机制失灵的条件下,维护著作权人权益的有效之举。但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大小的划分一直争议不断,这些争议主要是出于对侵权责任法中“红旗原则”和“避风港原则”的考量。笔者认为,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对于服务商而言是一项难以实现的工作,至少在现阶段不具备操作的可能性,在互联网环境下,确认侵权人有时并不容易,被侵权人为了维权而将矛头一味指向网络服务商,这方式也不具备合理性。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实际上已通过明确“通知规则”与“知道规则”,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连带责任,要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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