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分论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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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制定法(民法的正式渊源):宪法中有关民法的规定 民事法律 民事法规 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定 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 国家机关对民事法律规定的解释 国际条约中的民事法律规范二、习惯法(民法的非正式渊源) 判例 法理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公平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狭义(现实生活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广义(民法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关系)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客体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内容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法律事实是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别 (1)事件 (2)行为 (3)事实构成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民事权利的分类:以民事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分:财产权与人身权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以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 以民事权利的依存关系分:主权利与从权利

3、以民事权利与主体的关系分: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分:既得权与期待权 以权利发生的先后及相互关系为标准分:原权与救济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权利的权利。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且智力正常。1

4、6到18 周岁可视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到18岁之间,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监护: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7.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监护终止: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3.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4.监

5、护人辞去监护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宣告失踪: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第36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机关:根据法律、章程或者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经营或者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者个人。法人的成立:法人取得民事权利能

6、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法人的变更:法人在存续期内,法人组织上分立、合并以及在活动宗旨业务范围上的变化。法人的终止(法人的消灭):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合伙:有两个以上的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特征:由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组织;合伙协议是合伙形成的基础条件;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与法人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合伙人的责任:报酬请求权;提出异议权;(权利)忠实处理合伙事务;报告义务;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义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

7、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称为民事权利客体。物: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其分类:动产与不动产(土地、地上定着物);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非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特定物与种类物 ;原物与孽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消耗物与非消耗物;有主物与无主物;单一物、合成物、集合物。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特征: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有偿

8、行为与无偿行为;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主行为与从行为;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表示意思的不自由:又与他人的不正当干涉,使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一、实质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妥当、】二、形式条件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已经成立生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代理: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特征: 1.代理人在

9、代理权限之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4.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分类: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二、一般代理、特别代理 三、单独代理、共同代理 四、本代理、复代理 五、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六、积极代理、消极代理代理权的终止: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消灭,代理人不再具有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须行为人无代理权;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相对人为善意;须行为人与相

10、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诉讼时效的分类:一、一般诉讼时效(时效期2年) 二、特别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不足2年)长期诉讼时效(220年例如: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3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3年、船舶油污损害的赔偿3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使用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继承权的接受:享有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

11、表示。继承权的放弃:继承人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丧失: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律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力。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第二顺序)继承法第11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继承人

12、的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数个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如何确定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二、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的有效条件:一、遗嘱人需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13、遗嘱的变更: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的内容作部分的修改。遗嘱的撤销:遗嘱人于遗嘱设立后取消所设立的遗嘱。遗赠: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且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以被继承人死亡开始。遗产分割:共同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的应该继承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人身权:民事主体基于人格或者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关系中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特征:一、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自身主体资格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二、人身权的法定性;三、人身权的固有性;四、人身权是体现在人身权关系中的民事权利;五、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但同时具有可财产救济性人格权: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经法律认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作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特征:一、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应当具备的;二、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三、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完全平等;四、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分类: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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